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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系统试验、吹扫与清洗作业指导书

2024-05-08 来源:步旅网
管道系统试验、吹扫与清洗作业指导书

一、使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使用于热电、石油、化工等工业管道GB、GC3类工程的施工。 二、编制依据

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 3、《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01-2002)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7-97 三、施工要点 1、压力试验

1.1管道系统的压力试验,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在管道安装完毕、无损检测合格和热处理后进行。 1.2压力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2)焊缝及其它需进行检查的部位不应隐蔽。 (3)按试验要求,管道已加固。

(4)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检验,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为最大试验压力的1.5-2倍。压力表不得少于2块。 (5)有经批准的试压方案,并经技术交底。

1.3试验压力,真空管道为0.2MPa;液体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气体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

1.4液体压力试验应用洁净水进行。奥氏体不锈钢管道用水试验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

1.5液体压力试验时,必须排尽系统内的空气。升压应缓慢,达到试验压力后停压1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min,不降压、无渗漏和无变形为合格。

1.6气体压力试验,升压应缓慢,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稳压3min,未发现异常,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10min,再降至设计压力,检查系统无渗漏为合格。

1.7试压过程中如有泄漏不得带压修理。缺陷消除后重新再试。 1.8试压完毕,及时拆除盲板,管道放水。并填写管道系统试压记录。 2、管道吹扫

2.1管道系统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吹扫。 2.2管道系统吹扫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将减压器、疏水器、流量计和流量孔板、滤网、调节阀、止回阀及温度计的插人管等拆下;

(2)把不应与管道同时清洗的设备、容器及仪表管等与需清洗的管道隔开;

(3)管道吹扫清洗,必要时管道应予以加固;

2.3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25mg/L。

2.4管道系统水冲洗时,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得低于1.5m/s。空气吹扫时,流速不得小于20m/s。

2.5管道系统吹扫应划定禁区,并做必要的防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6水冲洗时,用目测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应以出、入口水质一致为合格;空气吹扫时,应在排出口放白布或白色靶板检查,无污物为合格。

2.7管道系统吹扫合格后,恢复系统,填写管道系统吹扫记录。 3、泄漏性试验

3.1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的管道应进行泄漏性试验。 3.2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也可同试车同时进行。 3.3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3.4泄漏性试验检查重点是阀门、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水阀等。

3.5泄漏性试验合格,应及时泄压,填写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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