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

2024-03-01 来源:步旅网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1)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

李博、董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李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董亮)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种模式。他们认为,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上的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都属于这一范畴;互联居间服务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等;金融服务多为互联网企业向金融业的渗透,如小额贷款公司、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互联居间服务和金融服务可划为狭义上的互联网金融。

吴晓灵(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国家外管局原局长,着名经济学家)认为,互联网金融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与电商相结合的结算业务,二是基于销售信息的小微贷款业务,三是基于支付账户的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四是借贷双方的信息平台,目前得到监管的是与货币运动关系密切的结算业务。

谢平(谢平,1955年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多家大学兼职教授)按照互联网金融形态,在支付、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三大支柱上的差异,将其划分为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基于大数据的保险、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大数据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等八大类。高汉(2014)根据互联网的主要功能,将互联网金融分为支付结算类、融资类和投资理财保险类等三类。 ——摘自于《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魏鹏

(2)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庄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PZ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众筹模式、网络保险(放心保)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

——时代金融2014年第4期中旬刊(总第549期)《互联网金融浅析》李建超 (3)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概念的简单加总。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全球还没有统一定义。市场人士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将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不过,随着金融和互联网的相互渗透、融合,这一狭义概念的边限正变得模糊。广义来看,互联网金融已泛指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目前主要是Web2.0)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会化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改造传统业务模式,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依赖技术和平台开始渗透到金融领域。当金融遇上互联网,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正在对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崭新的互联网金融生态正在生长。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陈一稀金融发展评论2013年第12期 (4)中国金融当局对互联网金融的描述是: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

(5)互联网金融目前尚未有统一、明确的定义。马云(2013)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侯维栋(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进行深刻变革后产生的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的发展,出现的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万建华(2012)则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融资,还包括支付和各类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应定义为第三种金融模式。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的一种金融模式。林采宜(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和获取方式发生改变,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互联网上的延伸,而非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外的第三种金融模式。吴晓灵(2013)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加工传递金融信息,办理金融业务,构建渠道,完成资金的融通。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相结合产生的新兴领域,是借助于互

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不论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只是战略上的分类,没有严格的定义区分。随着金融和互联网的相互渗透、融合,互联网金融已泛指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互联网金融是广义金融的一部分,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业务,也应该是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两边是交叉进行,相互促进的(刘士余,2013)。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小额信贷(peertopeerlending)、众筹融资(crowdfunding)、互联网货币(如比特币、Q币等)、电商金融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陶娅娜(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研究处) (6)虽然互联网金融成为当下的金融热点问题,但与较高的关注度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涵义在学术界尚未形成非常明确的界定。想要为互联网金融下定义,首先要以金融的定义为切入点。从广义上来讲,金融本义为资金的融通,与货币的发行、流通相关的就是金融;从狭义层面来理解,金融仅指货币的融通,即资金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融通转移的过程。这一转移过程,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融资,二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直接向资金提供者融资,最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就是股票和债券;间接融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资金需求者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资金,不直接与资金提供者对接,这种方式以商业银行为代表。

由于广义金融和狭义金融的存在,互联网金融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讲,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相互渗透形成的新领域,在广义的互联网金融里,包括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并不仅限于此。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界定在与货币的信息化流通相关的层面,即资金的融通无论是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只要运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就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狭义定义更侧重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实现与金融的相互渗透。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演进及问题研究》白杰

二、特点

(1)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业务运行网络化。互联网金融开展业务无需大量设立经营网点及配备大量人员,因此运营成本较低,准入门槛相对不高,这与传统金融机构需要具备相当的资金规模存在明显区别。二是业务经营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及相关软件,将高度分散化的企业、个人信息进行系统集中处理,形成分门别类的信息数据资源,并以此为基础提供资金融通和交易服务。三是业务竞争自由

化。互联网金融突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缩短了业务链条,可实现金融业的全面自由发展,推进新业务更加便捷,竞争更加激烈。四是业务交易“平民化”。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参与者相对平民化、大众化,一般民众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交易流程相对简化且易于操作,这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分级分类,专注于大客户明显不同。 ——南方金融·总447期2013《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陈林(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100800)

(2)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其存在形态的虚拟化、运行方式的网络化与传统金融相比有自身独有的特点。

1.低成本。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虚拟空间开展的金融业务,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金融产品的发行、交易以及货币的支付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上的成本非常低,进而大幅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同时,互联网平台省去了传统的庞大实体营业网点费用和雇用众多员工的人力资源费用,大大减少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成本。据估计,互联网的业务成本和传统的业务成本相差很大,往往能达到1:100甚至1:1000。

2.高效率。依靠强大的信用数据积累与挖掘优势,以及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减少中间环节,便捷支付方式,金融活动参与者通过互联网有了更直接、更有效的接触,透明度更高,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市场充分有效,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上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有效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

3.注重客户体验。互联网金融秉承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在服务模式上由传统的面对面柜台交易转向开放式的群体参与、互动式沟通;在商业模式上通过实时交互、大规模协作实现组织扁平化、去中心化,客户群信息平台化、网络化,并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客户和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4.风险特殊性。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其引发风险的因素及影响与传统金融存在差异。互联网金融除具有传统金融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存在基于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系统安全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各类业务风险,且风险扩散传播速度更快、风险诱因更复杂。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陶娅娜(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研究处) (3)1.即时性与移动化

随着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端设备的推出,其便于携带、功能丰富、操作简单的

特点,使用户可以使用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客户端随时随地进行转账、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

2.覆盖广与发展快

互联网金融的在我国的发展,主要是以互联网的发展为基础,同时,依靠电商平台的快速覆盖。网络将自身的特点赋予到互联网金融上,可以对全球进行有效的覆盖,打破传统地域的限制,并且突破时间上的约束。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业务覆盖范围将会扩大,将会有更多的客户。

3.互动强与透明化

互联网的发展逐渐从PC端向移动端渗透,越来越多的移动应用应运而生,移动应用具有很强的互动性,比如微博社区、大众点评、微信等应用程序,可以实现交流沟通、获取资讯等目的。信息在网络上快速传播的特点,使得用户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信息更为透明和公开。

4.低成本与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效率。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流程趋于规范化、标准化,所有的业务都在计算机或智能手机上进行操作,客户不需要去银行网点排队等候,降低了时间成本,除此之外,计算机在业务处理上效率更高,可以使客户体验得到改善,提升满意度。

5.管理弱与风险大

虽然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来进行客户的信用调查,但没有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大量的数据信息不能够共享。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足,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是今后工作的重点。此外,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还不长,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和法律监管,互联网金融面临着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演进及问题研究》白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