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办发〔2008〕538号
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
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
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行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办理业务,留存相应凭证文件,保证业务手续齐全,操作无误。同时,加强监测与检查,如发现漏洞及时纠正改进。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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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发至二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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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一级分行营业部。
行内发送: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国际业务部、内
部审计局、内控合规部、运行管理部、金融市场部。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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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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