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改革发展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题,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是从整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政策、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致使部分农村金融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农村融资特别是农村基层融资问题仍较为突出。
一、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农商行发展情况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资源供给不足。国有大型银行在商业化改造过程中,从县乡撤减机构收缩业务,农村整体资金供应能力明显下降。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和职能萎缩,已经基本丧失了信贷支农功能。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农业银行金融资源的配置不再局限于农业和农村,现在的农业银行很少向农户贷款。原来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也没有起到预期的政策性金融作用,商业化程度越来越重,支农作用明显弱化。而一些非正规金融元素,由于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缺乏规范和保护,因此它在有效利用乡土信用资源,满足农村融资需求,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状况方面所起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2、资金短缺,有效需求不足。农村资金需求按性质主要分为三大类:(1)社会公共性需求,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农业风险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等资金需求,这项资金需求是以财政为主,金融为辅来解决。(2)经济公共性需求,包括农村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等资金需求,此项资金需求是由财政和金融共同解决。(3)生产性资金需求,包括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农户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微贷款等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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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资金需求基本由金融解决。农村融资特别是农村基层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农村信贷资金需求,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二)农商行发展现状
近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公司治理,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初步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行为规范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框架。立足新体制新机制的后发优势、人缘地缘网点的传统优势、地方政府支持的政策优势,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农商行立足“三农”,服务城乡,不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支农服务显著改善。具体做法:一是大力推广“阳光信贷”工程,着力满足广大农户贷款需求;二是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济、发展高效农业、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结合起来,有效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当前农商行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剧了存款市场竞争
地方政府大力推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纷纷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批准成立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大量的金融与非金融机构,在丰富金融市场的同时,也给农商行“三农”业务、城乡居民业务带来较大压力,甚至给当地的金融带来潜在的风险。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例,他们吸引农户资金入股,通过发放贷款获取收益,并将利润进行分红,一般情况下农村资金互助社分红比例远远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因此大量农户资金从农商行流入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仅造成农商行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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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流失,而且这些资金不会真正有效的服务三农,变相成为高利贷的资金来源。
(二)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大量信贷资金流失,甚至亏损
农村金融的笔数巨大,但单笔资金数额小,信息不对称,耗时多成本高。传统银行要求房屋,土地等抵押物,基层农户和个体缺乏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的要求。无法落实抵押担保;贷款时限性强,要求贷款手续简便,灵活;农村点多,面广,战线长,贷款额度小而分散,同时贷款市场受自然灾害,市场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影响,使得贷款成本高,风险高,效益相对较差;乡镇企业作为贷款主体的缺陷主要为:(1)融资成本高;(2)资产质量差,财务制度不健全,不透明;(3)信用观念不强。
(三)农村信用社支农的动力和激励不足
近年来,由于商业化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更加强调贷款的质量和回报,其经营的利润和导向越来越明显。由于农业经营活动风险不确定,农村信用社没有足够的激励向农村经济活动提供贷款,表现为真正用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数量不多,农村信用社都表现为“非农化”特征。农村信用社目前开展的小额信贷依赖于中央银行和各级政府的压力和支持,可以说是行政干预的结果。现有基层金融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的金融技术和产品,与借款人之间的合作存在制度和技术障碍,难以把握应对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村微贷款中有一部分是用于日常生活之需,与传统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相悖,农村信用社受到行政干预和利润导向行为,满足需求作用有限。
(四)税率调整影响非县域农商行改制积极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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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农信社改制为非县域农商行后,营业税率将从3%上升至5%。农商行改制以来,市场定位并没有发生变化,非县域农商行仍然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为市场定位,提高营业税率将挫伤农信社改制为非县域农商行的积极性。
三、优化农商行改革发展的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农商行改革。对农商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来加强激励和约束,提高以高风险获得高收益的积极性,增强对风险较大的农村信贷市场提供信贷能力。继续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机制,增强实力。进一步扩大微贷业务规模,支持农商行开展微贷业务、提供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
(二)积极发挥转型发展优势。一是充分利用根植于“三农”经济,贴近中、小、微型企业,贴近社区的比较优势,积极推进“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三大工程,面向“三农”提高贷款投放量,面向农户扩大贷款覆盖面,面向中小企业提高贷款辐射面,切实满足“三农”、中小企业、城乡居民的信贷需求。二是充分发挥中小银行决策半径短、行动迅速的优势,推行目视管理,通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序时推进,加强督导,提高各项工作执行力。
(三)进一步丰富营销产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建立小额农户贷款、商业性大型贷款和政策性公共产品资金供给等全方位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满足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一是“盯住同业、盯住市场”,采取模仿创新途径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在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准入条件等方面下功夫,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延伸现有产品和服务线,逐步形成公司、社区、小企业、贸易金融业务有机衔接的产品体系,涵盖信贷、理财、储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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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卡、外汇结算等多项业务,打造产品套餐,发展“草根金融”,即不注重抵押和担保,注重现金流,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微贷技术和产品。
(四)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一是按照“专业风险有分工、全面风险有统管”的要求,落实各类风险的“归口与联动”管理。二是建立合规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三是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做好五级分类、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农商行的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相结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吸收借鉴国内外企业文化的优秀成果,提炼和培育鲜明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以促进发展为要务,以诚信经营为基石,以人本管理为核心,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农商行发展的用人机制。三是认真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增强员工的经营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正、负激励并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农村金融技术专业队伍,鼓励有实力的农商行与国有银行建立农村金融微贷技术培训基地,推动微贷咨询业的发展,培训本土的微贷技术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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