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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试题

2024-04-30 来源:步旅网
行政处分法试题

行政处分法试题

1.隶属于某市交通局的灵活车执法大队以为张某的行为违纪, 并向张某出具了加盖某市交通局

公章的行政处分决定书, 罚款数额为 5000 元。张某不服, 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 起诉前,该灵活车执法大队整体划归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问题:( 1)该行政处分在正式做出前,能否应见告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益?(

2 分)为

什么?( 3 分)

答:应当见告。由于依据《行政处分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分决定之

前,应见告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益。

(2)本案的被告应是谁?( 2 分)为何( 3 分)?

答:本案的被告是某市交通局。由于该详细行政行为是某市交通局作出的,而不是某市城

市管理执法局。

2.甲市出租车司机刘某应一位乘客要求送其到乙市。

抵达乙市乘客下车后刘某即在当地拉了一

位乘客欲去 B 市。这一行为被正在执法的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现并报告了乙市交通局。

交通局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查明状况后,依照乙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出租车管理条例》

乙市

(乙市

是国务院同意的较大的市 )对刘某作出了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分。

试剖析: (1)如刘某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能否能够起诉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 分 )为什

么?(3 分)

答:能够。由于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对自己有益害关系的,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市交通局在正式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能否应见告刘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益

?(2

分)为何 ?(3 分)

答:应当见告。由于依据《行政处分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分决定之

前,应见告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益。

3.户籍所在地为 A 区的张某和于某在 C 区共同损害了第三人,手段与情节基真同样。 C 区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禁 10 天的行政处分,关于某作出了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分。公安机

关在 D 区对张某执行行政拘禁处分。

试剖析: (1)张某假如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 能否向 D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分 )为什

么?(3 分)

行政处分法试题

答:不可以够。依据《行政处分法》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迫举措不服而提起

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 D 区人民法院既不是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又不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2)假如张某 “以行政处分显失公正为由 ”恳求人民法院作出更改裁决, 人民法院能否应支持其诉讼恳求 ?(2 分)为何 ?(3 分)

答:应支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更改裁决详细行政行为,一定具备两个条件:

1、是详细行政行为系处分行政行为, 对非行政处分的详细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更改;

2、行政处分有显失公正的状况。

因此,假如张某以“行政处分显失公正为由”恳求人民法院作出更改裁决,人民法院应支

持其诉讼恳求。

4。2002 年 9 月 24 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私营业主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

处不切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对此劳动局执法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作出了“限

3 日

内改良,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办理建议,吴爱华就地签了字。当天工作人员拘禁了吴爱华

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 9 月 27 日,劳动安全稽察组对吴爱华作出了第 84 号行政处分决定书,于当天送到,吴爱华于 9 月 29 日缴纳了罚款。几日后,劳动安全稽察组又到其工厂检查,以为仍不切合要求,持续拘禁“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

问:(1)据查,拘禁吴爱华工厂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的法律依照是该省人大常委会经过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拘禁行为能否合法?( 2 分)原因是什么?( 3 分)

答:该拘禁行为合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依据本行政地区内的详细状况和实质需要,在不一样宪法、法律、行政法例相反抗的前提下,能够拟订地方性法例。因此拘禁吴爱华工厂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的法律依照是省人大常委会经过的立法文件是合用的。

(2)假如劳动局要撤消吴爱华工厂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其能否能够要求举行听证?

(2 分 )说

明原因。 (3 分)

答:能够举行听证

《行政处分法》对撤消允许证或执照的规定可合用听证程序,以保证谨慎合用该处分

形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胡某和赵某是街坊, 两家为房子间的通道发生争执, 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在地上大叫 “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以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依据张之 “听到叫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 ”的证词,对胡

行政处分法试题

某拘禁 3 天。胡某不服,申述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察以为派出所越权处分,决定撤除派出所对胡某的处分。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稍微损害,对胡某作出拘禁 5 天的处分。胡某更为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以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分着重,作出更改拘禁 5 天为罚款 60 元的处分。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问题 ] (1)市公安局经审察以为派出所越权处分,决定撤除派出所对胡某的处分能否正确 ?为何 ?

答:正确。由于派出所无权对胡某拘禁

3 天。

(2)派出所对胡某拘禁 3 天的行政处分程序能否合法 ?为何 ?

答:派出所对胡某拘禁 3 天的行政处分程序不合法。由于派出所在作出处分决准时,没有按照《行政处分法》规定的公正、公然原则和查明事实、说明原因、听取当事人的陈说辩论等制度。

(3)市公安局作出撤除对胡某拘禁 3 天的处分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禁 5 天的行政处分,能否正确 ?为何 ?

答:不正确。由于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定定的原因是派出所越权。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

某拘禁 5 天的行政处分,既违犯 “一事不再罚 ”原则,也组成对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定定的不执行。

6.2002 年 9 月 24 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

切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惨淡,工作人员操作时未带安全帽等。对此,劳动局劳动安全

稽察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

3 天改良,罚款人民币 2000 元”的

9 月

办理建议,吴爱华就地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拘禁了吴爱华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

27 日,劳动安全稽察组对吴爱华作出了第

84 号行政处分决定书,并于当天送到。吴爱华在 9

月 29 日缴纳了罚款。 两天后,劳动安全稽察组又派人到其工厂进行检查, 仍以为不切合要求,“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仍未发还吴爱华。

[ 问题 ] ( 1)据查,拘禁吴爱华工厂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的法律依照是该省人大常委会经过

的一个立法文件,该拘禁行为能否合法?为何?

答:合法。由于地方性法例能够设定拘禁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的行政处分举措。

行政处分法试题

( 2)假如劳动局要撤消吴爱华工厂的特别工种用工允许证,那么吴爱华能否能够要求举行听证?

答:能够。由于关于撤消允许证的行政处分,行政相对人能够要求举行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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