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三班轮流值班,每班1人,一班8小时。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串岗、脱岗,杜绝迟到、早退行为。在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工作,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查看各监控主机和其他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系统监测软件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处理,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汇报、记录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畅通, 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地面维检员处理,另上报主管领导。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七、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
八、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
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
九、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
十、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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