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电定总造[2009]23号 各有关单位: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前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本标准在制定中充分考虑了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经验,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同时,在内容上也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体制下,20kV及以下配电网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地区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 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反复推敲、测算,并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的标准格式,在内容编排上进行了统一规范,充分体现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体系的适用性、时效性和公平公正性。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本标准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周霞、张莲瑛、许子智、张少雄、叶锦树。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孙玉才、许永盛、王骏、李冶、郝卫平、史立山、任育之、赵一农、郭伟、熊敏峰、修炳林、王书强、郭日彩、刘薇、陈俊章、赵彪、吴宝英、蔡冠中、张兴义、纪伟、史哲、洪元伸、潘建平、华军、郭文龙、翟树军。
1 总则
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电网建设健康发展。
1.0.2 本标准规定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办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1.0.3 本标准作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是编制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1.0.5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国家兄有规定者除外。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一 般 术 语
本标准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1.2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拟建项目预先测算出的投资额。也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投资估算文件的过程。 2.1.3 初步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概算文件的过程。 2.1.4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施工图预算文件的过程。 2.1.5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或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价格。也指编制、测算和确定结算文件的过程。 2.1.6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法人单位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也指编制、测算和确定决算文件的过程。
2.2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2.2.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对构成项目的基础设施、工艺系统及附属系统进行施工、安装、调试,使之具备生产功能所支出的费用。 2.2.2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构成建设项目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工程。 2.2.3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生产工艺系统的各类设备、管道、线缆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和调试工程。 2.2。4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 2.2.5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2.2.6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6.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生产技术人员的岗职工资、工龄工资或工龄补贴、岗位津贴等。 2.2.6.2工资性补贴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伙食补贴,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2.2.6.3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 2.2.6.4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2.6.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防护费用等。 2.2.7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以及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摊销材料的费用。在现行建设预算编制体系中,材料费分为主要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 2.2.7.1主要材料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工艺性材料,一般情况下,主要材料指施工过程中必需的,但在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也称为未计价材料。
2.2.7.2消耗性材料
消耗性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在建设成品中不体现其原有形态的材料,以及因施工工艺及措施要求需要进行摊销的材料。一般情况下,消耗性材料指建设预算定额中,费用已经入定额基价的材料,也称为计价材料。 2.2.8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是工程所需材料从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或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其价格范围包撼,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材料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费、采购费及仓储保管费等。
2.2.8.1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
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是指材料在供货商交货地点的交货价格。 2.2.8.2材料运输费
材料运输费是指材料自购置交货地点运至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或施工现场物料仓库所发生的装卸、运输费用。 2.2.8.3保险保价费
保险保价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交付运输的材料进行保价或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发生的费用。 2.2.8.4运输损耗费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2.2.8.5采购费
采购费是指对不便于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采购的零星材料进行采购、供应所需要的费用。 2。2.8.6仓储保管费
仓储保管费是指在储备仓库进行存放、保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材料的入库检验、仓储、库内倒运以及仓储损耗等相关费用。 2.2.9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的安装拆卸和场外移动,内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及拆卸、场外运费、操作人员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含在油价中)及车船税费等。 2.2.9.1折旧费
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成本费用。 2.2.9.2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2.2.9.3经常修理费
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零件的费用,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2.2.9.4安装及拆卸费
安装及拆卸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试运转费用,以及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2.2.9.5场外运费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原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2.2.9.6操作人员人工费
操作人员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9.7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气体等所花费的费用。 2.2.9.8车船税费
车船税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费、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2.10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安全文咀施工措施费,施212-1-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2.2.10.1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工程现场正常的管理和施工作业需要,在现场必须搭设的办公、生产作业、轮班休息、物料(含工具)存放等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施工用移动电源、水电管线、简易防雨(防晒)遮挡等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或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等。 2.2.10.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 2.2.10.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生产、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2.2.10.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必须在冬季、雨季期间进行施工时需要增加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保温及养护措施、为防风防寒而采取的遮挡和采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的劳动保护措施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施工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 2.2.10.5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2.10.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海拔、酷热、严寒等地区施工,因特殊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费用。 2.2.11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2.2.12规费
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电力工程应计列的规费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2。12.1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是指按照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保险、保障费用,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组成。 1、养老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2.12.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2.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2.13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交通费,劳动补贴费,员工招募及队伍调遣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财产保险费,办公车辆的车船税费、燃料费,管理机构工具用具使用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费,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检验试验费,工程排污费,工程保护与现场物资看管费,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经费,是指企业正常管理办公所使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通信、书报等费用,以及施工现场的会议费、
水电费、燃气费、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卫生保洁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工地转移费等。
4、劳动补贴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5、员工招募及队伍调遣费,是指施工企业招募员工所支出的费用,以及派遣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到工程现场所发生的往返调遣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管理用财产、车辆进行保险而支付的保险费用。 10、办公车辆的车船税费、燃料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管理办公用车辆支付的车船税费及燃料费等。
11、管理机构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12、建筑工程定点复测费,是指规划部门对建筑物进行重新定位、检验所交纳的费用。 13、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是指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之后,对工程进行清点移交和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14、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品进行一般性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5、工程排污费,是指按照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进行处理或向环境防治部门缴纳排污费所支出的费用。
16、工程保护与现场物资看管费,是指施工企业从进场至工程竣工移交的正常施工期间,对已完工程、在建工程和现场物资等进行维护、看管所支出的费用。
17、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是指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劳动卫生检测、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2.2.14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2.2.15税金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3 设备购置费术语
2.3.1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是指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由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2.3.2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供货价格(招标合同交货价格、协议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2.3.3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装卸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保管费等。 2.3.4设备材料配送
设备材料配送是指工程所需设备材料从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装卸和运输。 其他费用术语 2.4.1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
2.4.2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是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并达到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余物清理费,施工场地租用费,线路施工赔偿费。
2.4.2.1 土地征用利、偿费
土地征用补偿费是指按照《土地法》和《物权法》的规定,项目法人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安置补助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手续费、证书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 2.4。2.2余物清理费
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4.2.3施工场地租用费
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正常施工而临时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和复垦费等。 2.4.2.4 线路施工赔偿费
线路施工赔偿费是指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造成不可避免的破坏而进行赔偿所发生的费用,或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中由于挖掘地面、路面等发生的赔偿费用。 2.4.3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自项目筹建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的合理建设期内对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 2.4.3.1项目管理经费
项目管理经费是指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申办费,日常办公经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档案管理费、办公水电费,工程组织协调费,合同订立与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审价(结算)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印花税,以及设备材料的配送组织、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工程竣工测量、交接验收、竣工审计、编制竣工决算等日常工作经费。 2.4.3.2招标费
招标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各项采购及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4.3.3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2.4.4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2.4.4.1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是指有资质的勘察机构按照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对项目影响范围内地质断面、地形、水文、杆塔定位、交叉跨越等进行勘察、测量作业并编制相关勘察文件等所支付的费用。 2.4.4.2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是指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对现场进行踏勘、测量,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以及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2.4.4.3设计文件评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单位组织或委托相关咨询、评审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2.4.4.4项目后评价费
项目后评价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为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指导、改进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善相关政策,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对项目的决策、设计、建设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所支出的费用。
2.4.4.5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是指为保证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标准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修订、解释和研究工作的正常运行,需向电力行业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机构支付的费用。 2.4.5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特种设备(如消防)等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4.6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是指为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能够正常投产运行提供技术保证和资源配备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不包括消防器具)、警示牌、标志牌等发生的费用。
2.4.7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为因设计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而增加费用,一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预留的工程建设资金。
2.5 动态费用术语
2.5.1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照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
2.6 工程项目划分术语
2.6。1配电站
配电站是用于将电能分配到用电设备或用户的站点,是电网的末端站点,它上连变电站,下连电力用户,一般由变压器、配电装置、控制保护设备和相关线缆组成。配电站一般容量较小,也称为配电所。 2.6.2箱式变电站
箱式变电站是配电站的一种,是将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低压电气设备等进行成套紧凑组合,配置在一个或几个封闭箱体中的配电站。 2。6.3开关站
开关站是只有接通开断功能的配电站,主要起电能的转输作用。开关站内没有变压器,只设置开断和控制保护装置,一般是将一路进线根据需要分成几路馈出。也称为开闭站、开闭所。 2.6.4架空线路
架空线路是指以裸导线或绝缘电线为电能输送载体,以杆、塔为主要支撑,露天空中架设的输电线路。 2.6.5电缆线路
电缆线路是指以电力电缆为电能输送载体,直埋于地下或布置在地下沟道、隧道内的用以连接配电站、开关站和用户的输电线路。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一 般 规 定
3.1.1 本章规定了工程建设预算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标准,用于规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组成内容划分、计算方式和取费标准。
3.1.2 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确认后计列。
3.1.3 本标准中所称的“××以下”,均包括“××”在内,其下限截止至下一挡“××以下”的上限之上。凡注明“××以上”的,均不包括“××”在内。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2.1 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构成
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称为静态投资,静态投资与动态费用之和称为动态投资。
3。2.2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如下: 3,2.2.1 直接费 1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 1)临时设施费。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2.2.2 间接费 1 规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2.3 利润 3.2.2.4税金
3.2.3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1 设备费。 2设备运杂费。 3。2.4 其他费用的构成
3.2.4.1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 土地征用补偿费。 2余物清理费。 3施工场地租用费。 4线路施工赔偿费。 3.2.4.2 项目建设管理费 1 项目管理经费。 2 招标费。 3工程监理费。
3.2.4.3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 工程勘察费。 2 工程设计费。 3 设计文件评审费。 4 项目后评价费。
5 技术经济标准定额编制管理费。 3.2.4.4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3.2.4,5 生产准备费 3.2.4.6基本预备费 3.2.5 建设期贷款利息
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
3.3.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计算公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3.3.2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计算公式: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3.3.3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公式: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标准:采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并依据电力工程定额管理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3.3.3.1 人工费
计算标准:人工费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配电网工程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各地区、各年度人工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3.3.3.2材料费
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 主要材料费的计算。 计算公式:
主要材料费=主要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应按照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或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取定。
当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取定为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时,线路工程应根据定额规定,按照运输距离计算现场物料仓库至施工地点的运输费用,配电站(开关站)、箱式变电站工程不计。
当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取定为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或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时,均应按照实际运输距离计算配送费用。 2 消耗性材料费的计算。
消耗性材料费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并根据相关价格水平调整规则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3.3.3.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 3.3.4 措施费
措施费的内容包括: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工具用具使 计算公式: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 表3.3.4.1 临时设施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城区 郊区 乡村 3.3.4.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2) 表3.3.4.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6.56 建筑工程 8.83 7.65 6.32 安装工程 13.14 11.61 10.42 费率% 3.25 3.3.4.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计算公式: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3) 表3.3.4.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费率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4.13 费率% 2.28 3.3.4.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4—1) 表3.3.4.4—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地区分类 费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I 4.46 6.22 Ⅱ ⅡI Ⅳ V 4.95 5.63 6.84 8.12 6.63 7.45 8.66 9.88 表3.3.4.4-1中的地区分类见表.3.4.4-2。 表3.3.4.4-2地区分类表 地区分类 I Ⅱ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 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张家口、承德以南地区)、重庆、四川(甘孜、阿坝州除外)、云南(迪庆州除外)、贵州 Ⅲ Ⅳ 辽宁(盖县及以南地区)、陕西(榆林以南地区)、山西、河北(张家口、承德及以北地区) 辽宁(盖县以北)、陕西(榆林及以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以南各盟、市、旗,不含阿拉善盟)、新疆(伊犁、哈密地区以南)、吉林、甘肃、宁夏、四川(甘孜、阿坝州)、云南(迪庆州) V 黑龙江、青海、西藏、新疆(伊犁、哈密及以北地区)、内蒙古除Ⅳ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注 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工期不跨越冬季、雨季时,不计本项费用。 3.3.4.5 夜间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5)
注:本项目只在因特殊地段要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中计列,其他工程均不计列。
表3.3.4.5 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建筑工程 0.73 安装工程 1.05 3.3.4.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6) 表3.3.4.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高海拔地区 建筑 9.57 安装 18.95 高纬度寒冷地区 建筑 安装 酷热地区 建筑 安装 7.86 4.07 8.35 4.11 注1:高海拔地区指平均海拔在3000m以上的地区。 注2:高纬度寒冷地区指北纬45º以北地区。 注3:酷热地区指面积在1万km2以上的沙漠地区,以及新疆吐鲁番地区。 3.3.5 间接费 ‘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3.3.6 规费
规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规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3.3.6.1 社会保障费 计算公式:
社会保障费=人工费×0.85×缴费费率
注:缴费费率是指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 3.3.6.2 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人工费×0.85×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注: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费率执行。 3。3.6.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1.84% 3.3.7企业管理费 计算公式: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7) 表3.3.7企业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费率% 3。3.8 利润 计算公式:
利润=人工费×利润率(见表3.3.8)
注:如果工程由项目管理单位内部工区承担施工任务时不计利润。 表3.3.8利 润率 工程类别 利润率% 3.3.9 税金 计算公式: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税率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3.4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3.4.1 设备购置费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购置原则上按照集中招标、集中采购、集中存储、统一配送考虑。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3.4.2 设备费
设备费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3.4.4 设备运杂费率计算标准
当设备供应方式为由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提货并配送到安装地点时,设备价格应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 3.4.3设备运杂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输方式均按照公路或水路运输考虑,运输距离应按照设备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到设备安装地点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建筑工程 15 安装工程 22 建筑工程 22.9 安装工程 35.2 设备运杂费率:运输距离在20km以内,费率为1.1%;运距超过20km时,每增加l0km费率增加0.15%,不足l0km按l0km计取。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按设备费的0.7%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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