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办义[2007]8号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
通 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舞台,促进每位学生掌握一项艺术表现手法并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
请各教育学区、学校根据《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附件1)和各个项目比赛规程(附件2、3、4、5、6、7)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层层发动落实,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以育人为宗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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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地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
附件:1、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3、美术、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4、摄影比赛规程 5、剪纸比赛规程
6、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7、合唱比赛规程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艺术节△ 通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瑞安市委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市府办,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林济晚副市长。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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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践行“八荣八耻”,共创和谐校园。 三、活动要求
充分反映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活动项目
共9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合唱)、舞蹈、器乐、校园剧或课本剧4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剪纸5个项目。
五、承办单位 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 六、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七、活动内容及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一)声乐比赛:4月21日上午8时(小学组),下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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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30分(初中、高中组)。比赛地点设在安阳实验小学。
(二)器乐比赛:4月22日上午8时(小学组),下午1时30分(初中、高中组)。比赛地点设在安阳实验小学。
(三)舞蹈比赛:4月28日上午8时(小学组),下午1时30分(初中、高中组)。比赛地点设在市政会议中心。
(四)美术、书法、篆刻、剪纸比赛:4月14日上午8时30分。比赛地点设在安阳实验小学。
(五)摄影比赛:4月13日上午9时正在安阳实验小学校门口集中。
(六)合唱比赛:4月29日上午8时30分。比赛地点设在市政会议中心。
八、奖项设立 (一)优秀组织奖
1、有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主题突出,有活动方案,参与面广。
2、按文件规定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
3、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九、注意事项
(一)各类比赛名单要按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参赛时,各校要有教师带队,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三)各学校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把书面总结报学区。各直属学校、学区再上报教育局有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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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声乐、器乐、舞蹈比赛规程
一、内容要求
节目内容健康、高雅,格调清新、明朗,充分体现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节目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少儿舞蹈要求少儿化,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舞台表演及服装要求朴实、大方、端庄。
二、项目设置
(一)声乐:独唱、重唱、表演唱。
(二)舞蹈: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群舞。 (三)器乐:独奏、重奏、合奏(含民乐、管弦乐)。 三、比赛形式
本次艺术节的声乐、舞蹈、器乐为现场比赛项目。 四、参赛要求 (一)声乐
1、演唱歌曲1首,一律由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着礼服(婚纱)等成人化的服装。
(二)舞蹈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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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反映校园生活,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三)器乐
1、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含指挥人员),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或重奏、管乐、弦乐,人数不超过42人(含指挥人员),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人数不超过3人(含伴奏人员),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3、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五、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地各校参加比赛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一》(附后),并将报送表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联系人:张士杰、张学庐,联系电话:65651235、653828、65895221、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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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组 初中组 安阳 7 7 塘下 4 4 莘塍 4 4 飞云 3 3 马屿 2 2 高楼 2 1 湖岭 2 1 陶山 1 1 注:市局直属学校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节目参加
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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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舞蹈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组 初中组 安阳 6 4 塘下 3 2 莘塍 3 2 飞云 2 2 马屿 2 1 高楼 1 1 湖岭 1 1 陶山 1 1 注:市局直属学校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节目参加
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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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器乐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组 初中组 安阳 6 4 塘下 3 2 莘塍 3 2 飞云 2 1 马屿 2 1 高楼 1 1 湖岭 1 1 陶山 1 1 注:市局直属学校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报1个节目参加
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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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美术、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一)美术现场决赛作品画种为蜡笔画(限小学组)、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六大类,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二)书法现场决赛作品书体不限,内容为字数不少于8字的古诗文(现场提供内容),时间2小时。
(三)篆刻现场决赛作品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行将印蜕粘贴在宣纸上,印下方用铅笔注明释文,时间1小时。
二、其他要求
(一)美术、书法、篆刻现场比赛用纸由主办单位提供,其他比赛所需用品由参赛选手自备,现场比赛提供的用纸规格如下:
1、美术
(1)国画:69×69cm。
(2)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55×39cm。 2、书法:69×45cm。 3、篆刻:30×40cm。
(二)各地各校参加美术、书法、篆刻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参赛选手凭证入场。
(四)各地各校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美术、书法、篆刻现场比赛选手报送表二》(附后),并将报送表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联系人:张士杰、张学庐,联系电话:65651235、653828、65895221、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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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美术、书法、篆刻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美术 单位 小学 安阳 塘下 莘塍 飞云 马屿 高楼 湖岭 陶山 20 10 10 6 4 3 3 3 初中 20 10 10 6 4 3 3 3 书法 小学 30 15 12 8 6 3 3 3 初中 20 10 10 6 4 2 2 2 篆刻 小学 10 5 5 3 2 2 2 2 初中 10 5 5 3 2 2 2 2 注:市局直属学校美术、书法项目限报3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篆刻项目限报2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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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摄影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4月13日上午9时正在安阳实验小学校门口集中,由市教育局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到指定场所现场拍摄作品。
(二)参赛选手自备相机、胶卷、三脚架等拍摄所需器材,不得使用数码相机。
(三)现场拍摄作品结束后,参赛选手选3张照片(含胶卷底片)于4月15日前上交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二、报送办法及时间
(一)各地各校参加摄影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参赛选手需上交1张单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参赛证)。
(三)各地各校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摄影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三》(附后),并将报送表及参赛选手照片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联系人:张士杰、张学庐,联系电话:65651235、653828、65895221、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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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组 初中组 安阳 12 12 塘下 8 8 莘塍 8 8 飞云 6 6 马屿 4 4 高楼 3 3 湖岭 3 3 陶山 3 3 注:市局直属学校限报2名选手节目现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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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剪纸比赛规程
一、比赛要求
(一)作品要有创意和名称。 (二)现场比赛时间为3小时。
(三)参赛选手自备剪纸所需材料(除纸张外),包括剪刀、刻刀、笔等,并根据作品规格自备粘贴作品的封塑片。
(四)现场比赛提供的纸张规格:8开和16开。 二、报送办法及时间
(一)各地各校参加剪纸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各地各校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剪纸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四》(附后),并将报送表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联系人:张士杰、张学庐,联系电话:65651235、653828、65895221、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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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小学组 初中组 安阳 15 15 塘下 10 10 莘塍 10 10 飞云 6 6 马屿 4 4 高楼 4 4 湖岭 4 4 陶山 4 4 注:市局直属学校限报2名选手节目现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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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一、形式要求
(一)校园剧或课本剧。
(二)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比赛以录像(VCD)评比形式进行。 二、其他说明
(一)各直属学校按条件推荐1个剧目参加比赛,安阳教育学区3个剧目,塘下、莘塍、飞云教育学区各2个剧目,其他教育学区各1个剧目。
(二)各地各校参加比赛节目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五》(附后),并将报送表和录像带(VCD)一起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联系人:张士杰、张学庐,联系电话:65651235、653828、65895221、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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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合唱比赛规程
一、比赛形式
(一)参加对象:各直属学校按条件组队参加市级比赛,安阳教育学区3支队,塘下、莘塍、飞云教育学区各2支,其他教育学区各1支队。
(二)比赛分组:本次比赛设小学、初中和高中组三个组别。
(三)参赛人数:每队参赛人数为50人(不包括指挥和伴奏人员),
二、比赛要求
(一)每队参赛的合唱歌曲为两首(均由各校自主选择)。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具有校园特色,并能体现中小学生精神面貌、适合学生演唱。
(二)比赛要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形式,伴奏人员可以是本校师生,也可以是其他学校师生。
三、比赛时间、地点
本次比赛时间定于2007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比赛地点设在市政会议中心。
四、注意事项
各地各校参加比赛需填写《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六》,并将报送表于4月3日前上报我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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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一) 单位(学校)公章
姓 名 参赛学校班级 组别 项目 形式 人数 曲 目 节目时间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虚拟网)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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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美术、书法、篆刻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二) 单位(学校)公章
姓 名 参赛学校班级 组别 项目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虚拟网)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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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摄影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三)
单位(学校)公章
姓 名 参赛学校班级 组别 项目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虚拟网)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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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剪纸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四)
单位(学校)公章
姓 名 参赛学校班级 组别 项目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虚拟网)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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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五) 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学校班级 姓 名 剧目名称 剧种 是否创作 指导教师 舞台要求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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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瑞安市中小学声乐(合唱)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六)
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学校班级 级别 人数 曲 目 节目时间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注:此表可复印,请于4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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