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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防

2020-02-14 来源:步旅网
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一)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二)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三)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健全监护措施。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疏散人员,组织群众或者义务消防组织扑救火灾。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村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编制实施村消防规划,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三)制定本村消防工作职责、制度。

(四)负责本村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五)负责组织落实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负责本村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一旦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七)按照防火公约的内容,负责实施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行为或对火灾事故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建立和完善本村防火档案。

(九)麦收、秋收、重大节假日、庙会等各种集会期间,加强消防检查,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组织演练。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沙河店镇丁村

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白新峰

副组长:白胖子

成 员:

(小网格负责人)

第一小组:白瑞峰

第二小组:白存茂

第三小组:白菊娥

第四小组:李瑞峰

村民防火公约

(一)加强村民住宅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公约。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自觉学习防火、灭火常识,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三)积极参与消防活动,履行公民消防安全职责,大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四)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等燃气、燃料。

(五)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在公共场所不随意焚烧易燃、可燃物。

(六)不撕拉乱接电线,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不超负荷用电。

(七)自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损坏消防器材。

(八)发现火情积极扑救,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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