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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计算

2021-06-29 来源:步旅网
A、假设计划进口总值80万元,计划出口总值100万元(离岸价),则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80÷100=80%(计划进口总值为进料加工手册合同中扣除客供辅料后的进口总值) 假设计划分配率和实际分配率一致 B. 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单证齐全部分(含前期收齐单证)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100万元×80%=80万元

C. 进口料件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进口料件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80万元×(17%-13%)=3.20万元

D. 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80万元×13%=10.4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4%-3.20=0.8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汇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13%-10.40=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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