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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安全教育培训

2024-01-04 来源:步旅网
汽车吊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单位:XXX 时间 议题

2018.05.07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 汽车吊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汽车吊操作规程

(一)、吊车作业时,首先选好地形,撑腿支牢,观察上空有无障碍物(如高压线等),严格按规定掌握好吊臂的角度和回转半径。

(二)、工作前掩好车轮,打好撑腿,脚板下铺垫木板,将车身顶起并保持水平。(三)、起吊时,起重臂下和所吊物体上严禁站人。

(四)、坚持十不吊原则: 1、无人指挥不吊; 2、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物不清不吊; 5、被吊物体斜拉不吊; 6、超负荷不吊;

7、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物体有尖锐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9、起重物体上下有人及转动、行走范围内有人不吊; 10、吊车与上下压线间隔太近不吊(高压10m,低压5m)。 (五)、汽车起重机在起吊工作中,汽车驾驶室不准有人。 (六)、吊起重物后,车体不得行走,不准用汽车吊替代拖车使用。(七)、吊车行走时,吊车内部严禁乘人。

(八)、工作完毕,必须将吊臂平放在车架上,并用钢丝绳将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九)、班中、班前严禁饮酒,严禁把车交给非司机和非岗位司机驾驶。二、工作中应注意事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XXX和清楚。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环应使长度偏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防备销子滑脱,出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

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下降使用尺度或报废。

1)、钢丝绳中有一整股折断时,该绳应立即更换。 2)、断丝数量在使用中增加很快时,应立刻更换。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部分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时,应立刻报废。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应立刻报废。 6)、吊赤热、熔化的金属或酸、易燃易爆物品时,钢丝绳报废受力折减表中的数值减半。5、钢丝绳与带电供电线路要保持一定距离,至少要大于2米,严禁与电线接触。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6、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肯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觉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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