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 公司经营资质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生产、经营,不超量储存;
二、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能力。
三、 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组织专项培训;
四、 落实企业主任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 落实安全投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六、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并保留各项检查、运行记录;
七、 定期辨识、评估经营场所人员、设备、环境安全风险,提高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 积极开展隐患整治,及时公布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接受员工监督;主动配合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
九、 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工作场所,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配合调查,依法接受责任追究。
坪山街道安监办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企业及街道安监办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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