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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2-03-23 来源:步旅网
广元市曾家森林管理所林区护林防火、

巡护道路建设项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批: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1、 封面 2、 项目概述 3、 监理范围 4、 监理依据 5、 监理目标 6、 监理工作原则

7、 监理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范围 8、 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内容 10、附则 11、组织机构图 12、监理程序框图 13、测量放样实施细则 14、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5、土方路基监理实施细则

16、填方路堤及土石混填路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7、结构物回填监理实施细则 18、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9、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项目概述

一、概述 1、任务依据

根据广元市曾家森林管理所与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对广元市曾家森林管理所林区护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2、设计标准

本路段设计标准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 二、路线及工程概况

广元市曾家森林管理所林区护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位于广元市曾家森林管理所林区,本次共建设道路四条,护林防火道路两条合计总长5.85397公里,巡护道路两条合计总长3.23058公里,其中:一、唐家坪至龙神岩护林防火道路起点K0+000位于唐家坪,接永经路(水泥路面,双车道)K5+340处,路线沿原有道路布设,局部地段线性进行改善,止点K3+184.20位于龙神岩;二、蛇龙岩经王家湾至巴山伴侣护林防火道路起点K0+000位于蛇龙岩,接林场场部取水口,起点至K0+400段属新建工程,K0+400-- K0+855.40段为原有道路,K0+855.40接永经路K7+585处,接上永经路后,利用已修建好的永经路,路线沿原有道路布设,止点,K2+669.77位于巴山伴侣;三、庙儿梁管护站至肖家岩巡护道路起点位于林场场部附近1#木屋处,止点K0+928.05位于肖家岩,其中有一分支起点K0+000位于庙宇处,接正线K3+330处,止点K0+292.05接另一处庙宇,支线全长292.05米,庙儿梁管护站至肖家岩巡护道路路线全长1.45748公里(水平距离长1220.1米,高差合计237.38米);四、泡儿坪经大红岩至二进口巡护道路起点K0+000位于泡儿坪,接永经路K5+740处,泡儿坪经大红岩段利用原有路基,在原有路基中心布设路线,止点K1+611.51为二进口接永经路K6+980处,路线全长1.77310公里(水平距离长1611.51米,高差合计161.59米)。 三、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1、地形、地貌

项目区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地势东部高,北部次之,呈梯级向东南延伸,形成东部高原区、北部大山区、西南浅丘、河谷、中山区交错的特殊地貌。 四、筑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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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筑路材料丰富,沿线路基填方材料、路面各结构层所需材料各类齐全,运距不远,开采及运输均较方便。 1、路基填方材料

沿线挖方材料均为可-硬塑的粘性土、砂质粘性土、碎石、角砾、晶屑凝灰岩、凝灰熔岩组成,均可用于路堤填筑。 2、石料

沿线石料资源较丰富,含黑云母花岗岩为主,部分火山熔岩,石质坚硬,储量丰富,路面用碎石及砌体用石料均可由沿线开采。 3、砂料

本项目区的砂料比较少,需在朝天或利州区购买。 4、其它材料

水泥、石灰等材料可从附近市场采购;工程及生活用水亦可沿线取用。

二、监理范围

项目监理为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的全面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等工程。

三、监理依据

3.1国家、交通部、四川省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手册》及文件、指示;

3.2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及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其它规范、规程、标准; 3.3施工监理合同; 3.4施工合同文件; 3.5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3.6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7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传真和其它文字记载以及按规定程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 3.8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达成的有效协议。

四、监理目标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使本工程的投资不超预定目标,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计划总工期。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合格等级的要求,所有竣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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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力争做到无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监理总目标:施工单位职工工伤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不超过为零,监理人员无伤亡事故。施工监理过程廉洁高效,无不廉洁行为。

五、监理工作原则

5.1本工程实行“政府监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

5.2监理人员按照交通部提出的“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严格监理制度,实现监理目标。

5.3施工监理工作要求“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一切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据政府的有关法令、法规、施工承发包合同和监理合同,以实现法制化;质量控制以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数据为依据,实现标准化;统一记录、报表格式,实现规范化;执照监理工作流程进行监理,实现程序化。使监理工作步入轨道,以实现合同目标。

六、监理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范围 6.1监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实行一级监理。并设立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办公室(简称总监办),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办事机构,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旁站人员,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暂不设置监理试验室。监理人员进场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全部到位。合同期满后,监理人员陆续退场。 6.2部门职责范围

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的职能均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岗位职责分别按监理岗位管理职能划分如下: 6.2.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最高领导,全面承担所负责的全部合同段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廉政的六大控制的责任。全部监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约定的监控任务,向业主负责、向监理公司负责,全面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满足业主的合理期望。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权有:签发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的所有文件。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审核、计日工审核。工程补偿、工程索赔、工程延期审核、重要技术措施审核、工程地质鉴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审核。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进行审定,签发开工令和各种监理指令,协调解决业主与承包人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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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有:

① 全面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责任、义务。全面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建设的六大目标。

② 认真执行各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本项目的施工合同文件,满足业主的合理期望。

③ 领导和管理本工程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检查指导各监理人员的工作。组织安排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人员的工作,明确各监理人员责任和授权范围。

④ 经常深入工地巡查,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投资控制,尽量防止补偿、索赔和延期事件的发生。 ⑤ 参加业主方主持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⑥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例会。

⑦ 负责监理方面对计量支付证明、违约罚款证明、变更设计、工程补偿、工程索赔、工程延期、工程分包及分包人、计日工支付的最终审核,并报业主审定批准。 ⑧ 会同业主方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并报有关方面批准。 ⑨ 统一各种施工和监理的报表、资料表格的种类、格式。全面加强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管理、检查和归档等规范管理。

⑩ 指导下层人员建立各种台帐,办理监理月报、简报和各阶段、各种会议和上级检查时需要的监理总结、汇报、报告。

⑪ 依照合同要求,审定批准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审定批准承包人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涉及到费用增加,工期延长方面的内容,应征得业主同意。 ⑫ 签发开工令、分项开工令和监理方的各种指令。 ⑬ 积极推行新技术的学习、推广、应用。

⑭ 协调解决承包人与业主的争议、争端,主持友好协商会谈。 ⑮ 协同业主、设计代表现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⑯ 搞好与业主方、设计方的协作。凡涉及到比合同文件和设计图工程数量增加、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补偿、索赔、计日工支付,变更设计增加数量的事件,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报业主审定批准。

在施工监理的各个阶段,总监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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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工准备阶段总监工作职责和内容: (a)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b) 制订本合同监理工作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c) 按照监理工作要求,作好监理总监办工作安排;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规定的监理抽检频率编制监理独立平行试验检测计划,组织协调监理试验室,以便配合实施。 (d) 审批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责任制度、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度、环保保证体系及制度;

(e) 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检查承包人试验仪器质量,参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报告;

(f) 检查督促承包人的人员、施工机械进场到位情况,检查承包人主要机械操作人员,爆破工等特种工人的技术水平;

(g) 协助业主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及时完成现场交桩工作; (h) 审查承包人的导线点、水准点等复测成果,并抽测复核;

(i) 审查承包人提供的临时用地计划,协助业主提交土地,办理临时用地交接手续; (j) 检查、督促承包人架设临时施工便桥,开通纵向施工便道; (k) 检查、督促承包人切实做好水系调查,做好水土保持; (l) 检查、督促承包人的住地建设、仓库建设、场地建设; (m) 统一各种资料和表格格式,并通知有关方面。

(n) 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中存在的违约行为,发出书面警告、整改令,并取得证据,向业主开具违约罚款证明。

2)、工程进度监理方面总监工作职责和内容: (a) 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计划;

(b) 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和必要的周进度计划,并监督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特别是把握住关键路线上的工程进度不能滞后,控制工程进度以达到总工期要求;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时,要强制要求承包人采取增加资源配置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审查承包人的调整进度计划。

(c) 审查批准承包人的单位、分部工程及重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批准承包人的开工报告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d) 建立工程进度台帐,结合进度计划,严格督促进度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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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对承包人在工程进度上的违约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开具误期赔偿证明书提交给业主方。 3)、工程质量监理方面总监的职责和内容:

(a) 指导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品质进行检验或检查,以确定认可或拒绝使用,必要时根据合同文件发出处罚文书;

(b) 对承包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工序跟踪监理,主要工程、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必须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授权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否决权,可直接向承包人下达停工令或返工令,责令其返工并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操作要及时制止并纠正; (c) 组织质量检查活动,管理全线的控制测量; (d) 组织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e) 编写工程质量、进度报表和各阶段监理报告,整理会议记录及纪要,参加编写有关简报; (f) 组织对工程地质进行取样、分析、鉴定和判断、处理沿线工程地质有关情况; (g) 签认或授权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负责收集整理所监理对象的内业资料,定期组织内业资料汇编和检查,实现内业资料规范管理;

(h) 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价及处理工作,工地发生意外事件或工程质量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报告业主和上级有关部门;

(i) 组织编制交工、竣工文件整理工作,参与所辖合同段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4)、工程费用监理方面总监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a) 制定工程计量具体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工程计量,签认合格项目的中间计量证书,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b) 审查承包人的中期支付证书,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c) 审查承包人的最终支付证书,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d) 按合同文件的规定,统一有关格式,对审核费用增减、价格变动、补偿、索赔等费用和变更设计等费用,应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e) 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计日工、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5)、合同管理方面总监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a) 审查工程的施工方案与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审核后上报业主审定批准;

(b) 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及其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对不称职或不合规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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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有权提出撤换要求并发出整改指令,并执行合同有关条款;

(c) 检查承包人转包、分包情况,有权采取认为必要的措施责成承包人整改、纠正或向业主报告,根据合同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d) 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工程出险时,协助承包人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现场调查、测量等工作;

(e)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与专题工地会议,及时研究并尽可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撰写会议纪要和印发会议记录;

(f) 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月报并编写监理月报,上报有关部门;

(g) 检查、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交工验收文件和竣工文件以及竣工结算; (h) 做好有关资料、档案、记录、报表等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i) 做好调解工作,协调、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对合同文件的条款进行澄清和解释。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支付单价不清之处进行解释,对争论之点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事先请示监理公司;

(j) 深入了解承包人的经济状况及计量支付动态,进行经济分析,编写流动资金需求及月用款计划;

(k) 对计量审查过程中发现可能不合理部分以及主要隐蔽工程部分,会同业主组织现场核定,报业主审定批准;

(l) 建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台帐。 6)、协调及其它方面总监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a) 协助承包人搞好与地方各部门、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b) 协调当地与承包人因施工便道、材料供应、通道涵洞接线及水毁等问题引起的矛盾; (c) 参加业主组织的协调工作会议; (d) 协调相邻合同段之间的施工纠纷; (e) 组织承包人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f) 督促承包人确保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和做好环境保护;

(g) 完成业主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受业主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h)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总监办廉政建设,定期向上级及业主汇报监理现场的廉政建设情况。

6.2.2监理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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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本项目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按有关规定频率的监理平行试验检验工作。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的数据和依据。主要职责如下:

①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负责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建立试验室,监督承包人开展工地试验工作;

②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类试验程序,制订有关的制度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与交流,定期召开各项目部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试验、检测问题;

③负责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本监理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安装检验、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试验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检查和管理;

④审查和评价承包人试验结果,检查督促承包人制定质量自检计划,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规定的频率要求进行独立抽样平行试验(包括各种标准试验、验证试验、验收试验等),指导工艺试验,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并督促和落实试验计划的实施;

⑤对承包人或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或商品的合格证和检验单进行审定以决定能否用于本工程,对承包人委托外试验项目及委托的试验机构进行审查、批准(常规试验项目原则上不得批准委托外试),对来自承包人、厂商或委托外试项目的检验机构的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对有怀疑和争议的试验资料,有权重新组织试验;

⑥对主要标准试验进行对比试验,对承包人的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

⑦按时申报各种试验检验报表,及时提供各种试验成果,并经常与各部室、各专业工程师沟通和反馈;

⑧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研究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试验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

⑨组织、领导现场试验监理员工作,填写监理日报,按时申报各种试验报表,并检查试验监理员日记,收集、整理气象资料;

⑩规范本监理试验室各项管理工作,制定监理试验室各项管理程序和制度,督促驻地试验员及承包人试验室做好试验的安全工作;

对承包人与监理现场试验员有异议的试验进行验证;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七、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 (a)主持和组织监理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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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监督施工合同文件、规章制度及《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

(c)检查和监督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各监理人员的业绩、决定人员调配和奖罚; (d)签发应由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报告、报表; (e)主持召开重要的技术、监理和合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f)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延期、补偿、索赔、计日工、调价以及费用增减等方面的事项,上报业主批准; (g)签认各种支付证书;

(h)审定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审定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保措施、安全措施、工艺流程、环保措施,涉及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应报业主审批;

(i)组织修订、补充和解释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j)定期不定期编制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专题工作报告等; 7.2 监理试验室主任

(a)组织领导本室人员完成监理试验室分管的各项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b)负责试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添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的规划和报审; (c)组织制定试验室工作的整体计划,制定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d)负责制定项目试验方案和试验办法(特别是现行规范没有规定的新试验方法); (e)组织对各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设的督促、检查、验收;

(f)组织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确认检测频率、材料真实性及操作方法,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化等;

(g)组织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协助有关部室完成对试验检测人员的业绩考核; (h)审定和签发试验报告、试验工作指令和汇报材料;

(i)规范监理试验室管理,对人员、设备、仪器及试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管理,推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办法; (j)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3 分管合同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a)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合同段工程质量、工期、费用、环保、安全的现场监理工作。正确运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按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本合同段和本专业的现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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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领导和指导检查本合同段监理员、旁站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取样、试件制作和量测工作。对关键工序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旁站,在监理员、旁站员请假时,及时接替或调配监理人员,确保现场监理工作不“缺岗”;

(c)认真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季度、月度或周工作计划、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质保措施、安保措施、环保措施、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工艺图表、安装图、装配图、工艺转化图、结构骨架图等,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核准签发; (d)起草给本标段承包人的各种指令、函件,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

(e)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违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事件,进行制止,发出口头指令,并在三天内补发文字指令。检查对现场各种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拍照;

(f)写好监理日记,并检查督促本合同段监理员、旁站员的监理日记; (g)检查、督促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内业资料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h)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控制,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检查督促本合同段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组织旁站各种试验工作,协助进行监理的平行试验。提出中间交工验收的意见;

(i)检查本合同段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对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工程,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会同有关方面人员组织量测工作,并予以签认;

(j)审核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变更设计申请,收集原始资料,提出意见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k)审核本合同段承包人的计量报表,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复审;

(l)全面理解合同文件和各种规范,事先预防各种补偿、索赔和工程延期等事件的发生。当涉及到上述事件时,及时取得证据性文件资料和辅助性资料,尽量减少业主的损失; (m)负责检查督促本合同段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取得承包人违约的第一手证据,起草承包人违约的处罚证明文件;

(n)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参加其它合同段的质量互检,联检和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o)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起草监理月报中属于本合同段的部分; (p)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任务,完成业主要求的工作任务。 7.4现场监理员

(a)对所管工程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要部位、工序和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督;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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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监督承包人清退不合格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c)写好监理日记和工程记录,发现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时,应及时报请处理,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d)做好土石分界变化、工程量变化的记录(如果有); (e)参与放样、测量、收方、中间检查、验收;

(f)监督承包人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制止并纠正违反技术规范、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

(g)监督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场地清理、排水、不良地基处理,坡地台阶的开挖、耕地翻松压实、零填碎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良土层的更换等工作;

(h)严格控制填方质量,确保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督填挖交界土区的压实和翻填压实并做好记录;当土质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承包人取样试验,调整压实检验数据; (i)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过程的排水,防止边坡塌方、水土流失污染农田和河流; (j)督促承包人采用合格材料回填桥涵、挡土墙台背; (k)监督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l)做好构造物挖基尺寸测量记录,对地基土层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及时反映;

(m)对预制构件、桩基、砼施工等关键工序实行全过程旁站,做好桩基施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

(n)检查承包人的模板、材料。校核拌和设备的计量系统,监督承包人按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

(o)完成所属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7.5现场试验员

(a)监督承包人做好工地试验并进行签认;完成按规定频率抽检的试验工作; (b)负责进场材料的取样工作,负责工地现场混凝土、沙浆混合料的抽样工作;

(c)协助试验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完成抽样、检测试验工作;完成试验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d)及时纠正不符合试验规程要求的试验操作;做好监理日记和工程记录;

(e)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各种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时向试验工程师或监理试验室汇报工作。

八、监理工作内容

8.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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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用地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工程现场履行必要的签字交接手续; 8.1.2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流动资金需求计划; 8.1.3复核由业主提供的图纸、设计资料;参与由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会和现场交桩工作;验收经承包人自检合格的施工定线和复测的原始地面线,并进行实地校核和必要的复测。未经验收批准,承包人不得自行任意改变原地面和自行施工; 8.1.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单位的划分。

8.1.5审查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程度,如有不足,应限期补足后方可开工。

8.1.6审查承包人的驻地建设与施工便道、供电设施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的强度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等。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平行试验,以证实承包人提供资料的正确性;

8.1.7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和商品构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复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能用于工程,并限期由承包人清出现场,按合同文件进行处理;

8.1.8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进行检查落实;

8.1.9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及保险,确认后按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如果有);

8.1.10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督促与会各方做好准备工作,为会议成功创造条件‘ 8.1.11按合同文件要求下达开工令;

8.1.12监督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8.2施工阶段监理 8.2.1质量监理

8.2.1.1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共同遵守,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工程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工程分项开工报告申请批复单》,供总监办审批,由总监办收到《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后,对附件中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材料进场质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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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人员到场情况,分包人的资格证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然后在7天内签发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检查程序,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填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工程的工序检查过程中,对合格的工序进行签证认可。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按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缺陷,并重新填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直至检查合格。前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也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报总监办审查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总监办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含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测量、抽样试验,检查合格签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如检验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复,合格后再予签认,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的施工,不得计量。

8.2.1.2现场质量控制 (1)原则和方法

施工质量及工序的检查,认定,均以测量、试验数据为依据,总监办的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及相关人员,除对承包人的测量、试验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外,还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测、抽检,复测、复验工作,以控制工程质量。

通过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等手段,以及对工程的定线控制,施工放样,完工咽喉等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认可,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人员的素质和足够的数量,仪器设备是否齐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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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好,操作方法是否规范、资料管理的是否有序等是工程质量的最基本的保证。

工程质量的预控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是工程质量关键之一。 各种抽样试验频率原则上控制在不少于20%。

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和无现成标准可循的项目,承包人应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和规程,报送总监办审查,由业主批准后使用。业主委托科研单位使用的新材料,可经业主批准后,通过监理工程下令使用。

(2)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采取全过程旁站、全环节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管理。

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工地,总监办公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助理人员对隐蔽工程及中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应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进行现场监督承包人按规定频率抽取试样,并做好施工记录,如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压实指数,砂的含泥量测定等等。

8.2.1.3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设计文件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时,总监办公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或返工,使之满足质量要求,未经修复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施工,如果类似的情况重复出现三次,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分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下令将其清出出场,并按程序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核实后,报业主批准执行。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支付。如有必要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业主可以雇佣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或返工,其费用从原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现场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事故报告,并汇报总监理和业主。同时,总监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调查、测试分析,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缺陷和事故处理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经业主同意后,由承包人按批准的方案进行修复或返工。未经批准而自行处理的,不予计量支付和验收。

8.2.2工程进度监理

各合同段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编制工程施工总体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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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工程进度网络图、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及说明、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报总监办审查后,报工程部审核再报业主批准。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各项目开工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阶段性的年度、月计划和相应的流动资金估算,报总监办审批,在报送月工程进度计划的同时,应报送上月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总监办在审查承包人提交第一份进度计划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提交工期计划的时间、内容、数据、图表、文字说明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能否满足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要求,该工期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承包人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2)施工计划的安排与业主对现场提供的时间表是否有矛盾,是否预留了足够的动员时间和清场时间,是否为监理工程师审批计划、履行职责留有充分时间。

(3)施工计划的安排是否注意到某些工艺试样在技术规范中与进度相关的联系。例如:桩基础工程试验桩、软基加固处理试验等是否在工程计划安排中做了充分的时间考虑。 (4)工期计划的安排是否统筹考虑了临时道路、用水、用电、临时用地、现场环境保护及天气状况等诸因素的影响。

(5)现金流动计划是否能适应工期计划的要求。

(6)按合同规定对工期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着承包人解脱承担合同的任何责任。 8.2.2.2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比较,如发生偏离,要及时提请承包人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关系,加快工程进度,或调整修改计划,以保证事项阶段性目标和总进度目标。对加快工程进度所采取的措施,方案及修正计划均应经总监办审查后报业主审批。

承包人工期的延误,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然不能事项阶段性进度目标和总体目标,或拒绝执行总监办的加快施工进度的指令,总监办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业主决策。

总监办要检查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的每日实际进度记录和每月进度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和影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作为调整和修改计划的依据。

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应严格按照图3“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控制者,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

8.2.3工程费用监理

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是计量支付,以经济手段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本项工程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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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综合单价、按合同规定计量为基础的支付方法。

8.2.3.1工程计量

按照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等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时先由承包人在规定时间提出计量申请,必须附有相关资料,经总监办审查有关准备资料合格,双方到现场共同测量计算后,承包人填报中间计量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对资料不齐全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于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或批准的工程,即使承包人不派人到现场测量,也可作为支付依据。据实计量是以现场测量和图纸、变更设计资料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分阶段计量、不管采用何种计量方式,其累计总量均不得超过控制总量。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向总监办报送当月计量支付报表,总监办于次月10日前完成计量支付申报表的审核和签认后,送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该“中期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核准,并通知经办银行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逾期不报时,则作放弃当月计量支付处理。

8.2.3.2工程支付

在合同实施期间,对工程的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的所有应支付的项目都必须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的程序,由承包人提出有关报表和申请,经总监办公室审查、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由总监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批后签发支付证书。

单价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计日工的使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计日工按合同单价计费,缺项的单价由承包人按其投标报价及单价分析的原则、内容和费用结合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编制,报总监办审查,总监办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再报送业主批准执行。

8.2.3.3计量支付程序

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进行的,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其程序为图4所示

8.2.4合同管理

依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妥善解决合同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违约、争端、分包等问题,对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程费用的开支,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8.2.4.1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施工阶段影响费用控制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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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除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或原设计存在明显缺点外,均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不要轻易改变原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在本项目中,工程变更分为:小型变更、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等类型,不同类型的变更按业主授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均应按照图5“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监理工作流程图”的规定办理。所有变更均须设计单位或其代表同意。

8.2.4.2工程延误

工程延期指竣工期的延长,一般是不允许发生的。但如果发生,则按照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总监办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及协调评估,并提出具体意见后送业主审定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延期令。发生工程延误时应按图6“施工阶段工期延误监理工作流程图”的规定办理。

非承包人的责任或不可抗拒的客观条件引起的延期,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如延期属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则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支付延期损失补偿金。

8.2.4.3费用索赔

监理工程师受理索赔申请,必须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正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预先控制和尽量防止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发生。在受理资料及协商。确定索赔后,填写《索赔时间/金额审核表》报送业主审定批准。再下达承包人执行。一般按图“施工阶段索赔监理公正流程图”的规定办理。

8.2.4.4争端和仲裁

工程实施期间,各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指令、决定、意见、证书及价格等方面产生争端时,首先承包人应将意见书面提交总监办解决并抄送另一方。总监办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以独立身份公正、全面的进行调查和取证,业主将派相关人员参加上述过程的工作。在对争议提出调解意见后,书面通知业主和争议各方。相关双方可就此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执行合同,承包人继续施工。

如仍未达成协议而任何一方要求仲裁,可提交xx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监理工程师按照仲裁的裁决书意见执行。

8.2.4.5违约及处理

业主如有违约,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送总监办后,总监办应尽快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掌握有关情况,澄清实事,公正、公平的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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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如有违约,经总监办调查确认后,书面通知承包人在短期内纠正违约行为,同时抄报业主。若承包人不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总监办将以书面通知业主,并办理扣除承包人由于违约而带来的损失金额的证明,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遵照合同规定,当由于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已部分或全部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后,监理工程师则指示承包人将其履约合同所签订的任何协议利益转让给业主,并办理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的支付证明,业主自行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项工程,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8.2.4.6分包与指定分包

本项工程的主体和重要工程不允许分包,对于一般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人在报总监办审查,并取得业主的批准后,方可进行分包(必须在报告中附有分包人资质、资信等方面的有效证件)。承包人不得因分包而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应对分包人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监理工程师可通过承包人或直接对分包人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对分包人不发生计量支付行为。

指定分包系指按合同规定,对某些特殊或专业较强的工程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由业主指定的单位完成。可按规定与指定分包人之前形成指定分包合同。监理工程师则按合同直接对指定分包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所发现的问题由被指定分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可按合同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进行计量支付。

8.2.4.7工程保险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为本合同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保险单必须与合同文件中所述的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费率等一致。当本合同工程发生相应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要求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并抄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至损害结束。工程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按合同规定办理。

8.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8.3.1交工验收及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或合同规定有不同交工期的部分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向总监办提出书面交工申请报告(报告应附有工程自检、质量自评等相关资料),同时抄送业主。总监办在14天内对交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工程质量检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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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交工资料齐全,符合合同条件要求,现场清理完毕,能够正常使用,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可同意交工,报业主办理交工验收。

业主应在接到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1天内组织交工验收事宜。由交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养护接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组成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参加,承包人列席。同时承包人应提供现场检查所需要的人力和仪器设备及资料,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对工程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检查小组应写出检查报告,对合格的工程,总监办应在验收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交工证书。

在检查中发现的工程缺陷要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可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作为剩余工作量。对尚未修复和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均作为剩余工作量,在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承包人重新修复或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

8.3.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自工程实际竣工并签发工程交工证书这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终止日为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二年.其主要监理工作如下: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及实施情况,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实现缺陷责任期的进度目标;

(2)经常检查缺陷工程的修复情况和质量,经检测\\检验合格证者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对检查不合格或缺陷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指示承包人进行再次修复,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止;

(3)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属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缺陷,其修复费用先由承包人提出估算,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发追加费用证明报业主.如是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程缺陷,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

(4)督促承包人除负责缺陷工程修复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临建工程以外,还应清理现场,保持整个现场和工程的整洁;

(5)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6)在缺陷责任满后14天内,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批示的剩余工程量均已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后交工,且资料齐全,已具备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必要条件后,成立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需要时邀请质检、养护部门参加,承包人列席并为检查小组的工作及生活安排提供服务;

(7)检查小组应审查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期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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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交工资料,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价,同时对工程作出最终评价。确认缺陷责任期的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件和要求后,提出检查报告报头业主,抄送承包人;

(8)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批准的检查报告,向承包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证书的签字人为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代表;

(9)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保留金作为控制手段,使工程缺陷的修复得以正常进行。在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1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开出保留金退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承包人;

(10)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发出的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后结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结账14天内,签发一份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批准,并抄送承包人。业主在收到最后支付证书后28天天内通知银行给承包人付款。监理工作结束并退出服务。

8.4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 8.4.1监理资料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管理合同; (2)勘测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复工指令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验收隐蔽工程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工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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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工序抽检资料;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管理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8.4.2监理月报

8.4.2.1施工阶段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2)本月采取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合同及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1)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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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延期; 3)费用索赔; 4)分包情况。 (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要求承包人每月25日报送《工程月报》,月报内容与监理月报基本相同。总监办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月报》进行审查核对后,编制《监理月报》,并于每月30日向业主递交。

8.4.2.2监理简报

《监理简报》素材应由总监办各级监理人员提供,《监理简报》应由总监办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各参建单位及有关单位。

8.4.3监理工作总结

8.4.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述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 监理工作成效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的情况和建议 (6) 工程照片

8.4.3.2施工阶段结束时,总监办应向业主提供监理工作总结 8.4.4监理资料的管理

8.4.4.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8.4.4.2总监办的档案资料的管理,总监办将成立总监办文档信息工作小组,总监办与各有关的单位形成档案资料管理网络,总监办设立档案室,并由专人进行收集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由内业工程师和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具体由工作小组各成员实施。 8.4.4.3监理档案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8.4.4.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规定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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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5监理竣工文件的编制将严格按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地会议制度 9.1工地会议的形式、目的及记录 9.1.1工地会议的形式

9.1.1.1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专题会三种形式

9.1.2.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主持。目的在于工程开工前对各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9.1.2.2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1.3工地会议记录

9.1.3.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主持,由总监办的助理人员作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并分发与会单位。会议记录按规定的格式、由记录人签名(见监表15),并将“会议签到单”(见监表14)附于最后一页。会议记录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9.1.3.2工地协调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也可由提议人主持,有关各方参会,各方自行记录。

9.2第一次工地会议 9.2.1会议的组织

9.2.1.1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9.2.1.2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各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做好资料准备。

9.2.1.3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总监理主持,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负责人也应该参加会议。 9.2.2会议内容

9.2.2.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1)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项目实施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做出说明;

(2)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并申明自己仍保留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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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并报备业主;

(3)承包人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经会议上审查后,先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9.2.2.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1)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2)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限制;

(3)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9.2.2.3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1)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名单及计划;

(2)用于迸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备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3)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和布置图 (4)工地试验室及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获得临时资质,并应提交试验室布置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5)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6)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经办理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并应提交有关已办手续的副本;

(7)其它于开工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9.2.2.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工地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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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9.2.2.5监理工程师应沟通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详见细则的有关章节)〕 9.3工地例会 9.3.1会议的组织

9.3.1.1工地例会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内举行。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定于每月的20日~23日举行工地例会。

9.3.1.2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9.3.1.3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合同段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各试验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授权代表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及有关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当涉及重大工程变更时还应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在处理工程质量时,应邀请上级有关专家及时领导和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9.3.2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文理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

9.3.2.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可由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求意见并在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9.3.2.2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路线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9.3.2.3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量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9.3.2.4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9.3.2.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本月工程计量支付情况、材料预付款、额外的暂定金额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或意向;

9.3.2.6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因素、现场的文明施工等,提出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9.3.2.7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挠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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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9.3.2.8讨论延期与索赔:主要是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赔的意向,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专门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9.3.2.9审议工程分包: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进行初步审议和澄清,确定进行正式审查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监理工程师已批准(或批准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9.3.2.10其他认为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 9.4工地协调会 9.4.1会议的组织

9.4.1.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9.4.1.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例会上进行研究处理;

9.4.1.3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9.4.2会议内容

9.4.2.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9.4.2.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9.4.2.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9.5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分为设计变更专题会议、延期与索赔专题会议、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专题会议、施工技术专题会议等。 9.5.1设计变更专题会议

9.5.1.1设计变更等级划分为小型变更、一般变更、重要变更和重大变更。 9.5.1.2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也可以由监理工程师、设计院或业主提出。 9.5.1.3设计变更提出后,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代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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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一起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之后由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设计变更会议,会上提出变更理由、变更方案等,四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

9.5.1.4变更设计会议经要是设计变更申报的依据,不管何人提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更申请均由承包人填报。 9.5.2延期与索赔专题会议:

延期或索赔发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延期或索赔意向书。监理工程师在认真查核定的基础上签署意见报业主。若业主审查有异议,则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9.5.3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专题会议:

9.5.3.1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方面报告。

9.5.3.2事故发生后处理方案:承包人上报总监办详细处理实施方案,监理工程师召开有关各方参与的专题会议,讨论方案的可行性。 9.5.4施工技术专题会议

在承包人遇到施工难题,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施工技术时,可应承包人要求邀集有关专家参与的技术专题会议,讨论施工技术方案并付诸实施。但不因技术方案的失误而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十、附则

10.1本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使用中进行修订。

10.2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十一、组织机构图

本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图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指挥部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道路专业工程师 监理员 27

图1 组织机构框架图

十二、监理程序框图

填报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承 包 人 按要求填写有关栏目,并附: ①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②质量控制指标、检验频率和方法 ③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施工图 ④材料、设备、人员数量及到场情况 ⑤各项施工材料及商品构件试验报告 ⑥分包人的资格证件 ⑦分项工程数量申报/批复表 ⑧拟使用的原始记录、检验表 审核开工报告及附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 补充 完善 分项工程开工批复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 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已完成工程各道工序的检验记录、测量、抽样试验资料 承包人 开工、自检合格填写施工日志、 施工原始记录表、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包 人 承 工序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认承包人自检记录、现场质量检验 报告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 返工或进行修补 填写分项工程《检验申请批复单》 《中间交工证书》 承包人 审核《中间交工证书》,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和必要的测量、抽样试验 总监理工程师 继续施工至分项工程完成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28

图2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或根据批准的 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阶段性的年、月(季)度计划和关键工程网络图 承包人 不同意 同意 按月填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及下月进度计划 承包人 计划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内容应包括: 1. 主要劳动力计划 2.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 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 施工准备工作 5. 计划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6. 现金流动计划 7. 工程施工工期 8. 施工方案和方法 9. 各种保障措施 按上报进度计划的进度与实际完成量的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符合 符合 继续执行计划直到工程竣工 1.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 2. 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 3. 累计计划完成数量和累计实际完成数量 4. 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 5. 拟采取的措施 6. 现场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 督促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总监办公室 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

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9

图3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图

中间交工证书 每月25日前提交计量支付申请 承包人 内容应包括: 1. 中间交工证书 2.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3.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自检资料 4. 试验及测量报告单 5.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不同意 填写中间计量表 承包人 现场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双方共同到现场测量计算或按规定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计量方法 签核中间计量支付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在每月末报当月结账单 承包人 次月5日前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同意 次月3日前审核完 计量工程师 内容应包括: 1. 开工截止本月末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2. 开工截止上月末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3. 本月完成的工程价款 4. 本月应支付的暂定金价款 5. 本月应扣留的保留金 6. 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它款项 业主核准、支付(收到后 14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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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施工阶段中间计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提出工程变更申请 承包人 不同意 方案审查:复核变更工程数量, 初审变更工程单价及总额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调查 1. 填报工程变更申请 2. 变更申请内容: 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和方案 2).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和材料 3).变更费用估算及工期影响 方案评定:审定变更工程量清单,明确变更费用支付方法 同意 不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 委托设计代表计算、出图 业主批准 同 意

图5 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监理工作流程图

延期事件发生

承包人组织实施 在合同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申 报延期申请意向书 承包人 1.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 2. 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 3. 由业主造成的延误、妨碍和阻止 4. 非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其它特殊情况 5. 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1

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和相关信息 延期事件终止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报正式的延期申请书和最后 详细资料 承包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延误申请内容: 1. 延期的细目及编号 2. 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 3. 申请依据 4. 延期测算方法 5. 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 不同意 根据审查报告的结论签发延期审批表 不同意

总监办公室 审查报告内容: 正文:1.延期申请受理日期 2.工程简况 3.确认延期理由及依据 4.经调查、讨论、协调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延期天数 5.结论 附件:1.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的评论 2.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同意 延期评估,提出审查报告 参与评估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审批 通知承包人 图6 施工阶段工期延误监理工作流程图

索赔事件发生 费用索赔主要类型: 1. 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2. 业主责任引起 3. 监理工程师责任引起 在合同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申 报索赔申请意向书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 32

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和相关信息 索赔事件终止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索赔 申请和最后账目 承包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索赔申请内容: 1. 索赔编号及名称 2. 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依据 3. 索赔数额的计算方法、价格、数量 4. 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 不同意 根据审查报告的结论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公室 审查报告内容: 正文:1.索赔申请受理日期 2.工程简况 3.确认索赔理由及依据 4.经调查、讨论、协调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延期天数 5.结论 附件:1.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评论 2.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同意 索赔评估,提出审查报告 参与评估人员 不同意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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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审批 通知承包人

常用监理文件名称及报送范围 说明:△发件人 ●主送件 ○抄送件

份报送范围 数 备注 总承专业总监序号 名称 包监理监理业 人 工程办 工主 师 程师 监表1 监表2 施工放样报验单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月报 检验申请批复单 工作指令 工作指令回复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工程变更令 索赔申请单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单 工地会议记录 工地会议纪要 中间交工证书 △ △ ● ○ ○ ○ ○ ○ △ ○ 34

○ ● ● △ ● ● △ ● ○ ● △ ● △ △ △ △ 3 4 重要报业主 业主2份 业主2份 业主2份 业主2份 监表3 施组设计方案报审单 △ 监表4 监表6 监表7 监表8 监表9 监表10 监表11 监表12 监表13 监表15 监表16 监表

○ 4 ○ 3 5 3 △ ● △ ● △ ● △ ● ● ● 监表5 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 △ ○ 3 ○ 4 ● 4 ○ 6 ○ 6 ○ 7 ○ 6 ○ 4 4 ○ 4

17 监表18 监表19 监表20 监表21 监表22 监表23 监表24 监表25 监表26 分包申请报告单 工程暂时停工令 复工指令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 工程交工证书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 ● △ ● ● ● ● △ △ ● △ △ ● ● ○ ○ 5 ○ 5 ○ 5 ○ 5 ○ 5 ○ 4 ○ 5 4 4 承包人每月施工计划 △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 工程材料试验送样见证单 △ △ 十三、测量放样实施细则

测量工作要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是监理工程师质量的重点之一,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各阶段要加强测量工作的检查,测量工作一旦失误,往往造成质量事故,给工程带来严重的经济和工期损失。对放线依据、基准点、基准线须要经过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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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量监理控制程序框图 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工程施工过程中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报告、测量放样 二、测量监理的依据

1.主要依据设计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资料执行的有效版本及变更设计的正式文件。 2.执行的标准按: 2-1:公路勘测规范

2-2:路桥位勘测使用公路勘测规范 2-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5:工程测量规范(国家标准) 三、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进度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或 批准承包人测量的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等。

2、复杂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需在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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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先工程开工前施工部门进行施 工放样并通知监理 对施工部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旁站、复测 对测量放样报验单及质量检验报告单认真审查认定 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尺寸进行监督、检查、认定 报验单、现场质检报告 对放样的方法、坐标及放样数据检查及必要复测 工程竣工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或 中间交工验收报告 对工程完工成品进行位置、尺寸、标高进行检查、测量,并提出各单位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标明。

3、不断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确认后签发。 4、审查承包人的检查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后,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字,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5、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6、协助合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检查中期支付申请。 7、定期监督检查承包人使用的仪器的精度。 8、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理对测量放样质量的监控与要求: (一)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其工作内容有:

1、在工程开工前,对设计部门提供的控制网进行同精度或更高精度的复测,确认各个控制点无毁坏、位移、沉降资料正确无误后,才能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

2、对设计资料上的中桩、桥梁、涵洞等放样点的坐标高程进行计算核对,防止因计算或出版的差错,造成损失。

3、通过测量手段,在高程施工的实地,准确放出施工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核对,保证各工序成品和设施位置标高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二)工程测量监理必须做好:

1、施工单位的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检验的仪器具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方可进入作业。 2、了解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素质情况及测量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必须正确,查看测量原始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尽快改正。

3、同施工单位一起复测各填挖断面的地面线,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对业主及施工单位负有监理的责任。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放样资料,对重要的放样测量进行旁站证实,正确无误后给予确认。

5、每个单项工程完工后,检查其坐标和标高,测出偏位和误差情况,合格欧给予确认,进入下一道工序。

6、与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密切配合,对测量放样工作监控作用,帮助测量人员提高施工放样的质量。减少误差,把好质量关。

7、工程竣工后,对建筑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全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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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量放样的偏差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在施工手册、监理手册中有明确规定,有的设计文件中有特别要求提高精度的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1、竣工路基的允许偏差: 土方路基 检查项目 纵断高程(mm) 中线偏位(mm) 宽度 石方工程 检查项目 纵断高程(mm) 中线偏位(mm) 宽 度 允许偏差 +10,-30 ±100 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项目 平整度(mm) 横坡(%) 边坡坡度 允许偏差 30 ±0.5 不陡于设计值 允许偏差 +10,-20 ±100 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项目 平整度(mm) 横坡(%) 边坡(mm) 允许偏差 ≤20 ±0.5 不陡于设计值 (mm) 2、路面工程(略) 3、涵洞通道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轴线偏差(mm) 高程检查(mm) 允许偏差 明涵±20暗涵±50 明涵±20暗涵±50 平顺度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 全站仪坐标检查 水准仪高程观测 五、测量放样内业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承包人在开工前进行现场恢复和路线。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监理工程师参加此项工作,对于设计资料不符合的部分进行复测并作出结论。

2、在承包人对所有测量记录计算资料整理后,由承包人的测量员及主管技术人员共同签字后,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其测量成果批准后作为本工程的依据资料,由监理部门存档管理。

3、工程的开工及分项工程开工以前进行施工放样,填写报验单和质检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将放样数据和坐标、高程资料作为档案保存。 六、测量工程师与各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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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量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精度对工程的尺寸、标高严格监理,并协助合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检查中期支付申请。

2、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的放样、放线的准确,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的几何尺寸与标高,检查测量控制点的准确和保护情况及对承包人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认真核对、及时签发。

十四、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技术要求 1、路基宽度

双向单车道,全副铺设水泥砼路面。 2、边坡:按设计图纸

3、路基填料最小CBR值、最大粒径和压实度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最小CBR值% 粒料最大粒径压实度% 深度(cm) 填方路基 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0-80 80-150 150以下 8 4 2 6 mm 100 150 150 100 ≧ ≥95 94 92 ≥95 零填及路堑路0-80 床 4、竣工路基的允许偏差范围 检查项目 纵断高程mm 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平整度 允许偏差 土20(3m直尺) 石30 土方+10-20 石方+10-30 中线偏差mm 宽度mm 100 不小于设计值 横坡% 边坡 ±0.5 不陡于设计值 5、填方土料的试验项目、技术标准与试验频率 试验项目 技术标准 试验频率(次试验规程 /m3) 含水量 备注 与最佳含水量1/5000 39 JTJ051-93

差≤4% 液限 塑性指数 氯化物含量 硫酸盐含量 碳酸盐含量 有机物含量 击实试验 ≤50% ≤26% ≤3% ≤1% ≤0.5% ≤4% ≤50% ≤26%

1/5000 及土质变化 1/5000 1/5000 100g锥维合测定仪测定 重型击实标准 二、监理程序框图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审批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 共同测量放样 现场检查 以15%的规范频率检查原材料质量 清理现场 自检原材料质量 旁站并以15%的规范频率检查 单独或与承包人共同验收,填质检单 分层填筑 自检并申报验收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根据质检单、开工申请及测试资料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三、土方路堤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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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开工报告 岗位:工程师、监理员 监理要点:

1)、审查承包人提交该路段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自检系统及保证措施;

2)现场核实开工路段长度、路堤类型、填料质量及堆放位置、各种机械型号和台数、试验测试设备等。 2、测量放样

岗位:工程师、监理员 检查方法:共同测量、旁站测量 监理要点:

1)核查承包人的内业成果资料

2)抽检路基中线、水平及边坡坡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核签填前碾压后新测绘的填方标准横断面图(50m一个)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岗位:工程师、监理员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监理要点:

1)检查路基地表处理

草皮应推除到地表以下10m,树根全部挖除,清除灌木丛、垃圾、泥炭及有机物残闸,坑穴夯平。

2)检查原地面挖台阶

自然横纵坡度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不小于1m,向内倾斜2%的台阶。陡峻的半挖半填路基亦要挖同一标准的纵横台阶,且其挖方一侧应挖够一个行车道,路床范围内的原地面挖除换填,按路床填方施工。 3)检查填筑前碾压

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整平碾压,压实度不小于85%。其中路堤高度小于0.8m的土质基底,还应将地表翻松30cm,并整平压实达到要求。 4、土质填料的检查

岗位:工程师、试验员、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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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独立试验、旁站试验 监理要点:

1)审查承包人每5000m3或土质变化时取样,按JTJ-051-93《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所做的试验资料;

2)以15%的规范频率抽检填料质量,检查选料是否符合要求 3)进行击实试验,确定每种土样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4)审批承包人在开工28天前进行的现场压实试验结果,确定填料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及压实设备类型、组合方式等正确的压实符合和施工控制标准 5、分层填筑的质量控制 岗位:工程师、监理员、试验员

检查方法:工程师巡视,监理员旁站,试验员抽检 监理要点:

1)严格控制填料机械摊铺,尺检分层厚度,把好平整度、路拱度,确保层面平顺不亏坡; 2)根据天气变化,监督承包人采取翻拌凉晒或洒水,控制投水不良土料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确保压实效果;

3)填料压实后,每层都应由承包人自检或共同检测,然后由监理试验室按15%的规范频率进行抽检(主要是压实度和填料质量)。才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即上一层填土)施工。

6、路堤工程的验收 岗位:工程师、监理员 检查方法:共同或单独验收 监理要点:

1)分析复核承包人提交的检验申请单和自检资料 2)共同或单独去现场抽检各项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3)填写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 7、中间交工证书的审批

路基工程作为单项工程验收后,承包人根据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和试验资料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并连同开工申请书一起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有资料予以审批。 四、路基工程施工主要注意事项 1、填土路堤

重点检查土质填料的质量和分层压实度应符合要求,不合格填料必须推除;松铺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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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控制好,不得偏厚;填料应翻拌凉晒或洒水至规定含水量,不得过湿或过干;碾压工序、机械压实遍数和速度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标准进行,直至压实合格。 2、填石路堤

填石路堤应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约50cm,石质坚硬可适当加厚,石块最大尺寸超过压实厚度的2/3,所有细缝填以小石块或石屑,边坡要求码砌加固。

压实度一般由现场试验确定的压实遍数控制,直至压实层稳定,无下沉,石块紧密、表面平整无车辙。 3、土石路堤

土石混合材料不得采用倾填发施工,宜按30-40cm(经试验后确定)的松铺厚度进行分层填筑,并避免较大的石块集中。

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的压实遍数控制,检查时碾压不出现石块转动,表面平整均匀。 4、结构物处的回填

回填材料应选用砂砾、碎石土等渗水材料,粒径不超过5cm。含有淤泥、杂草、腐殖物的土不得使用。回填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为15-20cm。

从回填基底至台背顶部的压实度为95%。在压路机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夯具或冲击夯压实。 5、挖方地段

为保证挖方段的边坡稳定,应要求承包人选择合理的开挖方法,按设计做好边坡坡率和边坡防护工程,保证坡顶稳定。

零填、填挖交界及路堑上路床0-30cm应充分碾压。如大不到压实度要求,应翻松晾晒或换填,直至分层压实合格。

开挖中出现石方时,应测量土石分界线,点绘在横断面图上。

十五、土方路基监理实施细则

一、填料质量 1、土料

规范要求土料进入现场前,要按表1的内容进行试验。另外,取于沼泽地、湿地或泥炭地的有机质材料、泥炭、木材、树桩、易腐物及有机质材料、冻结的土料等均不能作为填筑路基的材料。

表1 土料试验项目、技术标准和试验频率表 序号 1 2 试验项目 含水量 液限 技术标准 与W佳差≤4% ≤50% 频率(次/m3) 1/5000 1/5000 试验规程 JTJ051-93 备注 JTJ051-93 液塑限是指用100g锥联合测3 塑性指数 ≤26 1/5000 JTJ051-93 定仪测定的结果 4 5 6 塑限 CBR 重型击实 不超规范 不超规范 1/5000 1/5000 1/5000 JTJ051-93 JTJ051-93 JTJ051-93 2、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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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矿渣、岩石或砾石组成。其最大粒径不超30cm,小于20cm的颗粒中通过0.075mm筛孔的细粒含量不大于10%。其塑性指数不应超大型过6。如采用矿渣作选料,至少应放置一年以上。

二、路基压实度

竣工路基压实度应达到表2所列的要求: 表2 竣工路基压实度表 检查项目 路基面以下深度(cm) 0-80 0-80 路 堤 80-150 >150 反压护道 挖 方 (一)竣工路基的允许偏差范围 竣工路基的允许偏差范围见表3

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1、监理程序框图

路基工程监理程序如图5-2所示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0-80 94 92 90 95 压实度(%) 95 95 审批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 共同测量放样 现场检查 清理现场 以15%的规范频率检查原材料质量 旁站并以15%的规范频率检查 自检原材料质量 分层填筑 单独或与承包商共同验收,填质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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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并申报验收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根据质检单、开工申请及测试资料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二)监理程序 1、审查开工报告

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一份开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路段位置、长度、路堤类型、原材料的开采、运输、数量和试验资料,施工方案和自检系统等,最重要的还是施工阻止计划及保证措施,如便道的修筑、电力敷设等临时工程。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是具备力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在签认开工报告前,要去现场核实各种机械的型号和台数,原材料堆放的数量、质量和堆放位置,承包商的自检系统和测试设备等。

2、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工作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进行。双方签字后留交监理工程师归业主所有,承包商保存复印件。

3、检查施工相差的清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清理范围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草皮是否推除到地表以下10cm,树根是否挖到与路基高度对应的要求深度,废弃物是否堆放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如果这些项目均达到了规范要求,填报签证单即可通知承包商进行下一步工作。

4、原材料的检验

原材料质量是影响路堤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保证路堤质量,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检验,检查承包商认为合格的原材料。

5、路堤分层填筑质量的控制

路堤分层填筑的质量是保证整个路基质量的重点。为了保证土层的压实质量, 规范对填料的松铺厚度、压实度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报,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0.5m,土方路堤填筑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度厚度不应小于10cm。每层填料压好后,由承包商自检,或共同检测,然后由监理试验再进行抽检。土层的压实度达不到要求一般是由于含水量不合适或土层偏厚而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均要求承包商翻拌晾晒或洒水闷料或减薄土层,然后重新压实。有时是由于压实机具的吨位不够,这时应要求承包商及时调配压实机具。对路堤分层填筑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旁站形式进行监理。

6、路堤工程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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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路堤填到设计高程后,承包商按要求进行自检,然后将检验申请单和自检资料一起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收到申验报告和自检资料后,由监理工程师填写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作为中间交工证书的依据。

7、中间交工证书的审批

路堤工程作为单项工程验收后,承包商根据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和试验资料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并连同开工申请书一起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有资料予以签认。 三、监理重点

路堤工程的监理重点是要求填料的质量和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所在工地旁站和试验室主要是检查材料和压实度。严禁超厚度填料。位于长期地表积水或地下水位较高的路堤,其下部必须用选料填筑,同时要保证地表水面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有30cm的安全高度,而且选料的总厚度不得小于50cm。

十六、填石路堤及土石混填路堤施工监理细则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各级监理人员对现场实施有效的监控,特制订此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填石路堤

1)填石路堤一般是指石质挖方开挖石块填筑的路堤。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摆放平稳。分层厚度不宜大于500mm,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度的2/3。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所有缝隙填以石块或石屑。在路床顶面以下500mm的范围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石料强度不应小于20Mpa。

2)填石路堤应使用重型或振动压路机分层压实,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无下沉,石块紧密,表面平整无车辙为此。

3)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 2、土石路堤

1)利用卵石土、块石土等天然土石混合材料填筑的路堤,施工中应进行分层填筑,分层松铺厚度宜为300-400mm(经试验后确定)

2)应将土石混合分层铺填,但应避免尺寸过大的石块集中,并整平压实。

3)在路床顶面以下500mm的范围内,应填以有适当级配的土石混合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

4)施工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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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标准

1、修筑填石路堤、土石混填路堤应认真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填筑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振压无明显标高差异。 2、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3、外观鉴定:边坡不得有松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4、实测项目见下表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1 2 3 压实度 纵断高程mm 中线偏位mm 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 +10,-20 50 +10,-30 100 查施工记录 30 其他公路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水准仪:每200m测410 断面 经纬仪:每200m测410 点弯道加HY、YH两点 米尺:每200m测410 处 4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5 平整度mm 20 30 3m直尺每200m测415 处*3尺 6 横坡% ±0.5 ±0.5 水准仪:每200m测410 点 7 边坡 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每200m查4处 15 平顺符合设计 度 注:土石混填路基可根据实际可能性进行压实度或固体体积率检验 三、施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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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石路堤

1)填石路堤的基底处理同填土路堤

2)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松铺厚度不宜大于0.5m;

3)填石路堤边坡坡脚应用粒径大于30cm硬质石料码砌。当设计无规定时,填石路堤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其码砌厚度不应小于1m;当高度大于6m时码砌厚度不应小于2m。 4)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专人指挥,按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卸料,并用大型推土机摊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人工用细石块,石屑摊平。 5)分层碾压采用12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或用2.5T以上的夯锤夯击。 2、土石路堤

1)土石路堤的基底处理同填石路堤;

2)土石路堤均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铺填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不宜超过40cm;

3)应将压实后渗水良好的土石混合料填筑于路堤两侧

4)应将含硬质石块的混合料铺于填筑层的下面,且石块不得过分集中或重叠,上面再铺含软质石料混合料,然后整平碾压。

5)当石料含量大于70%时,应先铺填大石块,且大面向下,放置平稳,再铺小石块料,石渣或石屑,当石料含量小于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当应避免硬质石块集中。 四、监理步骤

提出适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系统

主要是审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和素质。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功能和试验设备的规格、品种、数量和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修好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 2、施工测量

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路线勘测规程》(JTJ061-85)要求。 3、路基施工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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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将施工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在“路基工程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应对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设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自检向监理工程师报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检的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后审批,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进场材料的抽检与审批

应对填料的基本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与确认。

6、批准开工申请

一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报检手续齐全后,由承包人填写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后,同时下达开工指令,方可开工。 7、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这个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应狠抓工序质量监理,要掌握好填料的技术要求和压实标准,做好填前压实,严格控制松铺厚度及对粒径的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好压实遍数。 填石、土石路堤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按规范规定频率检查原材料 旁站以规范频率检查 分层填筑 材料自检 现场检查 清理现场 开工报告审批 开工报告 放样测量 同时与承包人验收,填质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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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合格申报验收

支付前,业主单位、主管、监督部五、注意事项 门或总监办根据情况抽查 审批中间交工证书 根据质检单、开工申请及测试资料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1、认真做好试验,收集好各项施工参数,确定压实遍数。 2、严格按层厚控制石料粒径。

3、按设计要求放好坡脚桩,控制边坡坡比。

4、软基段按软土地基路堤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注意填筑的速度并做好施工观测。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相关内业资料。

十七、结构物回填监理实施细则

一、对回填材料的要求

1、通道、箱涵、管涵填料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0 mm,塑性指数不超过12。 2、穿道路排水管的填料采用与底基层相同的稳定性材料。

3、台、挡墙、通道背后的填料符合级配要求的渗透性材料,它包括矿渣、碎石或碎石土等。

渗透性材料级配组成表(参考值)

筛孔尺寸(mm) 100 80 50 30 10 5 5以下 二、对压实度的要求

1、透水性材料作为填料时,其压实度应不小于重型击实标准确定的最大干容重的95%。 2、定性的细颗粒材料回填时,其压实度应与周围填料的压实度相同。 三、监理程序 (一)监理程序框图 结构物回填的监理程序如图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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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百分率(%) 100 90-100 60-100 40-75 25-40 10-20 0-10

审查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验收、填质检单 自检、申报验收 旁站检查抽查 分层填筑 检查回填范围 确定回填范围 (二)监理程序 1、审查开工报告

回填开始前,承包商应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审查回填工作计划是否可行,回填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用15%的规范要求频率予以抽查。同时检查压实机械是否适用等。如具备了开工条件,即允许开工。 2、检查回填范围

在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商都应约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有关函件检查各种类型结构物的回填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①管涵涵身两侧的回填宽度是否小于2倍的管涵孔径,管顶以上回填厚度是否小于30㎝。 ②对于孔径为6×3m的通道和有搭板的箱涵,侧墙外的回填宽度是否小于3m,其余孔径的通道侧墙外的宽度是否小于2m。

③桥台最后一排支撑桩至朝向桥台的路堤坡脚之间是否保证了至少5m的范围;路堤朝桥台的坡面比是否为1:1.5。

④对横向排水管要检查沿排水管中心线铺筑宽度是否小于3m。 3、对填筑质量的检查

首先检查每层的松铺厚度是否小于15㎝,压实度是否达到。压实度的检查频率为:对于回填最大的,每填502检查一次;对管涵、横向排水管每填两层检查一次。 4、回填工作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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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工作的验收主要是检查承包商的自检材料和旁站监理的检查资料。如果检查频率和检查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即可签字验收。 三、监理重点

结构物回填的监理重点:

①工程监理时应把结构物回填当作一个单项工程对待,每道工序都要经过检查验收。 ②要求承包商要购置与回填工作相适应的压实机具。可采用小型振动夯板和火力夯。 ③严格控制现场分层填筑质量,这是保证回填质量的基础。特别是高路堤,规范规定渗透性材料回填压实度应将其提高到95%,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 ④回填时,应要求承包商在结构物的两侧要同时做台阶状对称填筑。

桥台的回填要严格控制,需等到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才能开始;高于桥面支撑梁底面的回填工作,必须等支撑横梁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才能开始。

十八、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一、原材料试验

1、承包人应做原材料的试验和报批。

2、收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检验单、质保单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3、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批准,原材料进场储存。 二、原材料进场储存

主要检查存放是否支垫好或放在格架上,有无覆盖遮挡,是否远离油脂、油漆、灰尘等到杂物,以免锈蚀污染。 三、检查焊接情况

1、检查原材料的可焊性,主要检查其抗拉强度、延伸率、次弯等性能的抽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焊接工艺,外观要求能否达到,物理检验是否合格。 四、承包人按分部、分项开工报告送批

开工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地点、部位、选择材料品种来源、堆放加工地点,采用机械设备、开工日期、进度计划、竣工预期、采用工艺以及上下工序等。 五、开工报告批准后即按计划实施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抽样检验20%,在同批取样抗拉、延伸率、冷弯性能各取两根(共6根)。若合格,则钢筋可用,若不合格,再加倍取样合格可用;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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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该批钢筋不得使用。

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每200个接头为宜批。每批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若合格,认为该批钢筋可用,若不合格,重复双倍取样试验,合格仍认为该批合格,否则该批为不合格。 六、钢筋笼入模

钢筋入模后,监理要检验钢筋是否齐全,编号规格有无遗漏,支架垫块是否合格牢固,保证保护层措施,能否抵御浇筑和振捣施工而不致移位,绑扎接头,焊接钢筋的搭配,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各钢筋位置是否正确,尺寸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钢筋弯曲编排是否与图纸相符。重点是主筋位置、长短、弯起、弯钩及保护层等。

十九、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一、原材料

1、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书(检验单) 抽检项目: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等;

抽检频率:200T为一批,不足200T仍为一批,每批取样一次以上。

2、砂:测定含砂量,硫化物、硫酸盐含量及有机物含量。紧密干密度、颗粒级配、细度模量(相差不超过0.2),应符合规范要求。

3、碎石:应检验压碎值、级配、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4、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应按批进行,产地和规格为一批,每批数量为200m3。 5、水:饮用水可直接使用,其他水源要按《公路工程水质缝隙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水,即可批准使用。

6、外掺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二、材料储存 1、水泥:

1)在工地应有足够的数量,以保证工程进度和试验需要

2)存放应安全干燥,通风良好,能防雨、防潮,地板应离地面至少30cm。 3)分类堆放,按交货的顺序进行堆放 4)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以免受压结块

2、砂石:应按品种分堆储存,场地应宽敞、平坦经过硬化的地面。 三、审批混凝土配合比,审查拌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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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应在5周前报批配合比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批复(以书面方式)。一旦批准后不得变更。

报送配合比应有各种集料的配合比及混合后级配、曲线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水与水泥重量比、外掺剂用量比例、原材料来源及各项指标。此外,还应有采用的通用限界、混凝土浇筑与养护混合、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塌落度。

混凝土拌和场上,首先检查检测各项材料的计量器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定,特别是经过改装的秤量装置。其次要检查台秤的附近有无备用材料,有无装卸料的工具,以备增减调节料量。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要经常抽查过秤情况,严防不经检测直接使用。并且还要检查秤量周围有无材料卡秤现象,以防秤量不准。 四、审批开工报告(见分项细则) 五、检查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

1、工作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工作架的支点间跨中绕度应不超过跨度的1/270,且不超过20mm。 2、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作架允许支撑在除基脚以外的任何结构部位上。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工作架的计算书,详细说明所有的设计假定,以及应力、变形、稳定性等方面的详细分析,包括结构的拱度、标高。工作架下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以排雨水,防止冲刷。

3、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使用的模板时,要首先检查材料的质量。造成的模具应尺寸准确,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混凝浇筑过程中模板牢固且无明显变形,在受到打击或拆除时不致损坏混凝土。所有模板接触缝均应布置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水平或垂直面中,且应严密不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是否清扫干净,模板上黏附的混凝土应全部清扫干净。 模板在未经检查批准,不得浇筑混凝土,未浇混凝土以前应检查钢筋入模和模板尺寸位置。 六、钢筋入模

钢筋在按前述方法进行原材料测试加工后,在模板支立过程中入模,入模后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钢筋有无遗留,预留保护层厚度及支架是否牢固,钢筋表面是否洁净,有无粘染油脂或脱模剂,如有应先除净。还要检查模板中有无杂物,是否清除干净,最后装好封模。浇筑混凝土。(详见钢筋细则) 七、混凝土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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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用清洁不透水的翻斗车或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或搅拌车运输。如采用其他形式运输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为经批准不得使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专门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由此增加水泥用量由承包人承担。开始泵出的混凝土应予废弃,直至泵出的混凝土和易性不变,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铝制混凝土输送管不得用于输送混凝土。 八、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程序和方法,应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一般在开工报告中写明。浇筑后的混凝土模板或突出钢筋不得以任何方式扰动。混凝土应白天浇筑,必须在夜间浇筑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浇筑过程中必须经常地进行混凝土的拌和物的塌落度试验,工地试验的塌落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才准于入模。使用塌落度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将拒绝使用。

混凝土工程每一部分浇筑日期、时间及浇筑情况,都应有完整的记录,以备随时检查。 混凝土应用振捣器充分振实,完成的混凝土工程应是无空隙、不离析、无蜂窝的均匀体,拆模后显示光滑的平面。

振捣时应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受振动,且不发生离析过振,振捣器不应于钢筋直接接触,尤其是延伸到初凝的混凝土里面的钢筋。振捣器至少有1/4备用。 九、混凝土养生

混凝土在浇筑后应至少在连续7天内浇水或其他方法养生,保持表面湿润。方法:保持模板潮湿;是混凝土表面积水,覆盖潮湿状态的砂或沙土厚度≥25cm;不断洒水,涂养生剂应不影响外观。 十、混凝土的强度检查

混凝土试件的制取、浇筑、养生及试验,均应全过程旁站或旁站。

制作试件应是随机的,监理工程师也可指定随机抽样。工地为了控制拆模或进行预应力张拉工艺,应多制几组试件与构件同条件养生,随机测试。但验收应标养为准。

试验频率:每构件至少取两组。监理抽检20%,大体积混凝土每80~200m3或每一个工作班应制取2组。按技术规范制取。 十一、混凝土的外观检查和表面装饰

外观检查:标高线位是否与图纸相符,外观尺寸是否合格,表面有无蜂窝麻面、跑模、漏浆等现象;外露部分颜色是否一致,钢筋有无外露,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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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混凝土的施工缝

一般施工缝都是水平或垂直平面,避开最大剪力断面。如果在图纸以外位置预留施工缝时,应取得驻地工程师同意。施工缝在继续浇筑时,一定要把前面浇筑的混凝土表面刷毛或凿毛,用清水闷湿润透,但不得有涂水,然后涂以与原混凝土同等的水泥和水灰比的净浆。再用同意配合比的混凝土继续浇筑。继续浇筑时,应经常检查原有混凝土不得使之形成开裂,否则应找出原因,拆除新旧混凝土。清除开裂根源,重新浇筑。

二十、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一、原材料

1、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书(检验单) 抽检项目: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等。

2、砂:测定检验含砂量,硫化物、硫酸盐含量及有机物含量,紧密干密度、颗粒级配、细度模具(相差不超过0.2),应符合规范要求。

3、碎石:应检验压碎值、级配、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

4、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应按批进行,产地和规格为一批,每批数量为200m3。 5、水:饮用水可直接使用,其他水源要按《公路工程水质缝隙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水,即可批准使用。

6、外掺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二、材料存储 1、水泥:

1)在工地应有足够的数量,以保证工程进度和试验需要

2)存放应安全干燥,通风良好,能防雨、防潮,地板应离地面至少30cm。 3)分类堆放,按交货的顺序进行堆放 4)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以免受压结块

2、砂石:应按品种分堆储存,场地应宽敞、平坦经过硬化的地面。 三、审批混凝土配合比,审查拌和站

承包商应在5周前报批配合比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批复(以书面方式)。一旦批准后不得变更。

报送配合比应有各种集料的配合比及混合后级配、曲线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水与水泥重量比、外掺剂用量比例、原材料来源及各项指标。此外,还应有采用的通用限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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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土浇筑与养护混合、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塌落度。

混凝土拌和场上,首先检查检测各项材料的计量器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定,特别是经过改装的秤量装置。其次要检查台秤的附近有无备用材料,有无装卸料的工具,以备增减调节料量。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要经常抽查过秤情况,严防不经检测直接使用。并且还要检查秤量周围有无材料卡秤现象,以防秤量不准。 四、审批开工报告(见分项细则) 五、检查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

1、工作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工作架的支点间跨中绕度应不超过跨度的1/270,且不超过20mm。

2、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作架允许支撑在除基脚以外的任何结构部位上。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工作架的计算书,详细说明所有的设计假定,以及应力、变形、稳定性等方面的详细分析,包括结构的拱度、标高。工作架下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以排雨水,防止冲刷。

3、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使用的模板时,要首先检查材料的质量。造成的模具应尺寸准确,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混凝浇筑过程中模板牢固且无明显变形,在受到打击或拆除时不致损坏混凝土。所有模板接触缝均应布置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水平或垂直面中,且应严密不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是否清扫干净,模板上黏附的混凝土应全部清扫干净。 模板在未经检查批准,不得浇筑混凝土,未浇混凝土以前应检查钢筋入模和模板尺寸位置。 六、钢筋入模

钢筋在按前述方法进行原材料测试加工后,在模板支立过程中入模,入模后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检查钢筋有无遗留,预留保护层厚度及支架是否牢固,钢筋表面是否洁净,有无粘染油脂或脱模剂,如有应先除净。还要检查模板中有无杂物,是否清除干净,最后装好封模。浇筑混凝土。(详见钢筋细则) 七、混凝土运输

应使用清洁不透水的翻斗车或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或搅拌车运输。如采用其他形式运输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为经批准不得使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专门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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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增加水泥用量由承包人承担。开始泵出的混凝土应予废弃,直至泵出的混凝土和易性不变,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铝制混凝土输送管不得用于输送混凝土。 八、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程序和方法,应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一般在开工报告中写明。浇筑后的混凝土模板或突出钢筋不得以任何方式扰动。混凝土应白天浇筑,必须在夜间浇筑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浇筑过程中必须经常地进行混凝土的拌和物的塌落度试验,工地试验的塌落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才准于入模。使用塌落度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将拒绝使用。

混凝土工程每一部分浇筑日期、时间及浇筑情况,都应有完整的记录,以备随时检查。 混凝土应用振捣器充分振实,完成的混凝土工程应是无空隙、不离析、无蜂窝的均匀体,拆模后显示光滑的平面。

振捣时应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受振动,且不发生离析过振,振捣器不应于钢筋直接接触,尤其是延伸到初凝的混凝土里面的钢筋。振捣器至少有1/4备用。 九、混凝土养生

混凝土在浇筑后应至少在连续7天内浇水或其他方法养生,保持表面湿润。方法:保持模板潮湿;是混凝土表面积水,覆盖潮湿状态的砂或沙土厚度≥25cm;不断洒水,涂养生剂应不影响外观。 十、混凝土的强度检查

混凝土试件的制取、浇筑、养生及试验,均应全过程旁站或旁站。

制作试件应是随机的,监理工程师也可指定随机抽样。工地为了控制拆模或进行预应力张拉工艺,应多制几组试件与构件同条件养生,随机测试。但验收应标养为准。

试验频率:每构件至少取两组。监理抽检20%,大体积混凝土每80~200m3或每一个工作班应制取2组。按技术规范制取。 十一、混凝土的外观检查和表面装饰

外观检查:标高线位是否与图纸相符,外观尺寸是否合格,表面有无蜂窝麻面、跑模、漏浆等现象;外露部分颜色是否一致,钢筋有无外露,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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