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治理,严格操纵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方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畴
本方法治理低值易耗品范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清洗用品及劳动爱护品等。
其他物品依照公司特性可列入治理范畴。
三.治理体制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治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治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
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打算,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采购本着节约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治理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治理。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讲明缘故,报财务检核。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职员领用物品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判。
贵重办公用品(如运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形讲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职员发放。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形。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形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六.附则
公司耐用物品治理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本方法由行政部讲明、补充、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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