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节工作为UPVC管及UPVC加筋管安装等相关工作。包括挂线、清扫基座、铺管、接口、材料场内运输等有关作业。
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筑、基础浇筑、管道防腐、管道铺设、探测线敷设、管道接口、检测及试验、井壁(墙)凿洞、冲洗消毒或吹扫。 (2)材料
包括垫层、钢管、接口等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 (3)一般规定
a) 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径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层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时、管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7m;
b) 管道应直线敷设,遇到特殊情况利用柔性接口折线敷设时,相邻两节管纵轴线的允许转角应由管材制造厂提供,在一般情况下,平壁管不宜大于1,异形壁管不得大于2; c) UPVC管排水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应符合一般排水管道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d) UPVC管道穿越铁路,高等级道路路堤及构筑物等障碍物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铁等到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UPVC管外径300㎜。套管设计应按路堤的有关规定执行;
e) UPVC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角受压区范围内;
f) 管道施工的如遇其中问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及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4)施工要求
a.管道安装可采用人工安装。槽深小于1.5m时可由人工抬管入槽,槽深大于1.5m或管径大于公称直径DN400mm时,可用非金属绳索溜管入槽,依次平稳地放在砂砾基础管位上。严禁用金属绳索勾住两端管口或将管材自槽边翻滚抛入槽中。混合槽或支撑槽,可采用从槽的一端集中下管,在槽底将管材运送到位。
b.承插口管安装,在一般情况下插口插入方面应与水流方向一致,由低点向高点依次安装。
c.调整管材长短时可用手锯切割,断面应垂直平整,不应有损坏。 d.管道接头,除另有规定者外,应采用弹性密封圈柔性接头。公称直径小于DN200mm的平壁管亦可采用插入式粘接接口。
e.橡胶圈接口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连接前,应先检查胶圈是否配套完好,确认胶圈安放位置及插口应插入承口的深度。 2)接口作业时,应先承口(或插口)的内(或外)工作面用棉纱清理干净,不得有泥土等杂物,并在承口内工作面涂上润滑剂,然后立即将插口端的中心对准承口的中心轴线就位。
3).插口插入承口时,小口径管可用人力,可在管端部设置木挡板,用撬棍将安装的管材沿着对准的轴线徐徐插入承口内,逐节依次安装。公称直
径大于DN400mm的管道,可用缆绳系住管材用手搬葫芦等提力工具安装。严禁采用施工机械强行推顶管子插入承口。
4).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止管材漂浮的措施。可先回填到管顶以上大于一倍管径的高度。当管道安装完毕尚未还土而遭到水泡时,应进行管中心线和管底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出现位移、漂浮、拔口现象,应返工处理。 (5)质量检验
a.安管
1).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2).安管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1 项目 中线位移 管内底高程 相邻管内底错口 D≤1000㎜ D>1000㎜ 倒虹吸管 D≤1000㎜ D>1000㎜ 允许偏差 15 ±10 ±15 ±30 3 5 检验频率 范围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每道直管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点数 2 2 2 4 3 3 检验方法 挂中心线用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 2 3 b.接口
1)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2)抹带接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到现象; 3).抹带接口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1 2 项目 宽度 厚度 允许偏差 +5 0 +5 0 检验频率 范围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点数 2 2 检验方法 用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6) 计量与支付
a.计量
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缸瓦管铺设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检查井规格㎜ φ700 φ100 φ1250 φ1500 φ2000 φ2500 b.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工程师验收的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工程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到及其他为完成,雨水定型管道铺设及接口工程所必需的所有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扣除长度(m) 0.4 0.7 0.95 1.20 1.70 2.20 检查井规格 各种矩形井 各种矩形井 各种扇形井 圆形跌水井 矩形跌水井 阶梯式跌水井 扣除长度(m) 1.0 1.20 1.0 1.60 1.70 按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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