总监理工程师: 编制日期:2005年7月
XX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XXX大厦工程项目监理部 XXXX大厦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XXXX大厦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 园中心
区,总建筑面积96518平方米,是一座高智能化的电信通讯及办公 大楼,担负着实现“数字奥运”和保证2008年奥运会信息通讯的重要使命, 属“08工程”,是北京市重点项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设计,北京 城建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地勘工作。因此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 其意义十分重大。
本工程建筑物最大高度56.35米,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结构形 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平板式筏形基础。建筑物士
0.00标高有
关于绝对标高45.90米。基坑开挖面积12000平方米,土方开挖量24万立 方米。基础底板相对标高为—14.60米,基坑开挖深度为14.77米。基坑开 挖时预留80cm肥槽作为结构施工作业面。为深基坑支护、属危险性较大工 程,其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本工程地基与基础施工正值雨季,基坑 安全的监理工作十分艰巨。
本工程东侧紧邻拟建景观西路地下通道,并与景观西路地下通道同槽 开挖,其土护降工程同时施工。东侧围挡近邻国家体育馆施工场地,围挡 距离基坑边只有0.8米。西侧围挡外2.5米有10KV高压线。南侧开挖线距 规划成府路红线只有8.5米。施工场地极为狭小。本工程采取群塔作业,其 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其中 3 号塔吊与国家体育馆塔吊大臂回转半径 交叉达 40 米,且同期施工。塔吊作业成为本工程安全监理的要点之一。
二、 . 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 ;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005; 6、《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 2002; 7、《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8、《关于进一步加大奥运场馆建设工程安全治理的通知》 (市奥指( 20 04)16 号;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 GB/T19001 — 2000《质量治理体系要求》。
11、 GB/T 24001-2004《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12、 GB/T28001 — 2001《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规范》
三、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创建北京市文明工地。
四、 安全监理工作的要紧内容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 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事故抢险应 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事实上施;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 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 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觉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 觉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形严峻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告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9、项目监理部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理,并按照具体情形制定 施工安
全旁站监理打算。
五、施工时期安全监理的程序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编制施组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
不符合
施工单位按方案组织施工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检查上岗人员上岗证或操作证
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
发觉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 发生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事 情形严峻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责 令停工整改,
---------- ► 故,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复查通过,连续施工
六、安全生产审查内容:
1、安全资格审查:
(1)审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明 文件 (2)审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安全专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 形;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4)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治理情形; (5)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要紧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审核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形。
2、安全方案及措施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 案: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 准; ② 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③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④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要符合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3)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审查。 (4) 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严禁施工。 七、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操纵要点:
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1) 本工程为有支护深基坑施工,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其专项施工方 案应经专家论证审查,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 可进行施工。
(2) 土方开挖前应对地下隐藏物进行详细调查, 并采取相应爱护措施; (3) 相临建筑场地及设施的爱护措施及和谐方案应完整可行;
(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及工程降水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要求; (5)土方开挖及运输施工机械的安全作业措施及安全交底应完整; (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坑边荷载要限定在设计承诺范畴 内; (7)加大支护工程质量操纵,确保基坑支护的安全;
(8)对基坑边坡位移沉降观测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发觉咨询题或专 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脚手架工程:
(1)本工程脚手架工程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条件,其专项方案应经专 家论证审查,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完整、可行,脚手架设计运算书是否正确; (3).脚手架钢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外观检验无严峻锈蚀、弯曲、压 扁或裂纹。脚手架扣件应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法定 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4) 要求施工单位对脚手架的使用全过程定期进行检查; ( 5) 对脚手架拆除方案进行审核;
(6).脚手架搭设完毕后, 应由总包单位技术部门牵头, 组织有关人员 按专业施工方案及有关标准进行全面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经监 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 要求对卸料平台有单独的运算书和搭设方案,并要求设置限载 标识; (8)脚手板应保证完好无损,铺设平坦牢固,不留间隙,无探头板。
3、模板工程:
(1)本工程部分摸板属于高大摸板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 证审查,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 模板结构设计运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运算方法 是否正确;
(3)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担能力的 强度等; (4)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连接件数的设计是 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5) 摸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摸板支撑体系安装完毕后, 应由总包单位技术部门牵头组织有关 人员按专业施工方案及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经监理验 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建筑幕墙(包括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的安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有超大面积玻璃幕墙和石材幕墙,其专项施工方案 应经专家论证审查,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 实施。
(2)幕墙施工二次设计时要求对其安全性进行设计, 其运算书应完整、 准确; (3)玻璃、石材幕墙材料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其材料本身安全性的要求; (4)幕墙安装用脚手架、吊篮等工具须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
(1)本工程为群塔作业,应制定群塔作业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符合规范和《讲明书》的要求,要有详细的 施工技术方案,监理要对其进行审核,并对该基础进行验收;
(3)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 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总包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体会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备案;
(4)施工企业自有或租赁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 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安装资质或许可证;
(5)使用期间,产权单位要定期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 装置进行复核调试,填写相应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检查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 技术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7、钢结构吊装:
(1)本工程钢结构吊装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批准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所使用起重设备及吊索等进行必要的安全检验,并进行试吊, 使之满足
安全要求;
(3)要求施工单位对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理。
8、临时用电:
(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2)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正确、完整,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 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合理;
(3)施工用电负荷运算准确,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 匹配,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施工用电须采纳 TN—S 接零爱护系统; (5)施工照明用电措施应满足安全要求; (6)电焊机应有二次侧防触电爱护措施; (7)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用电治理制度,
9、中小型机械作业安全:
(1)中小型机械进场要进行报验, 新购机械应有生产许可证、 合格证 原有机械标牌齐全,符合施工作业要求,运行状况良好;
(2)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完整,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装牢固;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有效期内; (4)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满足分级分段漏电爱护。
10、消防安全:
(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 准后实施; (2)检查施工单位用火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形;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完好状态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加大重点场所、部位(如材料库等)的防火检查;
(5)针对施工部位对消防安全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重点消 防措施的落实。
11、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
(1)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治理制度、现场围檔措施落实情形,是 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 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 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各项环境爱护措施的落实情形:现场绿化、操纵降尘、噪声、废 弃物处理等。
八、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日常工作: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按照工程进展情形,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 形进行跟
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 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觉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 改;
3、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 形必要时
可做安全检测工作,重要安全作业部位安排监理旁站;
4、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形记录在《监理日记》 ;
5、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形,必要 时,以书
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6、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 建设单位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九、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操纵要点:
1、现场安全治理:现场施工安全由总包单位负总责。监理方将督促检 查总包单
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形,进行经常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 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 出人口,
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是否有防护措施。
5、交叉作业: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安全防护棚(通 道)的设
置要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6、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 象,现场
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7、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8、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 齐全、完
整,专门是钢结构高空焊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及安全技术方案要 求。
十、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制定并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设 置专职安
全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
2、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或安全施
工的预备工作不足,不予批准开工或进行下步施工;
3、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责令施工单位赶忙整改或停工整改; 4、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或旁站,对发觉的 咨询题及
时发监理通知,情节严峻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情形。
5、通过监理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显现的咨询题。
6、多方面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并进行处理,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 安全方面
的信息。
7、建立安全施工状况记录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 等监理文
件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8、针对各施工时期安全操纵重点,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安全专题会, 研究安全
监理重点工作。 必要时召开有业主、施工单位参加的安全专题和 谐会,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咨询题。
9、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 水、高空
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9、制定安全监理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 心不强的
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十一、如遇到下列情形,监理人员要直截了当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 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发觉重大安全隐患或显现安全专门,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 采取改进
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连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显现安全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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