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下午好!我方论点为“事故是不可控的〞。所谓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首先按照杜邦管理事故主因理论,事故发生的因素中:人的不平安因素占96%,为主要原因,物的不平安状态占4%为次要原因,也是间接人为的。在现场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绝大多数事故都是人为造成,因此要控制事故发生最终途径只有控制人的不平安因素。但是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而伴随着新型工业的出现,新的平安隐患和危险源也会随之出现,从而导致新类型的事故又在不断地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方认为事故是不可控的。而对方事故是可控的的观点不但缺乏哲学根底,而且会把人们引入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只要采取的措施到位,世界上就不会发生任何事故,用辩证唯物主义关于开展、变化的观点看,这显然是人们所做不到的。也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从整个生产领域来说生产事故是不可能完全可控,因为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潜在的天然风险因素,人们受到经济开展、科学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尚不能完全排除。即使是当今高度兴旺的美国也不可能完全防止事故。有着200年历史的杜邦公司也只是超过60%的工厂实现0伤害率,而剩余的工厂依然有事故发生,更加证明了事故是难免的,不可控的。所以当今国家制定的平安工作方针是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现在所能做到的只是如何采取措施预防事故,而并没有提到事故是可控,可防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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