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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环保规章制度

2020-12-17 来源:步旅网
工厂环保规章制度

【篇一: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本) 生产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 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 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 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 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

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 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 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

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

【篇二: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 业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

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综合治理工作。 5、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环保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总经理任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总理任副主任,各单位一级主管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室。安全环保室配备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3、各单位环保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环保计划,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

(2)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 (3)负责监督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情况。

(4)按规定向公司报告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5)协助公司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6)协助组织编写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7)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4、员工环保工作职责

(1)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环保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操作本工段环保设施,并做好工作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涉及添加药物的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添加药物,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处理结果优良。

(3)接受安全环保室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学习各类环保知识。 (4)定期对本岗位环保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

(5)随时向领导报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若遇异常及时上报,确保环保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章 基本原则

1、安全环保室是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将被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际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五章 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应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六章 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应做好钢渣、钢丸、焊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回收、储存和处置工作。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 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八章 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九章 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

1、公司安全环保室负责建立和保存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安全环保室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3、公司环保台账或报表保存期限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复。 第十章 附则

1、本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室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晋江市宏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

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 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 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 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 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 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

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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