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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招标代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2-04-10 来源:步旅网


浅谈工程招标代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工程招标代理则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建筑工程招标代理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本文简单介绍了工程招标代理的实施过程,及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希望为工程招标代理在今后项目中的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存在问题;对策

Abstract:Tender agent generally refers to have relevant qualifications of the bidding agenc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w, subject to bidding entrusted or authorized to handle the bid invitation matters behavior. Project bidding agency refers to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of major equipment ( imports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materials procurement tender ag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gent to carry out, gained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 but in the implementation still exist in some areas where improvement is needed.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project bidding agency to carry out a process,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hope for the project bidding agency in the future project can give referenc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t; Exist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1 前言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招标代理的法律定义来看,它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专业性,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熟悉工程建设各项程序,掌握工程建设各项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二是服务性,招标代理机构要利用专业技术知识作为运营成本,以服务的方式实现企业的经济目的,同时体现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招标代理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

2 工程招标代理的实施

以某楼盘一期工程为例,该工程共有连体别墅105套,高层洋房1029套(其中毛坯765套,简单装修364套),合计建筑面积145908㎡,工程开工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达预售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交付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开发商对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实施招标。

首先,寻找有实力的、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经过对几家招标代理结构的工作业绩和业界内评价进行对比后,最终选择了合适的代理机构单位。然后双方就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事宜签订了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招标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点,由招标代理公司拟订招标方案,提交开发商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代理公司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确定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的是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经开发商确认后,在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并根据建设工程投资规模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接受问题,准备解答,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由招标代理公司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前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并协助开发商收取中标保证金。协助开发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最后协助开发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经中标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

3招标代理的作用

3.1 有效监督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

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合法身份协助招标单位完成相关招标事宜,不仅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着项目工程的后期有序开展,为提高工程效率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严格审查,相当于对监督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2 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属必须招标的范围,且招标人又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工程招标代理结构恰恰满足了他们的需要,解决了他们对通过竞争机制寻找经济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服务和产品的诉求。

3.3 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自从有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这个行业,招标代理机构丰富的人力资源、招投标工作经验以及雄厚的技术,在投标之中科学地做好了工程预算和标底,切实有效的起到协助招标单位控制成本的作用。

4 工程招标代理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工作逐步在走向正规,但是在招标代理招投标中仍然存在诸多诟病,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4.1 资格预审条件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

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常常多达数十家,为减少专家的评审工作,招标人一般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中往往有意或无意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投标人的内容,资格预审条件由于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到其他投标人的质疑甚至投诉。

4.2 专家评标时间过短

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数十页乃至于超过百页,临时通知专家的做法使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审的工程几乎一无所知,而只能在评标开始前听取招标单位的简单介绍。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专家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评审,因而很难实现招标工作中所要求的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

4.3 存在陪标现象

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

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

5 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5.1 健全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

明确划分招投标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互相监督,各负其责;规范编标、发标、投标、评标、开标的方法和程序。公开招标,及时发布招标倌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邀请有关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提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这样才有可能做到竞争公平公正,监督有的放矢。招标人一方面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专家有针对地进行评审;另一方面,适当延长专家的评审时间,对中、小型复杂程度低的工程,保证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不少于3~4小时;而对大型复杂工程,其评审时间不少于6~8小时。

5.2 资质审查及全程监督

检验投标单位相关证明文件,考察投标单位信誉程度、施工经历及工艺、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相关业绩及代表性建筑作品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由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共同介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全程监督。

5.3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个别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投标人的种种好处,内定中标人,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5.4 实行招标限制措施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力度

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舆论监督。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必须加强监管各个部门的闭合管理。因此,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发生不良行为的,一律实行招标投标限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或过期的,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重点限制。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先行开工建设等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合并从重给予处罚。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6 结束语

近几年来,招标代理机构发展极为迅速。虽然通过发展工程代理机构能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使招标代理活动更加规范,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现状来看,招标代理机构过多,没有形成对其有效的监督机制,缺乏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使之出现招标代理机构恶性竞争。

由于这些机构之间存在激烈的无序竞争,很多机构为承揽项目,无原则地迁就采购人的不合理要求,违反有关招标规定的现象屡禁不止,使这些机构多年来树立的形象逐步受到损害。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代理不仅要接受委托人和投标人的监督,还要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也受到执业资质考核和职业道德的约束。

参考文献

[1].徐亚萍.试议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价值工程,2011(08) 。

[2].闫莉.浅谈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2)。

[3].田建华。浅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外资,2009,4月(下)总第1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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