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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意识到酒神精神_论_红高粱家族_在文学史上的独特价值

2021-08-20 来源:步旅网
总25卷 第11期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Vol125No.11

Nov12004

2004年11月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1Humanities&SocialSciences

从生命意识到酒神精神

———论《红高粱家族》在文学史上的独特价值

邓 芳

(乐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四川

乐山 614000)  摘要《红高粱家族》:的独特价值在于以人的生命意识作底蕴,张扬了酒神精神。中国文化并不缺乏酒神精神,但在其演进过程中,酒神精神被刻意谈化,多数作品也因而失去了动人的艺术魅力。《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物是“纯种红高粱”般的自然生命,体现了一种雄强的生命本能,任何法律、道德伦理都束缚不了他们自由奔放的生命强力,他们遵循的是自然生命法则。莫言用生命的酒神精神砸碎一切对生命的束缚,其作品充满了生命强力之美,为文坛贡献了中国文学史上罕见的“狄奥尼索斯式”的典范之作。

关键词:红高梁家族;生命意识;酒神精神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4)11—0128—04

  一我国的远古文化中,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是平衡的,傅道彬先生的《晚唐钟声———中国文化的精神原型》一书研究了中国最早的哲学《易》和最早的文学艺术集《诗经》,发现了中国文化的兴象系统中隐藏着深刻的生命事实,认为《周易》是对野性的生命恋情的歌颂《诗经》,中的许多诗也绝不仅是什么“温柔敦厚”的诗教,其中充满了蛮荒的自然生命的情趣。但在中国的文化历史进程中,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现象的发展呈不平衡状态,日神精神逐渐主流化,酒神精神被刻意淡化,甚至以酒神精神为不齿,尤其是宋明理学对人的正常的自然欲望都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我国传统的主流文学中,伦理意识、政治意识挤掉了人作为生命存在的生命意识,大多数作品显得冷漠、枯燥、做作,缺失了最动人的艺术魅力。把生命意识加以实现的酒神精神更是从我们民族的生命里与艺术里逃逸,遁入到最深层的心理结构———民族集体无意识之中。

“五四”时期,在西方生命哲学的冲击下,中国文学界张扬起个性解放大旗,生命意识逐渐觉醒了,出现了郁达夫的《沉沦》、郭沫若的《喀尔美萝姑娘》、丁玲的《莎菲女士日记》等表现生命意识的作品。但是,作家们的生命意识虽然觉醒了,却只是一种在意识范围内的确认,他们的生命状态是在觉醒了的生命意识与强大的传统文化的束缚之下做痛苦的挣扎,郁达夫的《沉沦》是对性苦闷的淋漓抒写,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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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评论者论及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中的生命意识或酒神精神,但却少有人从生命意识和酒神精神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与区别着眼,将《红高粱家族》放置到中国文学史尤其是现当代文学史的大背景上讨论其独特价值。

许多时候,人们对生命意识和酒神精神的认识是模糊、混乱的,甚至有人完全将生命意识与酒神精神等同起来,这样的认识状态会将一部非凡作品的独特价值抹杀掉。我认为《红高粱家族》的独特价值不只在于表现了人的生命意识,更在于它张扬了酒神精神。生命意识与酒神精神有着不同的内涵,其差别哪怕只有一步之遥,也绝不能完全等同。表现了生命意识的作品不一定就张扬了酒神精神,张扬了酒神精神的作品一定有生命意识作底。哲学人类学认为“生命意识”是人类对自身作为生命存在的一种体察。那么酒神精神呢,根据我的理解,它应该是

将生命意识加以充分肯定与实现的生命状态或审美状态。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一书中提出的“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并不只是对古希腊人的生命状态与艺术精神的概括,其实“,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是人类所有民族共有的两种基本的生命状态和审美状态。日神精神是一种内省的状态,是冥想,是对规范、和谐、节制的沉思,而酒神精神则是一种生命原欲的冲动,是扩张,是实现生之原欲的迷狂境界。在

收稿日期:2004-10-10

作者简介:邓芳,乐山师范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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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邓 芳 从生命意识到酒神精神 129

首次正面描写了性意识乃至变态性心理,但作者在这里并未把人的生命原欲视为合理人性加以张扬,而是陷入传统道德与生命原欲的矛盾之中不能自拔。这部作品看起来颓废,作者面对生命原欲实是“清教徒”式的态度,时时在为自己的生命欲望感到羞耻,骂自己是“衣冠禽兽”。郭沫若的《喀尔美萝姑娘》通过对梦境的描写来表现被压抑的生命欲望,表现了性与婚姻的矛盾冲突。面对此矛盾,作者是痛苦和绝望的,小说中他写道“我随身带得有一瓶息安酸,和一管手枪,我到东京去要杀人———至少要杀我自己!”《莎菲女士日记》中丁玲以女性视角透视了现代女性的生命意识,表现出了史无前例的勇气,勇敢地抒写了主人公莎菲女士真实的生命需要———性。但作者又是无力的,她让莎菲陷于文明给她的高尚爱情观与癫狂的性渴望的矛盾中,并让她在此矛盾中反反复复地挣扎,空耗着青春的生命。

郁达夫、郭沫若、丁玲等“五四”作家是从传统文化中孕育成长起来的,虽受了西方文明中的人道主义、个性主义以及生命哲学的影响,但深层的思想意识仍然是传统的,西方文明只是给了他们敢于承认人类是一种生命存在的勇气,而一旦面对自己的生命原欲,作家的判断就是陈旧的、传统的。作品中没有充分肯定人作为生命存在的生命意识,他们怀抱传统道德思想又真切地感受着生命的本能冲动,他们是新旧交替时期的既肯定生命又否定生命的一种悖语人生,生命耗费在抵挡不可抵挡的生命欲望之中。作品中抒写了一群弱质生命面对强大文化传统的痛苦与感伤,作品所呈现的审美状态是感伤忧郁之美,散发着颓废的气息。酒神精神仍潜伏在集体无意识之中,未能穿过几千年文化的压抑重返并抵达他们的生命与作品中。远离主流文化的边地人生命中的酒神精神也未被现代知识分子们发现而加以艺术的观照。

生命意识在“五四”时期刚被郁达夫们感伤地言说,就被阶级意识取代。直至新时期,思想大解放的浪潮冲开了坚硬的政治磐压,生命意识才又有了被言说的机会。以刘心武的《爱情的位置》开步,直至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好几年的时间,文学创作的禁区才艰难地一个一个地被突破。到八十年代中期“,生命意识”才为更多的作家所关注“文化,寻根派”和许多现代主义作品也表现出浓烈的生命意识。在新时期,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王安忆的《三恋》、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刘恒的《伏曦伏曦》等作品具有一定代表意义。这些当代小说作品似乎比现代作品更多地触及了生命意识中的核心

内涵———“性”,表现也更直露、赤裸。但除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外,当代作家在作品中表现出的生命观并不比现代作家高明,酒神精神普遍缺席,生命意识仍与伦理道德纠缠不休,生命状态不是虚幻的,就是绝望的。

新时期作家中张贤亮较早直露地言及“性”。在《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里他第一个以“性”为视角来审视社会历史,深刻地揭示那个特殊时代对人的“性”的残忍剥夺,同时也是对人的尊严的剥夺。作品显示了社会文化批判的力度与深度。但在生命意识的体察方面,作家表现出了先天的不足,作者在安排主人公章永麟与黄香久的命运结局时不自觉地回到了社会对他的塑造,即人的生命存在是渺小的,生命意识是人类意识中微不足道的,生命最重要的是社会要义。小说的结局是章永麟为了追求社会赋予他的、自己并不清楚的虚幻理想,断然离开了黄香久。从这里,我们见到了作者关于生命的灵与肉的沉重思考,但我们可以发现他所谓的“灵”,是从古到今的社会文化赋予他的,不是从他感性生命中生长起来的,这个灵游离于他的生命存在之外,作者与作品都是矛盾体。从关注生命意识起,又把生命意识纳入了陈旧的社会理性之中。

王安忆的《三恋》包括《小城之恋》《、荒山之恋》、《锦秀谷之恋》。令人遗憾,王安忆解构了性爱在生命中的意义,在《小城之恋》中她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无知的、野蛮的性迷乱者,性对男女主人公来说不是两性生命的深切的呼应,而是释放蛮力的撕打。王安忆让女主人公做了母亲,从而超越了羞耻、疲惫、迷乱的性。在《荒山之恋》中,王安忆让疯狂的婚外恋情人双双徇情而死。在《锦秀谷之恋》中,王安忆干脆让知识分子男女主人公什么都没发生。她笔下的性或丑或苦,人物的人性显得苍白、抽象,这三部小说之所以写成这样,我想王安忆并没有搞清楚两性之爱的真正价值所在。

刘恒的小说《伏曦伏曦》写了婶侄之间超人伦之爱,作者笔下的人物受到强大的伦理力量的压抑而陷于无法超越的绝望之境,最后男主人公自溺而亡。作者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认为是“性”本身给人造成了困境。那么,在刘恒看来,人的绝望将是永恒的,因为没有人能改变自己作为生命存在的事实。

从郁达夫到刘恒虽然都写到了人作为生命存在的生命意识,但他们笔下的人是没有出路的,是可怜的、痛苦的、绝望的,这也体现了作家的困惑与绝望,作品也因此而散发出无限的感伤与凄凉之美,但也只到此止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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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第25卷

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在所有表现生命意识的作品里最引人注目。小说中人的生命意识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与实现,张扬了中国文学史上罕见的酒神精神。

《红高粱家族》追溯了家族祖先蔑视礼法与规范而遵循生命法则的故事,着重表达了他们在情爱与国仇家恨方面所表现出的生命态度与精神。作者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辈人物,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酒神精神的生命状态,敢爱敢恨,活得潇洒死得痛快,爷爷奶奶在高粱地的结合是蔑视人间道德规范的最为原始粗野又最纯真的性爱;对日军的残酷报复,与共军国军之间的相互残杀是野蛮的求生本能。他们是“纯种红高粱”般的自然生命,体现了一种雄强的生命本能,任何法律、道德伦理都束缚不了他们自由奔放的生命强力。他们遵循的是自然生命法则:热爱生命、热爱美、热爱力量。

有人认为《红高粱家族》里的爱情不是真正传统的中国意义上的,而是取自西方传统民风的爱情风格。这种说法乍一看似有道理,但发言者存在一个明显的思想盲区,那就是他忽略了主流传统文化稀薄的中国民间同样有着这样的爱情风格。另外“红高粱”式的爱情中也显现了中国民族祖先的一种生命状态。莫言在很大程度上是民间之子而非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文人,他生长于农村,他所受的教育更多是大自然和民间纯朴的人生样式以及民间的关于心灵的故事,用他的话说是“用耳朵阅读”。农村朴素真实的人生环境与大自然赋予他超凡的想象能力,并使莫言具有了比其他作家更多地返回灵魂故乡的可能。当莫言决定把自己的文学艺术之根扎在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时,丰富的乡野生活经验被调动与激活,潜在意象显现的机会也多起来,莫言成功地抓住了原始意象“红高粱”和“高粱酒”,找到了回返最邃远的生命源头的途径。

原始意象又称“原型”,承载着种族记忆或集体无意识。荣格说“:每个意象中都凝聚着一些人类心理和人类命运的因素,渗透着我们祖先历史中大致按照同样的方式无数次重复产生的欢乐与悲伤的残留物。”“谁讲到了原始意象,谁就道出了一千个人的声音,可以使人心醉神迷,为之倾倒。与此同时,他把他正在寻求表达的思想从偶然和短暂提到永恒的王国之中。他把个人的命运纳入人类的命运,并在我们身上唤起那些时时激励着人类摆脱危险、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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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夜的亲切的力量。”莫言的成功就在于他找到了积淀着民族祖先生命经验的“原型”或原始意

象———“红高粱”和“高粱酒”,这是莫言与祖先的精神联系,当原始情境在作家精神幻想中发生时,先民们的生命状态与生命精神自然而然地降临到作家的笔端,被几千年传统文化淡化或遮掩了的酒神精神鲜活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红高粱”这个意象就是自然生命的象征,是生命之火,是欲的燃烧,也有生殖崇拜之意“;高粱酒”,即酒神精神的象征,是诗一般沉醉、升腾、勃发的意志生命本体的象征。莫言把故乡民间人物的生命特征与原始意象相结合,把原始祖先生命中的酒神精神落实到作品的人物身上,落实到小说特定的故事框架里,使作品具有了现当代其他作品所欠缺的生命力。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红高粱家族》,里关于祖父辈的生命故事当然不是取自西方,而是中国民族本来就有的酒神精神在当代艺术形象身上的显现。不过具有酒神精神的西方文化在八十年代的涌入对莫言的想象神经确实是一个不可少的刺激条件。现当代文学中每一次出现生命意识的表现,都与西方文化的影响有关,但不能说我国就根本没有酒神精神。既然存在过就不会消失,按现代心理学的理论来说,先民们的酒神精神应该潜隐在我们的集体无意识之中。另外,在蛮荒边远的民间生命、民俗和民间艺术中还有酒神精神的显现,只是一直以来没有人有这样敏锐的艺术本能,对民间生命力本体进行审美观照而已。莫言在西方文化与文学的启发下,在民间生活环境的刺激中,敏锐的捕捉到了沉积于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原始意象《红高粱》,是八十年代中国文坛乃至整个文化思潮中一股强劲的红色旋风。

《红高粱家族》是一部充分肯定人作为生命存在的内在欲望,张扬酒神精神的作品,带有反道德反规范的原始主义倾向。道德规范并不是评价文学艺术的唯一标准,而原始倾向恰恰是许多优秀艺术的精神向度,艺术的职责就是把我们的生命从文明的遮蔽状态中拯救出来。《红高粱家族》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被凸现了出来。由于处于现代文明中的人们对民族远古生命形式的相对陌生“旧”,的有了崭新的风貌《红高粱家族》,为中国文学贡献了一种新的生命特质和一种新的审美形态,从而显示了一种新的艺术精神。

《红高粱家族》充满蛮荒的自然生命的情趣,莫言凭着对自然生命的体察和对远古先民生命的遥想,以及对我国数千年历史文化遮掩了的生命状态———酒神精神的发现,塑造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自然生命形象,他们遵循着生命内在性的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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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邓 芳 从生命意识到酒神精神 131

唤,是任性的,又不悖乎健康、力量和美。生命本质

的美,特别是生命原欲实现的狂放与迷醉情态压倒了一切。生命的本质里也包含了暴烈与血腥,但酒神精神这种生命状态把这些都笼罩于生命非理性的迷狂的境界里了。人类的生命意识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与实现,人物不再是蜷伏在强大的传统规范下作痛苦的挣扎,而是无所羁绊地实现生命意志,一切政治的法律的道德伦理的规范都被踩在了脚下,正如尼采之言“不论在哪里,只要是听到了狄奥尼索斯(酒神)的声音,阿波罗(日神)的规范便归于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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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莫言通过原型对祖先的自然生命进行艺术性还原,张扬了他们生命中的酒神精神,肯定了生命力本体本身,也成功地实现了他的创作意图:有感于现代人种的退化,竭力寻求现代人与远古自然生命的精神联系,为生命力退化的现代人吁求一种雄强的自由奔放的生命精神。

《红高粱家族》的意义更在于莫言把蛮荒生命情状作了诗意化的处理,最原始粗野的性关系被赋予了崇高的诗意,嗜杀成性的野蛮被赋予了崇高的悲壮色彩,作者在自然生命中提炼出“生命强力”与“自由精神”,使得先民们的最基本的生命状态———酒神精神得以升华,成为一种审美状态,尼采称这种审美状态为“狄奥尼索斯式”的美。这种美的状态是一种陶醉的情态,一种迷狂的境界,是各种奇异情绪的混合,是矛盾、痛苦与俱的欢悦,她散发着一种恐怖与深沉的战栗,她是生的欢乐与死的恐怖相交织的审美状态。狄奥尼索斯式的美源于酒神精神的张扬,源于冲决一切道德规范的生命原欲的宣泄。《红高粱家族》在中国文学史上让生命闪现出了夺目的光彩。在中国文学史上,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人的觉醒与文学的觉醒时期,也有蕴涵生命意识的文学作品。但其时的生命意识集中表现为对生与死的沉思,生命意识只是一种忧生惧死,依恋人世的情怀,忽视了生命存在过程中最基本的生命情感与生命欲望的实现。现当代文学中,虽然表现生命意识的作品为数众多,但作品中生命的状态是陷于生命意识与传统道德意识的矛盾之中,如现代的郁达夫等,生命是感伤的。还有把生命意识描写成了生命的困境,如当代作家刘恒等,错误地把困境形成之源指向了生命

力本体,生命是绝望的。从郁达夫到刘恒虽然都表现了生命意识,但由于酒神精神的缺席,生命意识与传统伦理道德一直相对举、相矛盾,而人最终受制于传统道德并被毁灭。在他们笔下人是没有出路的,可怜的、痛苦的、绝望的,作品散发着无限的凄凉之美。莫言《红高粱家族》的美的价值就在这一片凄凉中诞生,用生命的酒神精神砸碎一切对生命的束缚,作品充满了生命强力之美,为文坛贡献了中国文学史上罕见的“狄奥尼索斯式”的典范之作。

《红高粱家族》的价值还体现在它对传统艺术精神的单一取向的补足。传统文化中儒家所追求的艺术精神的最高境界是善(仁)与美的彻底谐和统一,儒家诗教关于“发乎情,止乎理”的艺术节制原则、“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等中庸的审美价值取向和道家淡泊逍遥的艺术人格,都一致以和谐美为最高艺术理想。但在制度文化之下写作,特别是在专制制度之下,和谐的艺术之美也可能成为生之慰藉,甚至成为生存的智慧,让一切都变得朦朦胧胧、不清不楚,从而感受着若有若无、空灵玄妙的和谐境界。这种单一的审美取向,长久地绵延不断,必然熏陶出弱质生命来。弱质生命特有的生命情态是在和谐中咀嚼感伤,在感伤中追求和谐。用放弃真实、取消生之意志求得的和谐美是苍白无力的。在现当文学时期,以生命意识作底的“和谐美”,是一股较强大的创作潮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的废名、三十年代的沈从文及新时期的汪曾祺、何立伟等作家,他们既是传统艺术精神的一代代承传者,他们的“和谐美”又有了新质。但美应该是多元的,莫言的《红高粱家族》表现了生命原欲冲动与释放的美感,张扬了酒神精神,为中国文学注入一种醉境之美,生命力本体之美,这是中国文学中的一种崭新的艺术精神。参考文献:

[1]莫言.红高梁家族[M].南海出版社.

[2]傅道彬.晚唐钟声———中国文化的精神原型[M].东方出版

社.

[3]尼采.悲剧的诞生[M].湖南人民出版社.

(责任编辑 尹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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