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一、统计法的基本含义
1.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统计法的特点
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统计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言的这也是统计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部门
法的根本所在。统计法是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以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统计法调整对象的复杂性是指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统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
2.规范的内容具有专业性。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如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是统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统计法的作用
1.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目前我国的统计分类目录、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表式、统计编码等还存在一些不科学、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统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统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此次《统计法》修订的重中之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习题:(单选)1.我国现行的统计基本法是( )。
A.统计行政法规 B.统计行政规章 C.《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解析】C我国现行的统计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惟一的一部统计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于__________,第二次修订于__________。( )。 A.1963年6月4日;l983年12月8日 B.1983年12月8日;2009年6月27日 C.1987年1月19日;1996年5月15日 D.1989年7月26日;1994年1月26日 【答案】B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由( )制定的国家法律。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家统计局 C.国务院 D.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A
4.( )对统计法有解释权。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家统计局 D.享有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A
应当加强对统计人
5.统计行政法规是由( )制定和发布的。
A.国务院 B.国家统计局 C.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D.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案】A
(多选)6.地方性统计法规定与其他统计法律规范相比,具有的特点有( )。 A.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 B.其效力具有地域性
C.效力低于统计法律高于统计行政法规 D.效力低于统计行政法规 E.效力低于部门统计规章
【答案】ABD 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地方性统计法规与其它统计法规相比,有三个特点:①地方性统计法规必须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②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行政区域或在特定的范围内有效;③地方性统计法规是效力等级较低的统计法规,它既不能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 7.部门统计规章不得与( )相抵触。
A.宪法 B.统计法律 C.统计行政法规 D.地方的统计行政法规 E.地方性统计规章 【答案】ABC
8.统计法制,是指国家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及统计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统计( )等活动管理统计工作所建立的统计法律秩序。 A.立法 B.普法 C.执法 D.守法 E.护法 【答案】ACD
9.统计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在统计活动中,要做到(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E.善于执法 【答案】ABCD
10.有法必依,就是要求( )等所有统计活动参加者都必须遵守统计法,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统计活动。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业事业组织 D.个体工商户 E.公民 【答案】ABCDE
第二章 基本统计法律规范
一、基本统计法律规范
根据法律规范效力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 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行政规章。 1.统计法律
这里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统计法律即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该法律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
从2005年起《统计法》开始第二次修订。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统计法律具有两个特点:
一是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职责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等。
二是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2.统计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5日由国家统计发布实施2000年6月2日由国务院批准做出第一次修订2000年6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
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对其作了第二次修改。除此细则外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还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还有一种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由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此类文件称为法规性文件如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3.地方性统计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有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上述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目前我国31个省性统计法规。 4.统计行政规章
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一是政府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二是部门规章。即由国务院和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目前国家统计局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主要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部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 1.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具有( )三大职能。
A.信息、咨询、管理 B.信息、咨询、监督 C.调查、决策、管理 D.调查、分析、监督 【答案】B
2.( )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
A.信息职能 B.咨询职能 C.监督职能 D.服务职能 E.检查职能
【答案】A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三大职能,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咨询和监督职能是在信息职能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是对统计功能的发展和提高。 3.我国统计工作,第一项法定的基本任务是( )。
A.向政府提供统计咨询意见 B.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资料
C.对政府实行统计监督 D.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答案】D 最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4.《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是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 )。 A.统计法律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规章 D.地方性统计法规
【答案】D 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是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并于江苏省内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属于地方性统计法规。 5.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属于( )。
A.部门统计行政规章 B.地方性统计法规 C.统计行政法规 D.地方统计规章
【答案】D 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①地方统计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②部门统计行政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门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属于地方统计规章。
6.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 )。 A.部门统计行政规章 B.地方性统计法规 C.统计行政法规 D.地方统计规章 (多选)1.统计的基本任务有( )。
A.提供统计资料 B.提供统计咨询意见 C.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D.实行统计监督 E.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答案】ABCD 最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我国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包括( )。
A.政府综合统计系统 B.部门统计系统 C.企业事业统计组织 D.民间统计调查机构 E.个人组织的调查机构 【答案】ABC我国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是指国家各类统计机构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领导或协调之下,所共同组成的统计机构的统一体。它包括政府综合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和企业事业统计组织三个部分。
区、市
都制定了地方
3.我国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由( )构成。
A.国家统计局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局 C.城市、农村和企业三支调查队 D.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站(员) E.企业事业统计组织
【答案】ABCD 政府综合统计系统,是指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统计工作和各级统计机构和人员组成的统计系统,由A、B、C、D四部分组成。政府综合统计系统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主系统,是全国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的主干。E项,企业事业统计组织,属于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的组成部分。
4.我国统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两者的关系是( )。
A.在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负责 B.在分级负责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C.在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加强统计的集中统一领导 D.在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 E.二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
【答案】ACE 我国统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两者的关系是:①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②在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负责;③在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加强统计的集中统一领导。 5.统计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要求统计工作必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领导的主要内容有( )。 A.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
B.在国家统计系统中、上级统计局对下级统计局具有业务上的领导权
C.国家统计系统作为统计工作的主系统,具有对部门统计系统统计业务上的指导权和协调权
D.无论是国家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还是企业事业统计组织,必须遵守国家统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计调查 E.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 【答案】ABCD .E项属于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一、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以及统计资料保密原则。
1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包括以下几方面:统计管理体制应当是集中统一的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2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
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干涉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
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统计法》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的“三个不得”,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单设. 3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
二是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三是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均规定在不影响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应尽量缩小统计调查对象的范围,减少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对发往基层单位的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必须严格控制。凡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能了得统计数据的,不得制发定期全面统计报表。对于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中能搜集到资料的,不得重复调查一次性调查即可满足的,不得进行经常性统计按年统计即可满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统计
按季统计满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统计月以下的月度统计必须从严控制。同时还规定,部门统计调查、
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涉外社会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相重复。 4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统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一是明细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
二是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 三是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
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
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四是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
统计资料主要是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方式,利用电
视、网络、广播、报刊、杂志、书籍等等手段予以公布。 五是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5统计资料保密原则: 《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保密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依法保守国家秘密 二是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 三是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四是能够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受法律保护
《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包括三种情况:一是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二是虽未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但是通过已标明的地址、编码等相关信息可以识别或者推断其身份的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三是可以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汇总资料。 习题:1.《统计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的主体是指( )。
A.个体工商户 B.企业事业组织 C.统计调查对象 D.公民个人
[答案] C 商业秘密是统计调查对象的重要合法权益。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统计调查对象来讲,由于商业秘密涉及到其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如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了其商业秘密,势必会损害其经济利益,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给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 ),负有保密义务。 A.单项调查资料 B.综合统计资料 C.基本统计资料 D.商业秘密
[答案] D 根据《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统计资料,是指统计( )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 A.研究 B.活动 C.调查 D.汇总
[答案] B统计资料,是统计工作的成果,是重要的公共产品,是指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 4.国家统计数据以( )公布的数据为准。
A.国务院 B.国家统计局 C.最先公布的部门 D.主管部门
[答案] B 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统计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 )之中。
A.统计法律 B.统计行政法规 C.统计规章 D.全部统计法律规范
[答案] D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统计法所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集中反映,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所有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
6.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则“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包括( )。 A.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B.虽未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但是通过已标明的地址、编码等相关信息可以识别或者推断其身份的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
C.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资料
D.可以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汇总资料 E.能够借鉴证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财产状况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答案] ABD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包括三种情况:①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②虽未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但是通过已标明的地址、编码等相关信息可以识别或者推断其身份的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③可以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汇总资料。C项过于宽泛,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资料不一定具有可识别性。 7.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在统计工作中应当遵循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则该原则具体表现为( )。 A.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 B.建立了不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 C.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 D.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 E.确立了统计资料不得保密的准则
[答案] ACD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②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③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④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⑤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8.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是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县乡镇人民政府。( )
[答案] B根据《统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9.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答案] A
第四章 统计管理体制
一、统计管理体制的基本含义及分类
统计体制,又称统计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政府统计工作的体系和制度。具体地说机构中各层次、各部分之间的隶属关系
它国家对政府统计组织、统计管理
职责范围、管理方式等一系列问题制度化、法律化的表现形式。
集中管理和分散形。
目前,国际上的统计体制有两种基本形式 二、我国现行统计管理的主要内容: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 1.机构和编制管理方面:
我国政府统计系统在机构和编制管理上以双重管理为主.一是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统计工作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地级市、县基本上都设立了独立的政府统计机构,在乡镇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人由当地党委管理,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党组协助管理。 三是部门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由部门自行管理. 2.经费管理方面
我国政府统计系统在经费管理上基本上是分级负责,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事业费、国家统计事业编制的经费、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的各项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3.业务管理方面
实行高度统一的管理:一是实行统一的统计标准;二是对统计业务具有领导权或者指导权.
国家统计局依法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基本国情国力的调查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综合性统计,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工作,审批部门调查项目,制定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在统计业务上由国家统计局垂直领导,以完成国家调查任务为主,同时也可以接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调查。
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完成国家调查任务和地方调查任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习题 1.《统计法》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 )的统计管理体制。 A.集中管理 B.分层负责 C.分级负责 D.分级管理
[答案] C根据《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国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集中型统计管理体制优点的是( )。 A.易于建立统一的统训一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体系
B.由独立于各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负责统计工作,较易做到客观、公正
C.统计工作与业务主管工作紧密结合,对客观情况的变化反映及时,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统计调查可以及时进行 D.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调查,节约调查经费,减轻统计调查机构的负担
[答案] D统计管理体制优点之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调查,节约调查经费,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3.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在业务上以( )的领导为主。
A.上海市政府 B.上海市青浦区政府 C.上海市统计局 D.国家统计局
[答案] C根据《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4.部门统计系统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
A.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B.组织实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C.依法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报送基本统计材料 D.依法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报送综合统计材料 E.将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管理方案报送上级政府统计局备案
[答案] ABCD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①组织实施一些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②依法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报送基本统计资料或者综合统计资料。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由部门自行管理,无需报送上级政府统计局备案。
5.我国政府统计系统的各项经费都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
[答案] B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事业费,国家统计事业编制的经费,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的各项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
6.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在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但是在组织实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中,可以自行制定统计标准。( )
[答案] B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在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
第五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一、统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
统计机构:是指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分析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协调管理等活动的组织。我国的统计机构分为两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
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2.部门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部门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统计机构的职责 1.国家统计局的职责
一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统计工作规章,制订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和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二是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三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国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二、统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统计人员的职责及基本要求
一是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二是统计人员应当实事求是,恪守职责道德。三是统计人员应当对其搜集、
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四是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人员未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调查。五是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六是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统计人员的职权
一是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二是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习题 1.部门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受( )的指导。
A.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B.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C.上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政府
[答案] B《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2.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由( )定期发布。 A.统计机构 B.国务院 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D.国家统计局
[答案] D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由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 3.部门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执行本部门( )的职能。 A.统计调查 B.综合统计 C.统计组织领导 D.专业统计
[答案] B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执行本部门综合统计的职能。
4.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 ),负有保密义务。 A.单项调查资料 B.综合统计资料 C.基本统计资料 D.商业秘密
[答案] D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5.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是( )。
A.模范遵守统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B.对国家秘密统计资料保密 C.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D.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答案] C 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对于统计人员的素质基本要求之一就是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工作领域中的道德标准和要求,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就是在统计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6.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 )负责。 A.一致性 B.完整性 C.及时性 D.真实性 [答案] A
7.根据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以( )的领导为主。 A.本级人民政府 B.国家统计局 C.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答案] D 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8.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 )的职权。 A.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 B.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报告 C.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D.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监督
[答案] A 根据《统计法》第六条和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统计人员的职权,有下列两个方面: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争议
一、统计行政许可
(一)特征:主体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性质 —— 依申请的双方行政行为 (二)分类: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赋予法律资格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赋予法律权利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1、特征:
认定对象 —— 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
主管单位 —— 国家统计局
实施单位 ——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承办单位 ——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2、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③审查:初审 ——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合格者20天内报送终审)
终审 ——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20天内出具审查结果,特殊情况可延长10天) ④决定 ——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合格:书面决定 + 颁发证书(公章)
不合格:书面决定 + 告知理由 + 告知权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
3、补发证书:遗失/损坏证书 → 持有效证明 → 原承办机关补发
4、其他: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无需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四)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1、认定机关:
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 由国家统计局认定
局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2、申请条件:
①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②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社会调查内容 ③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 ④具有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⑤申请之日前一年内 ≥ 3项调查项目,或 ≥ 30万元调查营业额 ⑥资料保密制度 ⑦2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程序:
提交材料(申请表、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 → 2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 批准(颁发许可证) 不批准(书面通知理由) 4、有效期:3年
延续 —— 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机关申请 终止 —— 终止业务后30日内向原发机关缴回 过期 —— 有效期满后30日向原发机关缴回
(五)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1、审批机关: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 由国家统计局认定
局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2、申请条件:①项目申请表
②涉外调查许可证复印件 ③委托、资助、合作的合同复印件
④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目的、内容、范围、时间、对象、方式等 ⑤调查问卷、表格、访谈、观察提纲 ⑥与调查有关的其他背景材料
3、程序:受理 → 2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 批准(颁发许可证)、不批准(书面通知理由) 4、变更 —— 向原批准单位申请
二、统计调查项目
(一)分类: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 全国基本情况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性调查项目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调查项目
(二)制定、审批、备案 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制定: ①国家统计局单独制定 ②国家统计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审批、备案:重大项目 —— 国务院审批 其他项目 —— 国务院备案
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审批、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 —— 国家统计局审批
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 —— 本部门审批,国家统计局备案
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制定: 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
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审批、备案: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 国家统计局审批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 —— 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4、审批原则:①科学性原则 ②可行性原则 ③必要性原则
5、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
①调查目的 ②调查内容 ③调查方法 ④调查对象
⑤调查组织方式 ⑥调查表式 ⑦统计资料的报送 ⑧统计资料的公布 6、统计调查表:
①应当标明的内容: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备案文号、有效期限 ②未标明上述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有权拒绝填报 7、我国统计调查方法:周期性普查 —— 基础 经常性抽样调查 —— 主体 8、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标准 —— 国家统计局单独制定、或与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部门统计标准 ——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需制定,是在国家统计标准上制定的补充性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三、统计执法检查 (一)特征:
①特定主体 —— 国家依法授权机关(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调查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② 性质 —— 行政执法活动,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国家强制性 ③按照一定的权限、方式、程序进行 ④具有主动性
(二)检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调查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三)检察员: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②大专以上学历
③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
④参加统计执法检查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 (四)检查对象:
①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②依法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管理公布统计资料的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③从事涉外调查的涉外调查机构 (五)统计违法案件
1、查处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本行政区域内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 —— 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的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 —— 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认为应当其处理的违法案件 2、基本要求:①事实清楚(基础) ②证据确凿(客观依据) ③定性准确(关键) ④处理恰当 ⑤程序合法(实体与程序合法) 3、查处程序:
①立案:确有违法事实存在且依法需要追求法律责任 ②调查:关键环节
A、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B、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C、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D、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E、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F、对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③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并依法追究责任
A、案件审理(关键)
B、处罚事先告知(告知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C、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因申辩加重处罚)
D、听证 ——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个人≥2000元,法人/组织≥2万元)时 E、做出处理决定
F、处罚决定的送达(当场交付/7日内送达,必须有送达回证,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G、处罚决定的执行(收到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④结案:A、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B、免于、不予行政处罚
C、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决定执行完毕 D、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执行完毕
四、统计行政处罚 (一)特点
1、主体 —— 只能是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2、被处罚的行为 —— 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
3、性质 —— 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于统计行政违法,不适用于民事违法和统计犯罪不同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4、对象 —— 实施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违法行为人 (二)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①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②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 是法定的 ③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原则 —— 正确行使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 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过罚相当原则。 (三)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1、违反《统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2、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3、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4、违反《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5、有关统计规章关于处罚的规定,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四)种类
1、警告(申诫罚) 2、罚款(财产罚) 3、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4、没收非法所得(财产罚) 5、责令停产停业 6、暂扣许可证、营业执照 7、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 8、行政拘留
五、统计行政处分 (一)特点:
1、主体 —— 主管行政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任免机关)、行政监察机关 2、行为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3、性质 —— 主要的行政制裁措施
4、适用对象 —— 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施人 (二)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分 1、行政机关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任命的人员 (三)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统计违法行为 —— 15种 (四)适用于统计违法行为的处分措施
一般措施: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他措施:通报(申诫罚)、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五)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记过、记大过 情节较重的 —— 降级、撤职 情节严重的 —— 开除
1、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六)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 警告、记过、记大过 情节较重的 —— 降级 情节严重的 —— 撤职 1、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2、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 警告、记过、记大过 情节严重的 —— 降级、撤职 情节特别严重的 —— 开除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4、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
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 警告、记过 情节较重的 —— 记大过、降级 情节严重的 —— 撤职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
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 警告、记过、记大过 情节较重的 —— 降级、撤职 情节严重的 —— 开除
1、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2、未经本人同意泄露统计调查对象个人、家庭资料的 3、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
(十)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 记过、记大过
情节较重的 —— 降级、撤职 情节严重的 —— 开除
六、统计行政复议 (一)特征
1、统计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我国统计行政复议机关 ——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人民政府 2、统计行政复议是上级统计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活动。
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统计行政复议的客体只能是统计行政争议。 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而启动。
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能够引起统计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1、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行政不作为。
3、被认为行政侵权、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三)程序
1、申请 —— 书面/口头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查 —— 关键阶段
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在审查范围上应以全面审查为原则。 4、决定 —— 受理后60天内 + 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决定类型:①维持决定 ②履行决定 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决定 5、执行 —— 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管辖范围: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名义 —— 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即本级人民政府) 3、国家统计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 —— 国家统计局
4、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其他调查机构 —— 国家统计局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 5、国家统计局 —— 国家统计局 (五)行政复议参加人 —— 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复议法定代理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主要人员。
七、统计行政诉讼 (一)特征
1、对象(被告) —— 只能是行使统计行政权力、做出引起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 包括: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原告 —— 认为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统计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统计行政争议
3、起因 —— 相对人对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不服,持有异议,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4、统计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对统计行政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统计行为有三类
1、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2、统计执法机关的不作为行为 3、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统计行政诉讼原则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2、公正 ——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 4、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5、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6、辩论
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8、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审查 (四)管辖范围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维持原决定 —— 原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改变原决定 —— 原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4、国家统计局(包括经过复议后情形) —— 国家统计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五)统计行政应诉
1、审查被告是否合适 2、审查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3、做好统计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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