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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动力协同OA系统购买合同

2021-11-07 来源:步旅网
华天动力协同0A 系统购买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大连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开发的华天动力协同 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 1. 金额合计

币大写)元整(Y: 报价包括:

0A系统达成一致,双方共

甲方购买软件为华天动力协同办公系统 V8000 版, (人民

___________ 元)

2. 本软件的售后服务保证:

1) 除本合同另外指定的条款外,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服务,服务的主要内 容为修正程序

运行中出现的错误。

2) 乙方保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保证软件的正常运行,协助甲方解决软件运 行过程中出现

的任何问题。

3) 乙方承诺的具体服务保证包括以下内容:

a. 提供1小时内的服务请求响应。 b. 简单问题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c. 复杂问题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d. 在服务期内免费协助重装 0A系统、数据恢复工作。 e. 在服务期内,享有本版本的免费升级服务。

4) 因事故、滥用、错误应用、自然灾害等导致的软件故障,不在本售后服务范围

内,但可享受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必要的收费服务。

5) 本合同任何条款所指服务并非理解为上门服务,但包含上门服务。 6) 享有以优惠的价格向乙方要求付费服务的权利。

3.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软件款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将汇款底单传真给乙方确认, 乙方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标准的版本软 件。

4. 甲方只能在一台机器上安装本软件。 服务器端采用USB-key授权,如有损坏,请邮 寄回华天总部,给予调换。

5. 甲方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 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保证不在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之外使用、复制、修改、租赁或转让本软件或其中的任一部份。

6. 乙方提供给甲方作为支持服务的一部分的任何附加软件代码及任何替换版本、 版本或升级版本应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须符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修改

7. 本软件版权包括商标名称归乙方所有, 受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知识产 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只许可甲方用户使用,未经允许不能由甲方用于出租、 出售等任何商业用途。

8. 免责声明:

乙方的全部责任就是退换其软件载体, 也是给甲方的唯一补偿。 在适用法律所允许

的最大范围内,乙方或其供应商不就甲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引起的或有关 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直接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赔 偿承担赔偿责任。

9. 保密声明: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条款保守秘密,不得透漏给第三方。

10. 适用、管辖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1. 其他双方约定(如无应填写“无”):

12. 如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在不损害其它权利的情况下, 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立即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复制品,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或者归还给乙方,乙方保留

甲方:

(盖章)

乙方:大连华天软件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人: 时间:

地址:

授权人: 时间:

帐号:招行大连星海支行

610980176710001

电话: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总分类

(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 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 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 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 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

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 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

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岀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 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 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 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

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由甲方自负。

八、 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 务岀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 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

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

(超出要 求范围

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丿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 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 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

票领用存情况等);

(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岀库单、发

2、 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岀凭证

(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岀凭单、入库单等 );

3、 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岀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岀凭单等 );

4、 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 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 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 其它需要的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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