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目的
为严格管控单位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单位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管理部门与负责人
加油卡由财务室负责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加油卡由单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加油卡的保管、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三、使用流程
1、ic加油卡为主卡一张及副卡若干张。主卡为管理卡,不能加油,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用于增减副卡的数目、资料变更、充值及查询加油信息等。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副卡为加油卡,一车一卡,登记发放,谁领用谁负责。车辆凭相对应的ic卡到中石化任何供油点均可加油。
2、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驾驶员提出充值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室进行充值。
3、车辆加油时驾驶员需在中填写日期、加油车辆,并在领用人处签字后才能领取加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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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 应及时索要小票。应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单位领导核实、签字,驾驶员并对此次做好加油记录。
5、加油当天驾驶员应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加油卡专人保管处,并补填当天加油金额,同时应填写卡内余额。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加油小票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6、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充值金额使用完后由会计汇总,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四、其他
1、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油量,及时补充,确保车辆的返回。
2、加油卡对应车号加油,不得对私家车或朋友车辆私自加油。
3加油卡若有遗失要立即报主卡管理人员,予以挂失处理,否则使用人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篇二
加油卡管理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和“签领制”(消费金额应填加油小票的实付金额)。
2.严格对应车辆说明书建议油品型号加油,严禁油型混加,特别是汽柴油混加,若特殊情况需汽油油型混加,需事前本单位车辆管理员报批、事后向市公司综合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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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一天内或连续日期多次加油,除非长距离行驶,达到了必须再次加油条的。
4.油卡由各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员实施集中实物管理和交易管理。
5.若遇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加油卡加油的,采用现金加油方式,但需事前本单位车辆管理员报批、事后向市公司综合部报备。
6.驾驶员应提前做好油料规划,如:出车前做好油卡储备、每次加油必须加满和关注油卡余额(在小于1000元时就要提醒车辆管理员分配)等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篇三
油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本单位公务车辆及试乘试驾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单位所有公务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实行科室专卡制度。
二、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油卡主卡,定期往主卡上进行充值,其余附属油卡从主卡
划拨金额。各使用科室自行到加油站圈存附属油卡,使用过程自行管理。
三、综合办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各科室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或特殊情况
下使用,备用卡由综合办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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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科室设专人管理本科室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附属
卡时,应在综合办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各科室专管员及时报综合办进行处理或申请使用备用油卡。
五、各科室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管员处进行领取。
六、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
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办负责人、主管主任批准,否则,将不予报销。
七、禁止各部门互换油卡,如遇特殊情况,应经主管主任及综合办负责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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