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修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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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籍 贯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既往病史 (项目见说明) 本人签名: (以上空白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右 裸眼视力 左 辨色力 五官科 听力 鼻 面部 口腔唇腭 其他 身高 淋巴 外四肢 科 皮肤 其他 内血压 医师意见: 颈部 签名: 关节 左耳 米 嗅觉 厘米 体重 脊柱 千克 医师意见: 视力 左 眼病 度数 左 矫正 右 矫正右 医师意见: 签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 业 联系电话 民族 贴 相 片 处 右耳 米 鼻及鼻窦 咽喉 齿
科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肝 签名: 腹部器官 脾 其他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淋球菌 肝功五项 (谷草、谷丙转氨酶、胆红素三项) 类风湿因子 医师意见: 梅毒螺旋体 签名: 念球菌 血常规 血糖 肾功三项 尿常规 仅限申请幼儿教师资格 妇科 检查 滴虫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 盖章 意 见 年 月 日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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