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临海德兴隆旅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成信奎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于2011年6月3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 对外承包的产品:2.4X2.4M折叠篷(半铝半铁)1350顶
附生产单 3X3M折叠篷(半铝半铁)4000顶
承包总价格:6.7元/顶(含:提成,工人工价,其中每顶的0.2元为工人车费)由承包人自负盈亏,与本公司无关。
承包方式:本公司提供材料及配件,由承包方自行安排人员生产,把我公司的产品做好直到可装箱出运为止。
质量要求:承包方要严格按我公司的生产单生产,每件生产必须符合我公司的质量要求,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承包方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细致,有序生产,保持车间以及产品的干净整洁。如在生产过程中人为造成大量浪费的,需负有一定责任并赔偿损失。在生产过程中,若材料供应不上而耽误交货时间的责任在公司,反之责任在承包方,需负有一定责任并赔偿损失。承包人自行管理工人生产,若工人出现任何事情,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与本公司无关。 交货时间:2011年6月20日
工资结算:产品完成后七天内到本公司结算,由公司安排付款。 本协议到产品完成交货后自行终止。 发包方签名盖章: 承包方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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