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范本
1、结算方式及期限
1.1合同双方签订并生效后15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交的合 同金额15%的正式财务收据,买方收到后15天内,经审核无误, 支付给卖方合同金额15%的作为预付款。
1.2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买方凭卖方提供 的以下单据支付合同金额的65%:
a)本附件第2.2规定的设备验收单据
b)100%合同金额真实有效的17%增值税发票
c)监理到货验收合格证书
1.3设备安装并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合同总价的15%。
1.45%合同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完成最终验收 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
2、交货与保险
2.1在货物备妥待运前7天,卖方应填写由买方提供的“到货 设备通知单”,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货物数量、体积、重量等相关信息,以便买方安排吊装、卸货、 存放等事宜。
2.2卖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以下单据或文件:
a)详细装箱单(包括设备装箱单、备品备件装箱
单、专用工具装箱单等):7份;
b)卖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7份;
c)设备出厂检验报告、测试报告、材质单、合格证:7 份;
d)设备主要元器件的检验报告、测试报告、材质单、合 格证:7份;
e)与设备验收有关的资质文件等:7份
f)
相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7份(具体内容见本合同 技术附件中的相关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 维护手册)
g)技术资料及图纸电子版
2.3卖方负责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必要的保险,如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免费予以补供丢失或损坏的合同设备,并且负担补供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3、包装
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应将合同设备用新的、坚固 的木箱包装,并根据货物的特点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以 免受潮、发霉、淋雨、生锈、腐蚀、受震等,使其能经受多次 搬运、装卸及长距离内陆运输。
3.2卖方应保证发货包装箱要按专业、系统和设备所属以简洁的方式进行编号,编号应有规律性和连续性,每一个包装箱
内应有装箱单副本1份,除此之外,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安装材料、消耗材料包装发运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材料、消耗品必须分箱包 装,并在每一包装箱外面注明“备品备件”、“商业运行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安装材料”或“消耗品”字样。
B.备品备件装箱单上应注明每一品名的顺序号、名称、规范、材质、单重、设备名称及编号、图纸编号、使用部位、生产厂名称、生产厂代号、标准代号、供货数量等内容。
C.专用工具装箱单上应注明每一品名的顺序号、名称、 规范、使用部位、供货数量、制造厂名称等内容。
D.安装材料/消耗品装箱单上应注明:每一品名的顺序号、名称、规范、使用部位、裕量及裕量标准、供货数量等内容。
E.对于箱内或捆内的散装部件,卖方均应在其上悬挂标牌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及其在有关装配图中的位置编号、部件号等标记。
3.3承包人应在每个包装箱的4个相邻的侧面用不能擦掉 的油漆和清晰的中文或英语印刷字标识以下内容:
收货人:
合同号:
唛头标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设备编号、箱号(件号)
毛重/净重(Kg)
尺寸(长×宽×高cm)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及其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
在包装箱上应明显地用中文或英文印刷“小心轻放”、
“勿倒置”、“防潮”等其他通用标记。如果任何包装
箱重量达2吨或2吨以上,承包人应用合适的
运输标记在每个包装箱的两面标出“重心”和“吊装
点”,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3.5对裸装的合同设备,上述内容应用至少两个金属标牌
标明并牢固地固定在其相应位置上。
3.6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
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附件第9条的规定负责修理、更
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
淆不清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一切
费用。
3.7对精密仪器、仪表等特殊保护的设备应单独采取必要
的防护措施。根据仪器设备的特征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包装
箱应用擦不掉的油漆在箱体上清晰标出“小心搬运”、“不要倒
置”、“保持干燥”等其他适合的标记。
4.技术文件
4.1 技术文件的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4.2卖方应用快递交付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文件。如卖方未
用快递交付技术文件,则卖方应对交付技术文件过程中资料的
丢失和延误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上述技术文
件或图纸在运输途中被损坏、丢失或有所短缺,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3日内无偿地将所缺部分补发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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