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工
作的通知精神(冀高办【2010】1348号),现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 (基层、基础)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秀山
副组长:刘雪清、田文、刘建奇
机关各科室、处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处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和指示,并负责拟定全处工作方案,并将相关文件传达各成员与单位。
2、制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工作措施,按实施方案要求贯彻和落实。
3、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具体活动方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各单位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工作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实现“平安青银”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围绕建设“平安青银”,
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监管有力、反应快捷的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推动我处安全、健康、有序地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双基”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处安全管理水平,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工作内容
1、加强法规、制度、标准和预案体系建设。一是开展法规、制度、标准和预案的清理工作,制定清理方案,对现有的制度、标准和预案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和审核,及时废止不适宜的法规、制度、标准和预案。二是开展法规、制度、标准和预案的编制工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好“双基”建设,建立符合实际需要,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法规、制度、标准和预案体系。三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涵洞、桥梁等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的风险评估、安全维护和检测技术以及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责任制体系。要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发挥好安全小组的作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查督查制度,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自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基础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联系方式、危险源、隐患排查与治理、重要安全生产和应急设施设备(含运输工具、装备、应急物资等)以及队伍情况等,并及时将信息内容报送处安全科。
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要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
须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应急队伍,切实提升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设施设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收费站、收费广场、桥梁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保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以及必要的隔离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装备器材的配备,为专门从事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的部门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个人防护设备等。
5、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突出问题得到限期解决。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有效治理。养护工区要加大对公路桥梁的管控力度,重点解决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搞好路面养护和设施维护,提高路况完好率,保持安全设施完好,保证道路通畅和行车安全。
五、工作安排
“双基”建设活动自2010年11月开始-201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教育阶段(2010年11月5日-11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好活动方案的宣传、学习,确保全处职工及时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
任务。
2、组织落实阶段(2010年11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自查。青银处将组织学习交流和检查评比,实施专项督查,并在全处安全会议上进行总结。
3、总结整改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双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处安全科。安全科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同时将考评内容带入季度综合绩效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亲自问、亲自部署,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依法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要履职尽责,研究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具体从事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的人员,要依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我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