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现状与问题研究
【摘要】证券投资基金是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募集投资者资金,由基金托管方托管,基金管理人对资金进行运用和管理,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并将收益按投资者所占基金份额进行分配的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方式,成为证券市场上不可无视的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开展推动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标准,从而促进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开展。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风险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迅速,基金规模不断攀升,但是最近来我国证券市场调整幅度较大,证券投资基金开展遇到了瓶颈。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开展与完善,在政府相关政策的鼓励与引导下,证券投资基金将迎来第一步的开展。经过几十年的开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如下:一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每单位为一元人民币;二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门基金公司进行运营管理;三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不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四是基金从业者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正确的市场投资理念和多元的证券投资者结构可以促进证券市场的快速开展,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开展时间较短,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的不成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证券投资的非理性因素
非理性因素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存在最为显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基金投资人与基金公司的非理性因素。首先是基金投资人的非理性因素,基金投资人对证券市场抱有过高的市场预期和非理性的乐观期望,导致可能使投资者倾其所有资产投资于基金,过高的风险可能使得投资者一无所有。投资者缺乏对基金知识的了解,一味选择购置净值低的基金,基金公司通过分红或者拆分降低基金分值,使得投资者利用蒙受损失。
基金公司是资金的募集方与管理方,由于投资者和基金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管理费是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而管理费是按照基金规模进行计提的,与基金的收入关系不大。因此,基金公司会通过扩大基金规模和提升管理费来赚取收益,这样增大了基金运营的风险。 证券市场的不完善
证券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开展至关重要,而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制约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开展。一是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差,加深了投资者的非理性情绪;其次是证券市场产品单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向主要由股票、国债等少数几种产品构成,相比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证券市场产品还需进一步的丰富。 资产管理能力差
我国证券市场现阶段开展不完善,金融产品单一,基金公司可供选择的产品过少,加之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发放较少,基金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利得获取收益。同时,资本市场没有期权、掉期等衍生工具,基金公司难以采取多元化的投资策略进行风险分散,导致其投资管理水平
不高。随着我国股指期货的开放,近年来基金公司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式变得多元,但是相比于兴旺国家,我国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能力还是较差。过于单一投资策略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较大,一旦市场行情下跌,基金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将会受到损失,从而影响投资者收益。 基金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由于开展时间较短,监管体系还待完善。基金管理人员容易通过监管漏洞,大肆侵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行业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除此之外,我国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许多的缺乏,难以全面保护投资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利益;最后,证券自律主体还缺乏健全性和标准性。 三、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对策研究 加强基金托管人的监管职责
加强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最有效的方式是改变基金托管人的选择方法,将选择权交到基金持有人手中,这样才能使基金托管人真正成为基金持有人的代理人去监督基金管理人。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切实落实托管人职责,防止托管人由于经济利益放松对基金管理人的减缓。 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在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开展经验的情形下,迅速建立证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一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局部对行业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形成行业自律组织构建,形成基金行业的自我约束与标准。对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严惩,创造有利于证券投资行业开展的市场环境。 夯实基金开展根底
加大对基金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优秀人才,提升基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入股权鼓励等措施,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近年来我国基金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投资者数量也不断攀升,对整个基金行业人员素质、基金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认证工作体系与制度框架,形成更加健全的从业标准,夯实整个基金行业的开展。 继续拓宽资金供应渠道
近年来,我国基金行业在拓宽资金供应渠道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继续拓宽资金供应渠道有利于促进行业的继续开展。目前,除了继续维护中小投资者、银行储蓄等资金流入市场之外,还应继续拓宽资金渠道,如养老金入市试点以及国有企业等机构企业资金入市。从政策层面上,除了继续鼓励公募基金的开展,也应大力开展如私募基金等类型的机构投资者,这样有利于整个证券基金投资行业的持续开展。 参考文献:
【1】 张雪梅.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2021
【2】 沈如卫.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问题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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