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部质量管理程序
1、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1 前期策划
1.1.1制定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目标。
1.1.2建立健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1.1.3建立岗位职责和各专业管理网络。
1.1.3监督专业承包方建立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
1.1.4监督专业分包方建立完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2 质量策划及质量计划:
1.2.1承包合同签订和项目组织机构确定后,项目部及专业承包方应及时编制质量策划及质量计划,将质量管理活动纳入到质量管理中来,为施工控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供依据,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
1.2.1.1工程概况:主要描述项目特点、施工范围、主要工艺过程、施工技术及主要分包单位工程建设内容。
1.2.1.2控制依据: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及招投标文件、项目的可研报告、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
1.2.1.3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及岗位职责。 1.2.1.4 技术措施:根据工程主要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的难点和重点对质量有关键作用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关键工序施工方案。
1.2.1.5质量检验、监督计划:审查专业承包方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
批工程进行划分,制定工程的质量检验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确定验收项目的划分。
1.2.1.6施工及材料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审查分包商采购的原材料、设备、
及现场功能性检验计划、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2、 设计文件(图纸)的控制
2.1编制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符合合同中规定或初步设计批准的主要技术原则,对设计方案优化,材料、设备选型合理。
2.2 设计图纸应清晰、尺寸准确;控制专业之间应进行会审和会签,避免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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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和重复设计。
2.3组织专业承包方图纸会审,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及时、反馈处理,优化设计方案。
2.4 控制设计变更的质量,项目部设计人员将图纸审查意见,逐条落实到设计变更中,杜绝不合理设计变更的发生。
2.5控制施工图纸的质量通病(常见病、多发病),重点控制项:
2.5.1专业间和施工图卷册间衔接情况,设计漏项。 2.5.2各专业、工艺遗留问题和暂定资料的封闭情况。
2.5.3与安全和功能关系重大的设计特性是否已标注在设计文件上,如钢筋的
连接、混凝土抗裂、钢结构网架连接要求等。
2.6项目部组织对设计监理、分包商等提出的设计质量问题,实施闭环控制。 ,3、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1项目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
3.1.2检查、审核专业分包方自购设备、材料的技术、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和整理,督促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
3.1.2审核专业承包方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3.1.3专业分包方在材料、设备使用前,由项目部通知监理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结果由专业分包方报项目审查后报审监理审核,并由专业分包方做好检测管理台账。
3.2设备开箱验收控制:
3.2.1项目部通知、组织业主、监理、供货方、专业分包方进行开箱检测验收,检查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开箱资料和设备外观质量等,并做好开箱验收签证、记录。专业分包方负责收集质量、技术文件,报项目审查后报监理审核。
3.2.2设备开箱验收后,项目部负责与专业分包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3.2.3项目部负责对已经移交专业分包方的材料、设备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 3.2.4项目部负责对于需要校验的设备,审核分包方的校验记录、报告。 3.2.5监督不合格设备的处置,组织供货方调换、返修或现场消缺,并重新验收。
3.2.6对于分包方自行采购设备,签署开箱验收申请,组织验收。督促分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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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4、现场施工技术的管理
4.1检查专业分包方配置各岗位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的规模要求,专业分包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报项目审核、备案。
4.2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报审及对专业承包方进行交底。审核专业分包方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4施工过程工序控制:
4.4.1项目负责审核专业分包方的各种报审申请,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4.4.2检查专业分包方做好技术、质量、机械、计量、电气、安全等管理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项报表、台帐。
4.4.3审查专业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检查专业承包方对班组的交底等,
并做好检查记录。
4.4.4编制一级、二级进度计划,审核专业分包方三级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
5、过程工序的质量管理
5.1检查审核专业分包方制定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及实施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2审核专业分包方编制的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质量验收控制点计划。 5.3项目部负责检查专业分包方的单位工程、重大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对易发生质量通病和施工工艺容易放松的项目及结构部位进行重点控制。
5.4项目部负责监督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必须具备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
5.5对特殊过程、大体积混凝土、重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隐蔽工程的实施计划审查,并对过程的实施进行检查。
5.5项目部负责监督、审核、检查分包单位各类人员、设备资质。
5.6 负责检查专业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的技术记录和自检记录是否完整。
5.7 监督专业分包方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验资料送项目部审核。
5.8 项目部负责审查分包方上报的质量评定及附件资料齐全后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理复查。
5.9监督分包的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特殊过程应当执行如下特殊规定: 5.9.1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具备相关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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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对作业过程需连续监视的设备,应检查其工作状态,对需保存过程参数
的应进行记录并予以保存。
5.10 项目部定期检查分包方的技术、质量资料的完整性和同步性,指导、监督、审查施工分包方及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5.11工序交接:项目部组织各专业分包方的工序交接,移交单位应对本单位移交项目的标高、轴线位置、检测等技术数据整理后报项目部。接收单位核查移交单位的各种技术数据,检查正确无误后签证,接收。
5.12 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布置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对应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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