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 儿 园 教 师 岗 位 职 责
教 师 任职条件: 1、中专以上学历,能歌善舞。 2、喜欢孩子,虚心学习,有亲和力,工作踏实勤奋。 基本职责描述: 一、生活方面 1.教师对每一位幼儿的安全负责,把幼儿安全防范守则执行到位; 2.允许幼儿随时入厕,鼓励幼儿敢于表达需求; 3.不用强迫的方式催促幼儿睡觉或起床,尊重孩子的个人习惯,可用引导的方式让个别儿童慢慢适应集体,培养习惯; 4.每天三餐鼓励幼儿自理劳动、主动动手; 5.做好服药登记记录,保健医定期检查; 6.不得催促幼儿快速进餐; 7.教师配合发饭要配穿围裙。 二、师德方面 1.不体罚、不讽刺、不命令、不大声呵斥幼儿; 2.不拉拢家长、不利用家长,不与家长谈论与幼儿无关的事情; 3.户外安排充实内容,佩带器材,不得与其他教师谈论搭话聊天; 4. 教师的体态举止要文明端庄、说话要温柔低语,避免大声喧哗; 5.为了孩子尽心尽则,不计较得失,为了工作能积极处理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 6.不管是否认识,都应热情地与每一位来园的家长说:“您好”,并协助他们解决需求; 7.见到园内的任何不得体的事情都应用立即向上级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三、教学方面 1.认真书写教案; 2.每月积极更换环境布置; 3.双语贯穿一日生活提示; 4.教学所用音乐类型必须新颖、丰富、经常更换; 5.每个环节之间不能出现等待时间; 6.让孩子习惯有序地做事; 7.做到每节课上课都有准备的教具或道具; 8.严格做好每个幼儿的观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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