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增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范围〔以下简称轨行区〕的作业 平安治理,统一协调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平安治理责任, 保证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平安,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深圳地铁三期二阶段各线:自轨行区治理单位接 管轨行区起至移交运营单位止,各参建单位在区间及车站轨行区作业的管 理工作,本方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 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 0.5米的区域;本方法所称主体工程单位是指承当 土建、常规安装装修等工程的合同单位.车辆段〔停车厂〕的轨行区治理 由车辆段〔停车厂〕主体工程单位参照本方法制定实施细那么报批后实施.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深圳市平安文明施工相关 规定及治理方法,同时遵守深圳市地铁集团〔以下简称地铁集团〕 的相关规定及本治理方法.
第四条 轨行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 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或区间泵房及站台防护区内进行 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完工后施工垃圾清理等施 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及新闻采访等工作.
第五条 轨行区作业实行24小时封闭治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 轨行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及请销点制度,各单位按月度、周申报方案, 凭已签发的?施工作业令?在车站办理请销点手续.
第六条轨行区执行“行车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作业区 段不得行车〞的原那么
第七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治理单位签订平安协 议.
第八条建立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 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时由轨 行区治理单位或委托其他的单位负责确认.
第九条 各单位轨行区作业必须严格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负责人和 治理〔监理〕人员现场带班治理方法?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进入轨行 区人员必须佩施工证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施工证由各专业施工单位自行 负责,施工证上必须标注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所属单位等内容,粘 贴照片并且由各自施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对各自所发 的施工证负责;严禁未带施工证的人员进入轨行区.
第十条鼓励轨行区治理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轨行区进行有效管 理:包括对轨行区车辆、出入口、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及动态治理等.具体 实施细那么由轨行区调度室制定.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治理机构及其责任
第十一条:轨行区作业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责任
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主体工程单位、轨行区治理单位、监理单位等 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建设总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建设总部系统 设备中央、轨行区治理单位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领导小组负责轨行区行 车和施工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责任如下:
〔一〕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治理制度;
〔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方案〞进行审定、批准;
〔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方案和平安生产问题;
〔五〕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平安生产险情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六〕组建由主体工程单位、轨行区治理单位、设备监理人员等组成 的轨行
区调度室;
〔七〕指定轨道工程承包单位或系统设备安装单位为轨行区治理单位; 第十二条 轨行区调度室〔简称调度室〕及其责任
调度室由地铁集团〔系统设备中央、工程中央〕、轨行区治理单位、主 体工程单位、设备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调度室负责轨行区作业方案的制 定和审批、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具体责任如下:
〔一〕根据地铁集团下发的“工期方案〞、施工进度及各作业单位提报 的作
业方案制定轨行区作业月度方案;
〔二〕负责对各作业单位提报的作业周方案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召 开周作
业协调会,签发轨行区作业周方案,并下发至轨行区治理单位和作 业单位;
〔三〕负责临时作业方案变更的审批和签发;
〔四〕组织不定期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轨行区作业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轨行区平安、文明施工催促巡查,对轨行区施工单位的安
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评定,对存在问题的作业单位签发处分通知书;
〔六〕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轨行区作业执行情况及反应需要协调解决 的问题. 〔七〕负责制定轨行区应急处理、救援的实施细那么,并催促相关单位
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轨行区治理单位及其责任
轨行区治理单位主要负责现场调度、方案落实和平安文明等治理工作, 具体责任如下:
〔一〕负责签发作业票和请销点的归口治理,根据调度室下发的周计 划向各
作业单位核准下发?轨行区作业票?和核准请销点;
〔二〕根据调度室的要求制定相关的治理细那么,设置调度员,专用录 音调
度 , 应保持2 4小时畅通.轨行区治理单位调度员需服从调 度室的协调和治理.
〔三〕设置道岔操作员,道岔操作员根据作业要求负责所辖道岔的扳 道和保
养等具体工作.
〔四〕对所管辖区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作业单位是否根据公布的日 方案进
行施工,制止并举报违反方案作业或违章的单位,协调解决管段内 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在车站进入轨行区通道处设置明显的上下行 〔左右线〕、车 站
名等线站位标识;负责轨行区平安检查、轨行区作业协调等工作.
〔六〕提供轨行区调度室日常工作所需的设备及办公用房.
〔七〕对除第十四、十五、十六条以外的其它单位需进入轨行区的人 员进
行平安培训,并负责其进入轨行区手续的办理、防护的设置等.
第十四条:主体工程单位责任
各线路主体工程单位负责其工程轨行区全面封闭,具体责任如下: 〔一〕负责指定土建或常规安装装修承包商负责车站地盘治理;
〔二〕指定和授权车站地盘治理单位配置轨行区封闭所需的站台安保 人员,
落实全轨行区封闭治理要求,核查和许可已按作业票要求请点的作 业单位进入轨行区作业,否那么禁止其进入轨行区作业;
〔三〕负责提供满足轨行区作业需要的水电等根本条件;
〔四〕负责轨行区区间集水井的抽排水工作安排;同时预防地表水涌 入车
站或车站水排入轨行区;
〔五〕负责建立轨行区全封闭治理所需要的物理隔离系统,包括车站 轨行区
防翻越护栏及门禁、联络通道设置物理隔断门和通往其他地铁线路 的通道封闭门;
原那么上每车站轨行区左右线各留一个进入轨行区的通道.
第十五条:车站地盘治理单位及其责任
车站地盘治理单位主要负责车站轨行区站台区域防护和治理,具体职 责为: 〔一〕负责设置和维护车站站台与轨行区隔离平安防护设施.按样板 站样式
安装隔离平安防护设施.
〔二〕负责车站范围内轨行区的平安文明施工治理.
〔三〕负责配置轨行区封闭所需的站台安保人员,负责检查、登记轨 行区作
业令,落实全轨行区封闭治理要求.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及其责任
需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土建单位、轨道单位、系统设备单位、机电安装 和装修单位、人防工程单位及一切需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均为轨行区作 业单位〔简称作业单位〕.负责各自轨行区作业的具体实施及相关工作,具 体责任如下:
〔一〕成立二级调度室,配备专职调度员,并报调度室和轨行区治理 单位备案,
调度员负责作业方案的报批和定期现场平安巡查;
〔二〕设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带着施工队作业,并对作业
平安负责;
〔三〕遵守\"谁作业谁申请、谁作业谁请销点、谁作业谁防护、谁作 业谁清
场〞的原那么.对在轨行区因本单位违章作业和不文明施工造成的安 全事故〔件〕负责;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并考核,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前方可准
许作业;
〔五〕向调度室提交每月和每周作业方案,并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执行. 进入轨
行区作业前应编制轨行区作业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地点、时间、
平安举措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书面报轨行区治理单位审批,申请作业票. 临时申请的作业应提前一天向调度室申报;
〔六〕凭作业票向轨行区治理单位请点,经同意后进入轨行区作业, 并在规定
的时间和范围内完成作业,作业完毕后,对作业的区域进行清道, 检查人员、机具出清情况,向轨行区治理单位报告,并办理销点手续;
〔七〕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对需要保护的成品,
由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八〕所用机具、材料严格在行车轨道限界范围外存放,不得侵入界
限,并采取固定举措;
〔九〕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轨行区治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报调度室 备案,
说明动火时间、位置、用途、治理责任人,出示监理单位的审批手 续,在征得同意前方可组织实施;
〔十〕为本次出勤的轨行区治理单位道岔操作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和后 勤效劳; 〔十一〕向调度室积极举证和举报违反轨行区平安文明施工行为.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及其责任
〔一〕作业单位相应的监理负责审核作业单位的轨行区作业月方案和 周方案;
对轨行区作业方案和平安举措进行审核,监督平安交底.对轨行 区作业进行巡查,监督作业单位根据核准后的方案执行作业.
〔二〕轨行区治理单位相应的监理单位应设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参与 调度室
治理,对轨行区作业进行巡查,监督轨行区治理单位及作业单位按 照核准后的方案执行作业,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按本方法进行相应处 罚.
第三章 轨行区作业方案的申报和审批
第十八条 月方案的申报和审批
第十九条 周方案的申报和审批
第二十条临时方案申报与审批
第四章轨行区进入与出清
第二十一条作业负责人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凭作业票向轨行区治理单 位请点,退出清轨行区时凭作业票向轨行区治理单位销点〔以 方式请 销点〕,轨行区治理单位做好记录.
第五章轨行区作业的平安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施工负责人应经调度室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业人员应经由 各单位进行轨行区作业平安培训并考核合格,各轨行区作业单位需落实班 前平安教育、做好领导带班.
第二十三条 轨行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票规定的内容,在规定区 域、规定时间内进行,严禁超时、越区域施工.
第二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夜光效果的防护服、平安帽并根据作 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平安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一〕防护地点应设在作业区段两端各 100米处〔如遇曲线,防护地 点设置在作
业区段两端各150米处〕.含联络线的作业区间也应在联络线处 设防护点,影响临线行车时,对临线也应进行防护;
〔二〕每个防护点应设红闪灯,至少在每个作业区间两端的防护点应 各设一名防
护员,防护员持证上岗;
〔三〕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练习,专职防护,坚守岗位;对携带的红 闪灯、对讲机、
口笛等专用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保证防护用品作用 良好,还应携带信号旗〔灯〕;
〔四〕两端防护员及作业负责人应各持一台对讲机进行联络;
〔五〕作业人员不得超出防护区域进行作业,否那么将认定防护员的防 护违规防
护;
〔六〕防护员手持防护信号防护,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能随意在 线路中走动,
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右侧〔地铁是右侧行车制,面对来车方 向左侧〕显示防护信号;
〔七〕防护工作要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那么,防护一旦设置, 其他人员不
得擅自挪移、更改;在撤离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施工垃圾后, 方可撤除防护信号.
〔八〕行车作业类与非行车类作业必须保持一站或一区间平安距离.
第二十六条 作业人员作业时,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的保 护.不得在未凝固的道床上进行行走及作业,不得破坏、污染道床;不得 踩踏轨行区成品进行高处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车站和区间严禁吸烟,严禁涂写乱画,严禁大小便;施 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或装袋在线路两侧堆码整洁、定期清理, 不得有渣土或油污.无施工废弃物,工器具和材料等侵限及遗留,做到人 走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轨道线路形成后轨行区应无超限物品,轨道上禁止人员停 留. 第二十九条 作业用临时电缆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注意 保护既有的临电设施和电缆.
第三十条 开行工程列车应封锁区段,原那么上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 第三十一条确需在行车封锁区段进行其他交叉作业时应满足以下条 件:
〔一〕作业方案及平安举措应经调度室审核; 〔二〕满足行车限界及人员平安避让条件;
〔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 5Km/h,在车辆临近通过区域时鸣笛,警示 施工人员及
时撤到平安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物品,停车确认作 业人员和材料撤离后才能车辆低速通过.
第六章行车与运输平安要求
第三十二条轨行区轨道通车运行的尺寸限制条件〔铺轨前,宽于轨道 中央两边2.2m,
高于现有毛地面4.4m;铺轨后,宽于轨道中央两边各1.7m, 高于轨面标高3.8m;〕,由铺轨单位按相关标准进行自验、监理单位检查确 认合格前方可具备通车条件,轨道单位应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在允许限度 之内.
第三十三条工程车辆、动力运输设备,进入轨行区前应经具有相关的 合格证实及检测检验报告;运行期间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各行车单位的 轨行车辆首次吊入轨行区,应编制专项吊装方案,并确定车辆的停放地点, 经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并备案前方可实施吊装.
第三十四条轨行区原那么上禁止使用轮轨式小平车等轻型车辆,如因施 工需要必须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平安保证举措,报联合调度 室批准.非机动运输设备应设置制动装置,宜使用松手导向制动型设备.
第三十五条原那么上严禁平板车载人运行〔确实需要,要报调度室批准〕. 轨道车只能搭乘核定人数的施工人员,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其它单位、 个人和任何形式的活动搭载人员.轨行区工程列车运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 25km/h,通过车站时及推进运行时速不超过 5km/h,并鸣笛通过.
第三十六条 轨行区道岔使用后保持直股开通状态并加钩锁器固定,除 扳道员根据调度员命令操作外,其他人不得扳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行车时刻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 小时制.轨道车运行分左行线及右行线,具体由各线确定,左线车次编为
双数,右线车次编为单数.作业票由值班员 0时一24时按序编定,按日循 环.
第三十八条工程列车占用区间凭作业票进入,作业票内容由值班员填 写,核对无误后,交调车员、司机执行.作业票使用完毕,交值班员保管.
第三十九条 在区间内停留的车辆,不管线路是否有坡度,均应连挂在 一起,并拧紧车辆手制动,在车辆组两端放置铁鞋,预防车辆溜逸.
第四十条轨行车辆出车前应进行出车检查,包括车辆制动系统性能、 制动器材配备情况、轮箍状态、照明情况及其它车辆平安规程规定的检查 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没有保证平安的前提下,谁命令出车、谁承当 责任.
第四十一条工程列车开行前,值班员应与调车员、司机、施工负责 人〔防护员〕试验对讲机,确认状态良好.确认线路处于开通状态.推进 运行时,由调车员指挥,牵引运行时,前方进路由司机确认,当减速运行 至进站道岔前,确认道岔位置、进路空闲前方可继续运行.
第四十二条 工程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 瞭望、确认信号,注意轨行 区人员动态或障碍,发现危及人身和行车平安的情况,应果断停车或减速, 查明情况后运行.
第四十三条 工程列车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未能按作业票限定时间返 回时,无值班
员命令不得动车,应在两端各 200m处设置防护;作业负责人 设法与值班员取得联系,报告故障情况,申请救援.排除故障后,必须重 新申请,按新下达的路票命令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程列车运行至换装站前 50m处停车牌前及道岔前一度 停车,以5Km/h速度运行至换装站,调车人员监视列车运行.
第四十五条 轨排换装站随轨排施工向前移动,换装站前〔迎车方向〕 20m处股道中央设红色停车牌.调车员根据信号显示,指挥列车减速、停车.
第四十六条 使用轨道平板车跨装25m轨排,装载不得超过3层,轨 排应对齐,重心必须落在车辆的纵向中央线上,不得偏载或超出限界.
第四十七条 轨排车挂运中,司机严格遵守规定速度,平稳操作、避 免紧急制动和小闸制动.
第四十八条 在调车作业中,对已采取防溜举措的车辆,连挂前应先 检查防溜举
措,挂妥后再撤除;摘车时,应在车辆停稳后做好防溜后摘钩.
第四十九条车辆运行跨越两个轨行区治理单位管段的行车为跨区段 行车.进行
跨区段行车时,车辆单位应在开行车辆前一天取得调度室同意, 调度室及时向相关轨行区治理单位布置.开行当日,发车区段轨行区治理 单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向接车区段轨行区治理单位请点,接车区段轨行区 治理单位确认具备条件后开具作业票,以 方式向发车区段轨行区治理 单位下发.只有取得作业票后,发车区段轨行区治理单位方能批准放行车 辆进入其他区段.车辆进入其他区段后,应及时向发车区段轨行区治理单 位销点,认真做好登记,以备核查.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条地铁集团、领导小组及调度室对轨行区作业的平安质量和文 明施工进行考核和奖罚,每季度发布轨行区平安、文明考核通报,纳入各 单位季度考核.处分费用从作业单位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对受罚施工单位 负有监管责任的监理单位应连带处分.
第五十一条奖罚依据国家、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地铁?建设总
部轨道交通工程平安质量和文明施工考核奖惩方法〔试行〕〉〉,其中处分与 第五十二条不一致的,以五十二条为准.
第五十二条轨行区作业处分具体情形 〔一〕处分工程
序 号 检查工程 处分工程 参与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施工单位未设置调度室〔调度员〕 罚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调度方案 及平安协 议 5000 20000 5000 5000 20000-30000 10000-20000 5000-10000 5000-10000 1000 1000 20000 5000 轨行区作业无方案、未报批 轨行区作业未制定轨行区作业平安方案,未进行平安技术交底 进入轨行区作业,未与轨行区治理单位签订平安协议的 未请点并经许可,擅自进入轨行区或侵入轨行区限界,每人 越过作业令批准的工程领域施工的,每次 施工请销 点 作业完毕未销点或延时销点未向轨行区调度室及时汇报,未清 场或清场不彻底,在轨行区遗留物料工具 请点批准后未实施作业且未及时申请撤销的 进入轨行区的人员未佩戴平安帽、未穿荧光衣,每人次 作业单位对作业人员平安培训不到位的,每人次 未经轨行区调度室批准,擅自扳动道岔或拆卸道岔设备 在轨行区施工时未米取有效举措保护道床和轨道〔如将道床和 钢轨作垫板击打、钢轨作为接地零线、损坏基标等〕,除修补 损伤费用外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在轨行区作业时机具、材料乱放,侵入车辆限界,跨越股道影 响行车或导致中断行车,以及因物品超限与轨道车和平板车挂 碰的 施工完成后,轨行区内未对场地进行清理,留下影响行车平安的 临时设备、设施、机具、材料或垃圾的 轨行区 作业 在使用拖车、梯子和其他大型设备之前,或在已带电的设备附 近工作时,没有获得轨行区调度室同意的 在轨行区内动火作业未经轨行区调度室审批的 在轨行区用电作业未与轨道施工单位签订用电协议,违反用电 治理规定,乱接电线侵入限界,用电作业现场无电工,或电工 未持证上岗的 站台边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的责任单位,且不按期整改的 站台、车辆段内作业时或撤离施工区域后堆放的材料侵入行车 限界,影响行车平安的 施工区两端未按要求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或未按要求设置专 职的防护人员, 10000-3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20000 20000 2000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没有施工证的人员进入轨行区,每人 未经允许登乘工程车、轨道车,攀爬运行中的车辆 躺在道床上休息,每人 在轨行区内吸烟、大小便及不上完料清的,每人 隧道施工区域内没有足够的照明度 搭设脚手架不在规定的时间或指定区域内进行 偷盗设备、材料,或者破坏其它单位成品〔含CRn限制网与轨 道结构〕的〔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轨行区上方预留孔洞〔主要在车站或区间竖井〕未设置平安防 护,有物品〔件〕掉入轨行区危及行车平安 因车站结构预留孔洞、或出入口未采取防洪举措,导致地表水倒 灌入轨行区,或隧道、车站结构渗漏水聚集在联络通道泵房处 抽水不及时,导致水淹至道床,视情节轻重 车辆停靠未设置车辆防溜滑设施装置,或未经允许而撤除车辆 的防溜设施装置的 轨道车〔或工程车〕的附属设备或装载货物偏载、超载和超限 界进行施工或运输的 轨道车〔或工程车〕未按规定做好日检、周检和双周检并记录 不完整的 行车平安 轨道车〔或H程车〕驾驶人员或信号员〔车长〕未持证上岗, 轨道车〔或H程车〕未进场验收,未按规程检修,每车次 轨道车〔或工程车〕超速行驶或隧道内无限速标志 车辆平安警示装置失效 轨道使用上非机动运输设备未设置制动系统的或制动失效的或 停卜时未设防溜滑装置的 平板车违规搭载人的,每人 车辆连接不口」靠 轨道端头无车挡或警示标示 无联络信号或联络信号不合理、不准确 2000 1000 1000 2000 500 2000 10000 10000 50000-100000 10000 5000 2000 10000 5000 1000 5000 1000 1000 2000 500 〔二〕如发现同一单位在一个月内二次以上出现类似情况, 加倍罚款,
三次以上的,进行全线通报批评;
第八章附那么
第五十三条 各线首次送电后,还应遵守?地铁建设期供电系统首次送 电后施工平安治理方法?〔深地铁【2021】581号〕的相关治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如轨行区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和生产平安险情,按?深圳地 铁集团建设总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生产平安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方法?处 理.
第五十五条本方法由地铁集团平安监管中央、建设总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各线调度室制订具体实施细那么,并报集团平安监管中央、
建设总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内起执行. 附件:1、轨行区平安协议
2 3 、轨行区月〔周〕作业方案申报单 、轨行区临时施工申报单 4
、轨行区作业票
平安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平安要求:根据?深圳市地铁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 区作业治理方法?第 1-6章.
二、平安责任:根据?深圳市地铁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 区作业治理方法?第 1-6章.
三、违约处理:根据?深圳市地铁地铁建设期轨行区施 工作业治理方法?第 7章. 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五、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调度室、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轨行区月〔周〕作业方案申报单
提报人〔方案员〕:监理: 序 号 作业内 容 时间 区域 工程车编组及运 行路径 接触网供电安排 是否搭建 脚手架 防护措 施 作业负责人〔联 系 〕 备注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驻地监理;一份交调度室.
2、凡施工中在轨道附近装设支架有可能造成超限的,需在其他信息栏内注明,并另附示意图说明限界.
作业单位〔盖章〕
轨行区临时作业方案申报单
提报人〔方案员〕:监理: 序 号 作业内容 时间 区域 工程车编组及运行路径 接触网 供电是否搭 建脚安 排 防护举措 作业负责人〔联 系 〕 备注 手 架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驻地监理;一份交调度室.
2、凡施工中在轨道附近装设支架有可能造成超限的,需在其他信息栏内注明,并另附示意图说明限界.
作业单位〔盖章〕
作业编号 作业票号 [] 字〔〕-号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内容 联系 作业地点 作业人数 作业时间 作业日期 入场地点 出场地点 工程车运行路 径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防护 举措 接触网供电安 排 协作及 其它 发令人〔盖章〕 签法人:盖章: 完成情况 时间 请点 批准人 注:此表一式两份,轨行区治理单位、作业单位各执一份. 时间 销点 批准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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