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回柱放顶每组不得少于二人,一人回柱另一人负责监视顶板兼打密集支柱和运送支柱。
二、回柱顺序应按“由下向上、由里向外”的原则进行,否则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三、回柱与采面支护同时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各工序之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间隔要求。
四、工作面设有木垛时,回柱前必须超前打新木垛,然后再回收原木垛和支柱。
五、工作面有密集时,应先摘稀密集,然后把剩余的密集与基本支柱依次回出。新旧密集应先打后回,新密集要超前旧密集三米以上,打丛柱时要超前两堆以上。 六、顶板破碎时,回柱前应先挂好挡矸帘。
七、当应回收的支柱顶梁上有调角楔子时,应先回收调角楔子再回柱。回收调角楔子时人员应站在射出方向的后方,先将锁子链挂牢,并在射出范围无人的条件下轻轻敲打。
八、回柱时必须在退路畅通、支柱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倾角大时,为防止支柱下滑,回收支柱前应先用绳子拴住并系在斜上方支柱上。
九、回收摩擦支柱时先用“S”形勾子勾住柱锁,人员退到护身柱外侧,然后用一米以上的长把尖锤打开水平楔,活柱下落后拉出支柱,最后用锤尖打开铰接销勾出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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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活柱不落或被“压死”时,要先打好替柱,再在柱脚回柱方向掏沟或用1.5米以上长柄工具穿松顶板,然后拉出支柱,最后回掉替柱。
十一、当顶板破碎或回收到最后一棵支柱时,必须先打好替柱,在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柱。
十二、回收出的支柱,可临时支架在靠工作面第一排支柱的上方,以备工作面需要时,摘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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