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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员工行为规范3.0

2022-07-02 来源:步旅网


新光集团员工行为规范

华夏基石企业文化项目组

2012.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光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所有普通员工、

各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以下简称“员工”)。

第二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流程,并时刻践行

新光的愿景:“让生活更美好”。

第三条 本规范可根据公司战略及发展阶段的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

第二章 基本行为准则

第四条 敬天爱人

我们提倡按事物的本性做事,充分尊重和遵守一切规律、规则和流程,客观公正、向上向善,我们必须努力成为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光人,任何行为不得和法治精神违背。

在新光大家庭里,我们必须互相关爱与平等、包容与感恩,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去维护公司尊重人格的风气。

第五条 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我们的立人之本,也是我们公司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基础。

我们提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实待人、诚信做事

我们反对:文过饰非、弄虚作假、背信弃义、阳奉阴违

第六条 勇担责任

视工作为天职,一丝不苟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边界责任。恪尽职守、不断精进,以最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同时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我们提倡: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

我们反对:明哲保身、惧担责任;三心二意、敷衍了事

第七条 持续创新

新光人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新光充分尊重和鼓励员工的首创精神,员工在各个领域要敢于突破、大胆创新、不断超越。我们不苛责创新的失败者,但反对因循守旧、裹步不前。

第八条 乐于分享

新光人要乐于分享,善于分享。分享能够带来激励与促进、感动与力量、启发与创新。员工要多提建议: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可操作方案,为企业出力献策;也要分享知识:将自己的知识或者成功、快乐的经验和经历分享给他人,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

第三章 通用行为准则

工作规范篇

第九条 客户是新光成就事业的基础。员工应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高品质

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的目标和使命持续地进取奉献。

第十条 新光是大家的新光,全体员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

工作,为公司取得更大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一条 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尊重规律、踏实肯干,积极主动、务

实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员工应具有百折不挠的精神和高度的执行力,不惧阻力,锐意进取;同

时我们鼓励创新性执行。

第十三条 员工要注重培养学习力。要努力学习、广泛学习、持续学习;同时将学

到的理念、知识、技能迅速地转化为能力和绩效。

第十四条 工作就是服务,要树立“全面客户”的理念,将同事和其他部门视为“内

部客户”。客户需求无大小,我们提倡快速响应、主动服务,过程中强调热情周到、不遗余力。

第十五条 员工应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以同一原则、同一标准来办理事务和处理

问题。过程中公私分明、客观公正、公道正派、公平公开;我们反对因职位高低、贫富亲疏的差别而区别对待。

第十六条 爱惜公共物品,节约办公资源。

第十七条 的工作环境。

员工有义务维护和保持生产和办公环境的安全卫生,共同创建健康有序

内部交往规范篇

第十八条 员工内部交往遵循平等、尊重、信任、协作、开放、分享的原则。

第十九条 员工之间沟通时应平等理性,坦诚公正。

第二十条 新光是一个整体,没有与我无关的事情。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把自己负

责的事情做好,还要有“补位”意识,互相信任、团结协作,主动为同事、公司分忧解难。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禁止恶意散播谣言,诋毁同事或公司。

第二十二条 新光员工来自五湖四海,生活经历、文化背景、职业经历、处世方式各有不同,我们要以开放包容的胸怀来接纳同事。对不同性格和处世风格的人,要有包容接纳之心;对不同的意见看法,要有求同存异之量。开放真诚,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保守秘密篇

第二十三条 禁止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软件、信息系统资源用于非职务用途。

第二十四条 参加重要会议,尤其是关系到公司战略和重大业务,或关系公司内部人事任免、奖惩等重要事项的会议,在会议内容没有通过正式途径公开之前予以保密,不得扩散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调研报告、技术文件、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商业秘密,员工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四章 廉正行为准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自觉维护公司权益和品牌,在个人事务、公司业务、公务和社会活动中,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自觉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处置公司财产。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业务、公务和社会活动中,不得以公司名义向有合作和业务关系的企业、单位、个人收取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和贵重物品等;不得谋取个人利益,妨碍公司业务和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九条 非经董事会批准,员工不得在同行业、现实或潜在客户、现实或潜在供应商处享有任何形式的权益。

第三十条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职务、财物、信息等)获得来自同行业、现实

或潜在客户、现实或潜在供应商的投资机会。

第三十一条 员工不得与同行业、现实或潜在客户、现实或潜在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新光将贪图安逸,逃避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不尽全力的行为视作腐败,员工应坚决避免。具体表现为:消极、疏忽、怠慢、放任、不管、回避、默认、隐蔽、安逸无事、损失机会等。

第五章 管理者行为作风戒律

第三十三条 戒个人权威凌驾于组织之上

➢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 按制度、规则、流程办事

➢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要善于倾听,充分尊重专业意见

第三十四条 戒宽于律已、严于律人

➢ 忌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却做不到

➢ 对于员工成绩,要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不独居功劳

➢ 对于下属失误,要主动承担领导责任,不推脱逃避

第三十五条 戒居功自傲、停滞不前

➢ 视成功为过去,不断攀登新的事业高峰

➢ 持续学习、完善自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培养下属,带领团队。持续的团队成功才是管理者真正的成功

第三十六条 戒欺上瞒下,提供虚假信息

➢ 戒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 杜绝虚报成果和业绩

➢ 汇报工作既要报成绩,也要报问题,视上级领导为解决问题的资源

第三十七条 戒本位主义,缺乏大局观念

➢ 忌想问题、做事情,只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 工作需要个人、部门协作时,应积极主动,忌不予理会、百般推脱、互相扯皮,甚至设置障碍

➢ 树立全局意识,不服从大局者出局

第三十八条 戒官僚主义,不注重内部服务意识

➢ 反对遇事推诿,遇到事情主动去做

➢ 戒办事拖拉,能提前解决的不拖延解决

➢ 忌单纯讲究职级对等,讲究排场

➢ 杜绝脱离实际,要主动了解下级单位或下属的具体需求和实际困难

第三十九条 戒因循守旧,阻碍企业变革发展

➢ 敏锐洞察环境变化,主动转变思维和行为,善于发现和应对新机会、新矛盾和新问题

➢ 要知人善用,对践行企业价值观、创造优异业绩的人员进行选拔和培养,为组织的变革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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