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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培训

2024-01-18 来源:步旅网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培训

桐子岭隧道施工图中显示本隧道穿过煤层,施工中应按瓦斯隧道进行施工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应遵守以下规定:

1.我们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制定紧急预案。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斯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3.2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

3.3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3.4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3.5严禁反向装药。

3.6爆破网路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3.7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3.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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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突出工区,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后,方可解除警戒,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

4.瓦斯突出隧道施工,应采用下列防突技术措施:

4.1接近突出煤层前,必须对设计标示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定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

4.2施工时,应至少选用下列五种方法中的两种对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并相互验证:1瓦斯压力法;2综合指标法;3钻屑指标法; 4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5“R”指标法。 5.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宜采用钻孔排放的措施。 6.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7.半煤半岩段与全煤层段掘进、支护和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7.1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1.0m,在全煤层中必须采用电煤钻钻孔,应少钻孔、少装药。

7.2在半煤半岩中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装药,煤层需爆破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

7.3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坍塌或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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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爆破后应及时喷锚支护,及时施做二次衬砌,及时封闭瓦斯。 7.5仰拱应及早施工,保证拱、墙、仰拱衬砌能够形成闭合整体。 7.6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衬砌应预留注浆孔,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充填空隙,封闭瓦斯。

8.瓦斯隧道的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8.1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8.2非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宜采用压入式和混合式。低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应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

8.3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施工通风宜采用巷道式。 8.4瓦斯隧道各掘进工作面必须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8.5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必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8.6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巷道,应能将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用平行导坑作巷道式通风的回风道时,平行导坑的瓦斯浓度应小于0.75%。超过时,应采取稀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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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的风速不宜小于1m/s。对瓦斯易于积聚处,应实施局部通风。

8.8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可启动机器。

8.9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8.10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8.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

8.12隧道贯通后,应继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局部积聚。 9.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制值及超限处理措施

序号 地 点 1 低瓦斯工区任意处 限值 超 限 处 理 措 施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0.5% 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 附近20m停工,撤人,断电,进行处理,加强通风 2 3 4 5 6 7 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 2.0%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煤层爆破后工作面风流 局部通风机及电气开关20m范围内 钻孔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 竣工后洞内任何处 1.0% 停止电钻钻孔 1.0% 超限时继续通风不得进人 0.5% 超限时应停机并不得启动 超限时撤人,停电,调整风量 超限时查明渗漏点,并向设0.5% 计单位反映,增加运营通风设备 1.5% 4

10.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置两套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11.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安全防爆型机电设备。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机电设备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

12.瓦斯隧道严禁火源进洞。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进入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自救器。

13.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订抢救方案。

14.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瓦斯隧道施工安全规定并遵照执行,不要犯经验主义,更不要盲目施工,不懂要问现场安全员或管理人员,不能做到事情一定不要做,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要为了和我们一起施工的同事们,不能因我们自己的盲干,给自己和他们造成伤害,那将是追悔莫及的!

15.施工负责人要根据瓦斯隧道的相关规定,配备符合规定的机械、设备、电源线路等,一定要配备瓦斯隧道的各种检测仪器和应急物品,经常教育和监督职工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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