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紫外线灯安装、使用及监测,根据《消毒技术规范 (2002 年版)》相关内容,特制订本制度。
紫外线灯可用于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 Ⅱ类及以下环境的室内空气消毒。建议自然通风代替常规紫外线灯消 毒以维持Ⅲ类及以下环境的室内空气质量。
一、安装
1、新安装紫外线灯前应报院感科,对室间作评估后方能向设备 科申请安装。
2、已有紫外线灯的科室应将安装的室间、数量报院感科备案并 留科室一份。
3、紫外线灯应悬吊安装,离地不应超过 2.5 米,开关设置在门 外。
3。 4、灯管安装数量满足平均照射强度≥1.5W/m
5、设备科对新购进紫外线灯在安装前应进行监测,确认辐照强 度达标。
二、使用
1、人员在室内活动时,禁止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 2、消毒前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消毒时应关闭门窗,时间 达到 30 分钟或以上。
3、实施终末消毒应先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 30 分钟,再行清洁。 在清洁及物表消毒完毕后再用紫外线灯消毒 30 分钟。
4、实施空气消毒后应及时开窗通风。 三、维护
1、灯管应保持清洁,各科清洁工每周负责用95%乙醇擦拭灯管 一次,若发现有灰尘、油污应随时擦拭。每次清洁后应登记签名。
2、对不能启动,或使用中出现发光不均匀、光圈波动、光晕的 灯管,使用科室应通知电工到场检修。
四、登记与监测
1、使用科室应对紫外线灯进行编号并标注,设登记本分别记录 使用时间,科室感控护士负责日常查对。
2、院感科每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全院紫外线灯辐照强度的 监测,发现不合格的灯管应及时发出更换通知书。
3、科室对监测不合格的紫外线灯应及时更换。 五、监管
1、各科护长应对本科室紫外线灯的安装、使用及登记负责管理。 感控护士应对日常登记、清洁进行定期检查。
2、院感科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紫外线灯的安装、使用及登记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对检查中发现登记不合格的科室予扣除科室感控考评 2 分。 4、科室在接受通知书两周内未进行整改者,扣除科室感控考评 5 分。
附件:1、科室新装紫外线灯报请表
2、科室紫外线灯备案登记 3、紫外线灯使用登记表
附件 1
科室新装紫外灯报请表
日期:
护长:
院感科意见:
评估人: 审核人:
附件 2
(
类别
)科室紫外灯备案登记
室间分布
灯管编号
注:“类别”填写“移动”或“悬吊”
附件 3
( 年 科)紫外灯使用登记表
累计小时数
人员签名
清洁记录
科室检查人: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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