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设备、器材 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规范文体活动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工作,保证各类文体活动、设备、器材完
好无损,租借、使用设备器材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航空公司(民航乌鲁木齐管理局)文体活动设备、器材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科室各岗人员负责认真清点各自管理的活动设施器材,定期维护和清点; 3.2科室各岗人员负责将自己管理的设施器材进行造册登记;
3.3科室领导负责完善文体活动设施器材租借规定,使租借物品制度规范化,要求各
岗人员认真填写“文化中心物品租借申请单”,控制外借物品的流失。 4.0工作内容 4.1交待
4.1.1认真清点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品名;
4.1.2根据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品名认真登记并造册;
4.1.3制定物品租借管理规定,设计“文化中心物品租借申请单”并严格执行。 4.2整理
4.2.1将各类设施器材认真归类并编号,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4.2.2物品堆放处要装有消防用具,谨防堵塞消防通道。 4.3使用
4.3.1每次使用设施、设备、器材时要有登记;
4.3.2外借物品要填写“文化中心物品租借申请单”,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
生效日期:2003年2月25日 第2页 共2页
文件编号:XJ-WI-LT-17 中国南方航空新疆公司 修订状态: A/0 党、工、团工作手册
文体活动设备、器材 管理工作规范 4.3.3损坏物品要有记录。 5.0记录
5.1文化中心乐器保管卡 5.2文化中心物品租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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