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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台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03-17 来源:步旅网
关于我区台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政协港澳台侨与民宗委

6月9--30日,蕉城区政协港澳台侨与民宗委组织部分委员和区外经局、台办、外侨办等单位负责人,对落户我区的仕羽茶叶、中砂石业、侯泰清洁用具、远藤食品、德立水力、新能源等台侨资企业,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企业在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台侨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座谈会6场次,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听取了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通过调研,委员们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招商引资、服务先行、软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调研组也了解到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融资难、招工难、职能部门主动服务不够等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台侨资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在近几届厦门“9.8”投洽会、宁德“6·16”招商会上,取得明显成果。目前,落户我区台侨资企业有28家(其中台资9家,侨资19家),注册资本1.05956亿美元,投资行业涉及农产品种植加工、海产品加工、教育事业、旅游开发、农业观光、水力发电、高科技产品等行业。2010年出口创汇2836万美元,就业员工近3000人。台侨资企业生产经营不断得到巩固,许多企业纷纷增资扩产,壮大规模。中砂实业2009年增资300万美元,迁址建设沙石出口基地,规划建设城澳5万吨沙石码头;大扬工业公司2010年增资600多万元人民币引进台湾胶带生产项目;新中原公司与浙江鑫磊公司合作投资2000万美元,兴建灵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锂离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5月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近期拟增资的企业还有远藤食品有限公司、德立水力公司、中进海味有限公司等,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2010年有些台侨资企业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二、台侨资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外资企业融资难。在走访6家台侨资企业中,他们反映强烈的是:台侨资企业只能在中国银行贷款,贷款时不但要有厂房、设备抵押,而且银行方还要仔细检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其它资质状况,控制很紧,同时银行在收回到期贷款后,企业如果要续贷,贷款手续也十分繁琐,要求很严,环节很多,还要重新评估,没有享受到内资企业同等待遇。

2、落地企业招工难。调研中,大部分企业主反映,现在突出的问题不是企业裁员,而是在宁德招工太难,留住员工更难,有些员工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后往往是不辞而别,企业对此无可奈何。例如,有一家台资企业同时招聘了5个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到通知其上班时,只剩2名到位,其他3个不知去向,造成岗位空缺,影响生产。又如,新能源锂离子科技有限公司前期需要招聘3000名员工,根据用工条件本地却无法满足招聘要求,只好由总部招聘派遣。

3、受各种因素制约,外企经营上规模难,有的甚至面临迁移问题。我区在引进项目选址时,是按区里的既定规划布局进行安排。但我市实行“环三”战略后,我区部分台侨资企业要想征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困难很大,有的甚至要面临迁址让位。有一家企业计划拓展经营空间,要征用周边土地42亩,但当地群众要价15万元/亩,明显高于城区地价,希望通过政府出面给予征用,却面临诸多困难,直至现在仍然无法解决。另有一家台资企业,注册资金200万美元,主要经营中砂石业,2004年落地城澳1号码头,签约合同年限为2005~2011年6月,“环三”战略实施后,2009年三都澳开发区中止了与中砂石业有限公司合同关系,把1号码头让位给“宁德海螺”水泥散装企业,造成中砂石业1000多万元设备无法转移,台商怨言颇多。

4、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不够。项目引进后,一些职能部门存在有“重管理,轻服务”的

现象,如2008年,我区一家侨资企业,关于土地赔偿问题,原先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征用的土地已经得到合理赔偿,但部分村民以企业生产造成对下游农田灌溉受影响为借口,索要赔偿,几经调解无果,一些村民就用混凝土堵住水库进水管道,造成企业无法正常生产。这件事拖了一年多时间,最后多赔了钱才了事。以上例子说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平时不主动走访企业、没有建立沟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主动服务意识薄弱。 三、存在问题分析

从上述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因素:一是引进的企业大部分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资金总量不足。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落地我区的台侨资企业,除新能源规模较大外,大部分都是小规模企业,其注册资金一般在几百万美元,甚至有的才几十万、几万美元,属于季节性和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没有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较差,职工薪酬偏低,存在先天不足,是招工困难和留不住员工的重要原因,而且企业要实现转型升级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二是职能部门服务不理想,转换观念滞后。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政府职能部门只注重招商,忽视亲商安商、主动服务意识不够,一些职能部门仍然存在检查多罚款多,不及时兑现承诺等行为。如有一家侨资企业,把发电排放的水经技术处理净化后已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但个别部门却以各种理由不予正常并管供水,甚至对其已供的水费也没有及时给予兑现。这种不良现象,对我区招商引资将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工业立区”战略的实施。三是市区体制不顺,办事程序繁琐。有家企业反映,2006年该企业计划征用20亩滩涂作为拓展企业规模用地,仅办理项目报批、滩涂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几项,就疲于市、区上下跑动无数遍,而且办理手续程序繁琐,审批环节多,到2010年才办理完部分手续,目前建设许可证等证件还无法办理,因此扩建工程项目就此“搁浅”。委员们认为,造成这种困惑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市区体制不顺,拖延了许多报批时间,也影响企业扩大经营项目建设速度,且我区的投资中心既没有土地规划权,跟踪渠道也不畅,形同虚设。同时引进项目又受市里大规划影响,一些落地企业不得不让位迁址,如中砂石业就属于这类型企业。四是缺乏民主监督平台,招商引资机制薄弱。近年来,虽然落户我区的港澳台侨资项目逐年增多,投资总量也逐年增长,企业规模逐年壮大,但是如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构建民主监督平台,健全招商长效机制等问题,却有待改进和提高。我区实行的领导干部挂项目制度,由于缺乏沟通监督渠道,协调反馈机制效果不明显。目前,我区尚未建立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作为的有效监督机制,特别是对“虚、假、空、大”项目缺乏问责制,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将有利于我区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招商引资和落地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对策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步伐,全面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环三”战略实施,确保我区台侨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调研组经过认真研讨,分析归纳,并借鉴其他县、市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四点对策与建议:

1、强化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意识,努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当前我区存在“一个城市、两个行政主体”的现象(市区两级政府),城市发展空间轴线转变,不利于区级政府发展。当前阻碍蕉城区发展的症结在于:没有规划权与土地审批权,导致引进的许多项目无法落地或是已经落地的项目受“大规划蓝图”的影响,造成有的项目“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小企业”让位“大企业”,甚至有的项目只能放弃,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至少压缩了)区级地方经济的发展空间。为此:①职能部门应变被动为主动作为,积极为台侨资企业理顺上下及各部门之间关系,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②区政府应积极争取恢复区级规划局或成立宁德市蕉城规划分局,使我区具有规划权;③建立台侨资企业中介组织机构,如成立台商协会、侨商协会等组织形式,以密切政府与外资企业的联系,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让外资企业能“进的来”、“驻的下”、“做的好”。这样才能推

动蕉城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建设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2、政府要帮助台侨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优质服务,塑造服务型政府。建议职能部门对企业存在的困难进行梳理,实行“一对一”的企业帮扶服务。针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帮”;针对个性的问题实行“一企一帮”,具体有效地为企业排忧解难。把主动作为、有效服务贯穿到宣传、贯彻、落实政府扶持企业政策的全过程。

3、加大力度扶持龙头企业,金融部门要适当放宽贷款限制。如何做强做大我区台资侨资企业与金融部门有着密切关系。希望中国银行争取政策性贷款,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使台侨资企业能享受内资企业同等待遇。

4、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平台,切实采取有效的多措并举方略。要建立健全拟引进外资项目的技术含量、规模、环保、资源消耗等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对“虚、假、空、大”项目的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职能“管理型”为“服务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格及时兑现承诺,对落地企业要做好协调、督查、服务工作,特别是投资中心要做好上下沟通、理顺关系、帮助落实等工作,建立对引进项目跟踪反馈制度和外资企业监督投诉受理服务平台长效机制,把有效的民主监督成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和持续发展的动力,真正形成“以诚招商,以诚安商,以诚亲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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