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参考依据包括《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风电场安全绩效考评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机制,成立部门安全标准化评定小组。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并亲自主持相关评定会议。
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组织编制、审核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和评定报告,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对实施的效果进行验证。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管理评定会议的有关决定,组织责任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准备提供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资料,负责制定涉及本部门问题的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及检查。
第三章考评实施细则
第八条安全绩效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十三个项目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按缺项处理。
第九条考评得分=年度安全目标得分+标准化评分项目实际得分/项目总分×100,考评得分作为最终安全奖惩依据。
第十条考评细则
(一)年度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⑴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
⑵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扣25分; ⑶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扣25分;
⑷发生安全事故迟报、瞒报事件,扣25分; ⑸发生轻伤事故,扣15分; ⑹发生其它安全事故,扣5~15分;
(一)《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核心要素(50分)
绩效评定小组结合各部门安全绩效自评结果,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项目(评定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查、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按标准进行扣分,编制公司安全绩效评定报告。
第十一条加分条件
㈠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每项加1~3分。 ㈡获得集团公司表彰奖励的,每项增加1分。 ㈢由公司安全绩效评定小组认定加分的其它项目。 第四章安全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安全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㈠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绩效进行评价,目的在于促进各部门和人员自我管理;
㈡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对各部门和人员该季度的安全绩效进行考评; ㈢年度考核:年底对各部门和人员全年的安全绩效进行总体考评。 第十三条考核等级分为五级,详细如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核得分(分) 95以上 90~95 70~80 60~70 60以下
第十四条年度考评得分作为安全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工程与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泉风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查评项目自查、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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