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学雷锋示范点的基本标准
岗位学雷锋示范点是在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从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商场集市等基层单位中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愿服务队伍。本单位建有志愿者队伍,工作人员实名注册志愿者率达到50%。
2.有工作专项部署。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部署开展岗位学雷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突出重点难点,配备人员经费,确保工作落实。
3.有明确活动项目。针对不同人群、岗位特色和工作特点,制定岗位学雷锋的具体工作,开设常态活动项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文艺演出、读书征文等主题活动,做到可操作、能参与、有成效。
4.有广泛社会参与。发挥城乡社区的基础作用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搭建学雷锋平台,组织各类活动,推动个人、单位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各类人群、单位等参与度达80%以上。
5.有浓厚文化氛围。开展学雷锋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设置雷锋精神展示墙、宣传栏,张贴主题海报,悬挂雷锋语录,开设雷锋精神学习书屋等形式,举办主题梦想沙龙、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使雷锋精神处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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