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小学:
“红领巾助残”活动是在少年儿童中开展帮助残疾人,帮助残疾小伙伴,帮助困难残疾人子女等的社会公益活动。活动对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关心他人、扶助弱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志在奉献、和谐发展的高尚情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进程,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使残疾少年儿童感受到少先队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感受到红领巾对他们的关心,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社会风尚,营造团结友爱的社会环境,用实际行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并在助残活动中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决定,在全县广大少先队员中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残关爱我行动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 以少先队中队、小队为单位,通过开展“制定一份爱心计划、结交一位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为手拉手小伙伴送一张自制联心卡或一份小礼物、同过一次手拉手主题队会”等活动,促进健康少年儿童与残疾少年儿童的群体交流与互动,增进了解、互帮互助。鼓励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少先队组织结成“手拉手”对子,为少先队员手拉手交朋友提供渠道和平台。
2、开展“爱心家访”活动。要积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开展“爱心家访”和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帮教等活动,切实了解残疾少年儿童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同时增强健康少年儿童的体验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和预防残疾教育,使每一个少年儿童都能受到教育,快乐成长。
3、开展“雏鹰社区关爱小队”活动。在重点做好健康的和有残疾的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的同时,可适度带领少先队员组建“雏鹰社区关爱小队”,利用节假日时间深入社区或学校周边,定向服务一位成年残疾人,长年坚持下去,形成固定的帮扶关系。通过帮助打扫卫生、做家务、开展文艺联欢活动等多种形式,为身边的成年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他们送去红领巾的温暖和快乐。
4、开展“手拉手爱心捐助”活动。切实了解残疾少年儿童需求,积极争取和动员社会各种资源,广泛开展针对残疾少年儿童学习成长需求的捐助活动,为他们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实实在在的帮助,使每一个少年儿童都能受到教育,快乐成长。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是少先队组织长期开展的少年儿童能够做到、乐于参与的重要品牌活动,是少先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和市第二次团代会精神,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提早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要建立机制,注重实效。“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残联组织的支持,把这项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少先队工作的考核表彰,使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要注意总结红领巾助残活动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增强“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请各学校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图片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二0 一0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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