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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2023-11-11 来源:步旅网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我校教研人员多出快出精品力作,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建设,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一、资助范围

专著出版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校教研人员在专业领域内的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

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主要为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优先资助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下拨经费和校内配套经费总计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结项成果不属于此办法资助范围。

二、申报和评审

1.专著出版资助每年上半年申报和评审,具体时间以当时的通知为准。 2.申请专著出版资助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必须在著作的前言或后记或作者简介中能够反映出是浙江财经学院的教研人员,并写明本书的出版得到浙江财经学院的资助;著作权属多人时,其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著作权须无任何争议。

(2)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

(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曾申请而未被批准的项目,如无重大改动不得再次申报。

(4)申请者在有效时间(上次评审结束至下次评审开始)内已经出版的学术专著,需符合本条件中第一项方可提出申请,评审通过后按同类资助额度的50%予以资助。

3.以专著书稿形式申请资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

(2)完整的专著书稿清样一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已出版的学术专著申请资助的,须提交样书15本,供评审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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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项目经科研处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实行公示。

6. 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有出版合同的,即时汇款;没有出版合同的,待出版后兑现资助。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1.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额为每项1万元。对已获省级以上学术专著出版部分资助的项目,按每项1万元配套;对已获省级以上学术专著出版全额资助的项目,按照每项1.5万元奖励,以此鼓励作者努力争取省级以上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2.专著出版资金资助经费按我校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专款专用,当年有效。 3.申请者如不能保证已获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正式出版,必须退回全部经费,并且该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资助。

四、附则

1.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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