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含药师或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健康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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