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部于2002年7月17日颁布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中实行旁站监理,并明确了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内容及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 旁站监理的概念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工,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就房屋建筑工程而言,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基础工程类: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地下连续墙、地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处理,钢结构安装;二是主体结构工程类:梁柱节点钢筋隐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至于其他部位或工序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 旁站监理程序
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企业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
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
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的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3) 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
监理。
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质检人员到岗、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
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
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
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
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如果发现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 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第四节 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一) 建设程序的概念
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
按照建设工程的内存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这是每一们建设工作者的职责,更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建设程序经过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工
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建设程序中的这些变化,使我国工程建设进一步顺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且与国际惯例趋于一致。
按现行规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程序中,将建设活动分成以下几个阶段;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准备工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交付使用;生产运营一段时间,进行项目后评估。 (二) 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1、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 (1)作用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2)基本内容。
1)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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