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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效果评估模型

2024-05-17 来源:步旅网
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

运行效果评估模型

省级政府端每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效果进行计算,计算时间为周一上午8时,计算范围为上周一至上周日,计算公式如下:

E=(A+B)×α

E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得分,满分100分;A为排查任务完成情况得分,满分50分;B为隐患治理情况得分,满分50分;α为否决项因子,涉及否决项时取0,不涉及取1。

评级标准为:

(1)当E为90(含)以上时,运行效果为优; (2)当E为80(含)-90时,运行效果为良; (3)当E为70(含)-80时,运行效果为中; (4)当E低于70时,运行效果为差;

(5)当整周停工检修时,评级标准不变,得分A正常计算,得分B不引入隐患过少扣分,并显示停工检修。

式中各参数计算方式如下: 1.排查任务完成情况A 共50分,计算公式如下:

A

×50-包保责任履职不到位扣分

其中:

(1)当任务周期在多个周时,在哪周完成则在“本周到

期的排查任务数量”、“完成排查的任务数量”中增加该任务,如未完成则在最后一周在“本周到期的排查任务数量”中增加该任务。

(2)包保责任履职不到位扣分计算方式:本周截止,主要负责人排查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扣10分,技术负责人排查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扣5分,操作负责人排查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扣5分,扣完50分为止。(扣分分值后续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2.隐患治理情况B

共50分,计算公式如下:

B

-

隐患过少扣分

其中:

(1)若“整改截止日期在上周的隐患数+非上周截止超期未整改隐患数”计算后等于0,则得分B计算时,

按照100%计算。

(2)隐患过少扣分计算方式:从最后一条隐患上报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30日内未上传隐患,则该周扣10分,每超过七天多扣5分,扣完50分为止。(扣分分值后续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否决项α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α=0,即本周整体运行情况为0分: (1)登记系统中登记的重大危险源和其他重点场所未全部完XX全风险分析。(企业应将所有非重大危险源装置/罐区/场所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其他重点场所”中进行新增注册,再将相关装置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上传至政府端。)

(2)各安全风险分析对象中管控措施数量或隐患排查内容数量去重后小于10条且管控措施类型未全部包含4种类型。

(3)重大危险源排查任务清单中小时级任务均大于2小时。

(4)安全风险分析对象重大危险源缺少任意类型包保责任人任务。

(5)本周有重大隐患超期未整改。

(6)移动终端数量少于安全风险分析对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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