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方案报建、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合同

2022-09-13 来源:步旅网


***项目方案报建、扩初 及施工图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方案报建、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合同 工程地点: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

目录

第一条 合同依据

第二条 项目设计阶段及内容 第三条 发包方基本职责 第四条 承包方基本职责 第五条 各设计阶段设计时限

第六条 各设计阶段承包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第七条 各阶段设计费用及设计费付款方式 第八条 惩罚与奖励 第九条 保险与赔偿 第十条 其它条款

附件一 工程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二 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附件三 设计单位服务承诺书

附件四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文件资料目录 附件五 设计付款进度协议正文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的《***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技术标准与成果标准》。 4.由甲乙双方最终共同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项目设计阶段及内容

1、工程名称: ***项目方案报建、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工程 项目位置: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

2、***项目设计分为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等分项设计。含住宅、商业、会所、门卫、垃圾房、变配电站等小区所有附属建筑及管网综合的施工图设计;环境设计由发包方另行委托的景观专业设计公司完成。

3、承包方的设计内容包括扩初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钢结构、建筑节能计算书及日照分析报告等)及施工过程配合。扩初设计阶段是在方案设计阶段结束后,根据发包方发展思路和当地具体情况对方案设计进行反复调改和深化,最终承包方提交的扩初设计文件应达到发包方设计任务书及扩初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深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配合由承包方负责,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发包方设计任务书及施工图报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深度。扩初设计的说明及图纸得到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方可进行下阶段设计。承包方需将以上各阶段及过程节点设计成果(光盘,计算书)提交给发包方。

4、初步和施工图设计部分中的弱电部分(不含电信、有线系统设计),。若发包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设计,承包方应配合专业综合并盖章出图。

5、承包方应对地下室、地库和人防设计进行统筹管理,相关约定参见合同补充协议。 6、承包方负责配合规划方案公司进行规划及方案文本的制作并盖章。

7、承包方对于方案招投标的陪标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并配合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8、环境设计由发包方另行委托的景观专业设计公司负责;承包方应主动与该景观设

计公司协调配合,及时向该景观设计公司提供进行环境设计需要的图纸及资料,并对环境设计图纸进行审核与反馈,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景观的结构、水景设施、给排水、电等机电专业的图纸进行设计并盖章出图。

9、室内设计由发包方另行委托的室内专业设计公司负责;承包方应主动与该室内设计公司协调配合,及时向该室内设计公司提供进行室内设计需要的图纸及资料,并对室内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配合室内装修对于室内的水、电等机电专业的图纸进行设计并盖章出图。地块商业体和43#地块高端会所二次设计 10、 对于方案阶段的图纸进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建议。 11、 生态水和智能系统的设备专业图纸由承包方进行配合并盖章出图。 12、 对于其他相关二次设计(玻璃幕墙、门窗、基坑围护、立面等)进行图纸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

13、 在售楼和交房时,承包方参与项目的解释工作。

14、 提供电子报建文件给发包方进行相应的报批报建工作,对于每个阶段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复核,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15、 最终要提供反映所有变更内容的建筑专业CAD图纸(供面积测绘及房型图制作),同时对销售用途的总图和户型图将负责校对审核。 16、提供报批报建的所有。 17、完成加建后实得版图纸的设计。8

第三条 发包方基本职责

1、发包方依据合同规定审定支付承包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设计的签证; 2、发包方负责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重大设计变更进行确认;

3、发包方负责审定承包方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发包方有权参与或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承包方的技术方案优化评选,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技术方案。

5、 发包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设计的部分通用做法及装修标准,在施工图阶段开始

前以《****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技术标准与成果标准》的形式提供给承包方。 6、发包方有权审核各设备专业的非通用产品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7、发包方督促检查承包方的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 8、发包方负责组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施

工交底和工程验收。但发包方的设计管理部门、工程部和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单位没有校对、审查承包方设计图纸的义务;发包方聘请的审图单位仅对承包方设计的安全性、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

9、发包方组织图纸内部会审及图纸施工交底,并组织工程验收; 10、 发包方须向承包方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见表一)。 表一 序号 1 资料及文件名称 立项批文、红线图、坐标(含红线图的DWG电子文档) 2 3 当地规划设计要求 1:500场地实测地形图及周边50m范围项目资料,以及周围设备系统资料。 4 5 6 7 地质勘察资料(详勘) 设计任务书、各阶段成果及深度要求 各阶段工作进度表 1 1 1 1 1 份数 1 提交日期 各阶段设计批文、和交评、环评等其他专 1 业部门完成的咨询和批文 8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 11、 发包方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期向承包方支付设计费及经发包方审批后因发包

方重大变更返工而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

12、 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由总承包商按照施工中工程修改单进行综合修改完善后交付

发包方,在发包方与总承包商合同应予明确,承包方提供必要技术资料以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13、 承包方同意发包方将各期设计费支付入承包方指定之银行账号,承包方应提前向

发包方出具专用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 发包方有权根据承包方责任中的承包方承诺,对承包方不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要

求,根据相应情况扣减承包方的设计费,具体扣款金额已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参见承包方责任。

15、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设计人员进行更换。

16、发包人计划本项目分期设计及建设,设计方服务起讫时间为双方合同正式签订之

日起48个月内完成。如设计服务时间延期不超过6个月,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延

期设计服务费用;如设计服务时间延期超过6个月,双方协商后给予适当补偿。但后期现场服务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四条 承包方基本职责

一、设计质量要求

1、承包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图纸报审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发包方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提出的有关设计图纸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以及深度要求以附件二、三、四为准。由于图纸深度不够而造成的修改延期由承包方负责,同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承包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参本合同第四条及第七条之第4.4细则)。若图纸质量与发包方要求有严重偏差,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退回图纸,不支付此部分设计费。

2、承包方必须保证所有的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规范的要求,发包方在任何设计阶段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的确认,并不能使承包方避免和减少应承担的使设计内容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责任;在任何设计阶段发现设计内容有违反上述规范要求的,无论发包方是否对设计内容进行过确认,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且无偿修改设计,直至达到规范的要求。

3、可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当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但需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为了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通过,承包方应积极协助发包方向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或传达设计意图,配合发包方完成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手续。如因承包方的设计原因未获政府审批通过,承包方应无偿进行修改和调整设计,直到获得政府审批通过。

5、承包方不能对已经获得发包方或政府批准以及确认的设计擅作任何重大之增减或修改;必须修改时,承包方应事先获发包方书面确认。

6、发包方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如不是对设计作重大修改,承包方应无偿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

7、承包方应在发包方批准的方案估算成本范围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限额设计值,尤其注意施工图各专业、各环节有意识的控制成本,若涉及对成本影响较大的项,可与发包方沟通后书面确认。

8、各设计阶段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的成果标准参考附件:

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为:每阶段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通过网络或光盘)

二、设计进度要求

1、承包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需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设计进度要求,将本项目各阶段详细设计出图计划提交发包方审查,经发包方确认后生效,承包方在未事先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时,不得更改或延迟设计计划。

2、承包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进度设计时间表》(详见表二),提交各设计阶段中间过程设计图纸及最终设计图纸,且所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交由发包方进行确认。如未能按此要求执行,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参本合同第八条之第1细则)。

3、承包方在进行设计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或本项目其他设计单位的原因,需要增加设计时间,必须在一周内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发包方确认后,视为有效。

三、设计管理要求

1、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录、设计人员职称/业绩等详细说明见附件一,经发包方确认后生效。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上述详细说明的真实性,并对此负责。为保证设计任务的连贯性、设计质量和设计工期,承包方承诺在设计阶段不得更换提报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发生了上述主要设计人员变化情况下,承包方承诺书面提报替换人员的职称、业绩情况,供发包方考察,经发包方同意后人员变动方可生效。否则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参本合同第八条之第2细则) 2、承包方在进行设计过程中,一切与本项目其他设计单位的往来意见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同时知会发包方,可以以传真或电邮形式传递。

3、承包方在进行设计过程中,需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会同专业设计负责人,在发包方要求下向发包方提供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进度、设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发包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具体形式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发包方有权列席承包方内部设计例会,并要求承包方提供中间成果。中间成果不作为正式设计文件。

5、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设计计划书等详细说明,报发包方备

案。 6、设计配合

6.1 承包方应负责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按照发包方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直至发包方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6.2 承包方应参与发包方跟配套公司、室内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6.3 承包方应负责各设计阶段面积和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并保证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性。

6.4 承包方负责配合发包方委托的环境景观设计单位的相关工作,配合环境景观设计单位,完成与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中结构、水电管线的相关施工图设计,并与承包方独立完成的相关建筑设计、室外管线综合设计统一协调。发包方负责在承包方施工图设计期间按进度提交相关环境景观设计资料。

6.5 承包方负责配合发包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内精装样板房的二次机电施工图设计。

6.6 承包方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发包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不对因承包方沟通不利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

6.7 承包方的规划设计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给排水、电气、消防、总图、技术措施等重要系统均应先送发包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

6.8 承包方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细部做法要做到准确、完整并施工可行;出图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每张图纸内容必须独立完整、标准详尽,能不借助其他图纸说明的内容必须全部在本图上表达出来。 6.9 承包方应出席设计例会:

承包方承诺该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参加由发包方设计管理部或项目中心设计经理组织的设计例会。例会频度下限如下(承包方同时应参加发包方根据各设计阶段实际情况安排的其他设计例会):

扩初设计阶段每周1次(设计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 施工图设计阶段每周1次(设计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 设计例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应与会专业负责人由发包方设计管理部或项目中心设计经理提前2天书面传真至承包方。如应与会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承包方可以请本工程同专业设计人员代为参加,但设计阶段非

专业负责人代参加例会的情况不超过5人次。承包方承诺若非专业负责人代参加例会的情况超出上述次数,则每次扣减 0.05 %设计费;若发生专业负责人缺席且无人代参,则每次扣减 0.1 %设计费。

承包方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在每次例会后整理会议纪要给发包方设计负责人和承包方总负责人进行确认。

第五条 各设计阶段设计时限

各设计阶段设计时限及发包方、承包方的工作职责详见表二 表二:各阶段设计时间表

承包方职设计阶段 开始时间 确认时间 责 确认设计成果扩初设计 设计 并报建 施工图设计 桩基招标资料 基础施工图 发包方职责 设计 设计 设计 配合发包方确认设计成果 确认设计成果 确认设计成果 施工图报建 报建 审图以及报建 具体时间节点以书面通知为准,最终时间节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在甲乙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调整。

第六条 各设计阶段承包方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一 扩初设计阶段

1、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调整,充实方案设计的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方案报审规划部门的深度要求。

2、承包方在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时,需将中间过程主要设计图纸及时提交发包方审核

确认。

3、承包方需将最终扩初设计图纸提交发包方审核,在审核通过并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由承包方统一整理并晒图(晒图费由承包方支付),并加盖有效出图章后,方可正式向发包方提交扩初报建图。

4、承包方最终提交的扩初设计成果要求以附件二为准。

5、承包方在发包方向有关政府及配套主管部门进行报建的过程中,应根据发包方要求进行报建的配合工作。

6、承包方需对初次报建未通过的设计图纸,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书及发包方的要求,并在 日内完成调整及修改,直到获得政府批准。

7、如在承包方设计工作已进行到超过总工作量的30%时,发生用地条件改变,例如:用地红线关系、层数关系、布局关系以及规划指标变化等情况,造成承包方已设计或已报建的方案全部或大部分无效时,该部分工作发包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之单价标准给予补偿。

二 施工图设计阶段

1、承包方应根据已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并参照本项目其他设计单位、专业承包商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除了应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建筑规范及关于设计图纸深度的规定,还要满足发包方施工图工程量计算提出的要求及施工要求,具体详见《***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技术标准与成果标准》。

3、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4、承包方需根据发包方及施工进度要求提前提供基础及地下室施工图。 5、承包方对于该项目的各个专业要分幢出图,不得按户型出图。 6、承包方需根据发包方要求提供全套施工招标图纸。 7、承包方最终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以附件二、三为准。

8、承包方作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总负责单位,对人防、幕墙分格及接口处理、铝合金分格及接口处理、钢结构、张拉膜形式及接口处理、燃气、电梯、火灾报警系统、景观结构,等其他分项设计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及技术支持,并进行图纸审核、确认。如发包方最终所确定的火灾报警系统产品与设计产品不符时,承包方应对该产品生产厂家提交的火灾报警系统图纸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确认后的图

纸加盖出图章正式出图。

9、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规定的设计时限要求,向发包方提交完成的施工图报建图纸,经审核确认后视为有效,作为报审图纸提交政府主管部门。

10、 承包方在发包方向相关政府及配套主管部门进行报建的过程中,应根据发包方要

求进行报建的配合工作。

11、 承包方需对初次报建未通过的设计图纸,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书及发包方的

要求,并在 日内完成调整及修改,直到获得批准。

12、 承包方需根据发包方设计时限要求,在提交报建图纸后,继续完善施工图纸。 13、 承包方需根据发包方需要安排设计人员出席设计会议。

14、 承包方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需将中间过程主要设计图纸(含计算模型)及时提

交发包方审核确认,提交及确认时间的规定以表三为准。 表三: 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方需提交的中间过程及阶段性图纸

需提交的过程图 桩基招标资料 基础施工图 完成95%施工图 全套正式施工图 招标正式施工图 提交时间 4 4 4 4 承包方职责 设计 设计 设计 设计 设计 发包方职责 确认设计成果 确认设计成果 审核设计成果 确认设计成果 确认设计成果 三 施工配合阶段:

1、承包方应协助发包方审核承建商的施工工序、进度计划表。

2、承包方应负责向承建商进行图纸的技术交底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建筑设计资料。 3、承包方应出席设计图纸会审和所有设计交底会议,施工期间的设计例会。(具体要求参见施工图设计单位服务承诺书)。

设计例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及与会人员由项目中心设计经理提前2天书面传真至承包方。如应与会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承包方可以请本工程同专业设计人员代为参加,施工阶段非专业负责人代参加例会的情况不超过15人次。承包方承诺若非专业负责人代参加例会的情况超出上述次数,则每次扣减 0.05 %设计费;若发生专业负责人缺席且无人代参,则每次扣减 0.1 %设计费。

4、当施工现场发生重要设计变更,承包方设计总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应提供现场服务。

5、承包方需及时答复与设计相关的施工联系单。不需出图的联系单,文字答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需出图的施工联系单,单一工种答复时间不能超过两天,多工种答复时间不能超过三天。每超过一天承包方需支付罚款人民币 500 元。 6、现场代表

6.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派专业设计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具体要求参见施工图设计单位服务承诺书),配合施工进度,同时代表设计院修改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质量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承包方承诺所派现场代表的专业、资质以发包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6.2承包方现场代表并不具有地盘管理的职责。

6.3承包方应对发包方提出的紧急问题在24小时内答复。

6.4承包方(非)常驻现场代表的工资由承包方支付,现场交通由发包方安排。承包方需安排专门工地现场协调人,根据发包方及承建商要求,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随时出现的问题。 7、承包方需指导施工样板实施。

8、承包方需负责审核承建商提供的施工图详图、材料样本。 9、设计变更

9.1 承包方同意由于自身设计问题、发包方意图的改变、施工难度及便易性、规划建管部门的调整意见、最终买房人/承租人的要求等原因,对已出施工图进行变更设计。在发包方提出上述要求时,承包方承诺对于只涉及三个专业(含三个专业),同时变更部位面积不超过 500 平米的变更(联排住宅除外),不收取变更设计费。对于需收取变更设计费的变更,承包方承诺与发包方进行的变更费用商议不影响变更设计的开展和出图。同时承包方承诺,在接到发包方提出的变更设计要求后,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变更设计的开展。对于不收取变更设计费的变更,承包方承诺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对于收取变更设计费的变更,承包方承诺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若变更设计超出了承诺时间,承包方承诺每延误上述出图时间一天,扣减 0.1 %设计费。

对于专业方案性的变更,是否属于免费变更,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对于工作量较大的变更,确实承包方难以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可在发包方认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时间,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另行商定。

9.2 承包方负责根据现场实际状况或发包方要求及时修改设计,出具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份数为12份(其中12份为合同规定内,加晒份数计取相应晒图费用)。

9.3 无论施工图变更还是设计变更,承包方应组织内部会审,避免出现图纸矛盾。

9.4 有关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应发给发包方,不得直接发给施工单位。

四 竣工验收阶段:

1、承包方应会同本项目其他设计单位协助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参加必要的相关会议。 2、承包方应提供制作竣工图的设计资料,。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设计费用:

1.1本合同设计收费以单价包干,计费单价:多层:X 元/㎡;小高层:X元/㎡;高层:X元/㎡;商业:X元/㎡;幼儿园、会所:X元/㎡;地下室不含人防:X元/㎡;地下室含人防:X元/㎡。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XX元整)。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此费用包括方案报建、扩初、施工图、方案册制作、方案配合、报建模型(如有)。此价已包括税金等一切费用,承包方不再向发包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本合同设立质量控制激励奖金:其中包含 X 元/㎡的结构优化奖金, X 元/㎡的设计质量奖金及X 元/㎡的设计配合奖金,具体参见合同第七条第4小条(4.3、4.4、4.5、4.6项)。激励奖金总费用以计容建筑面积约XXXX 平方米计来核算(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计容面积结算)。总计XXXXXXX(大写)元。 1.3凡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提供之设计文件不再计费。

1.4若由于计容建筑面积调整,***项目设计费将按实际计容设计面积结算。若超过/或减少按相应物业类型的设计费用单价计算。设计费因面积变化调整,将在最后一次付款前结算清楚。

1.5煤气、有线电视、电话、通讯、电力和上水的室外部分专业设计内容,承包方负责提供各阶段设计方案,不另外收取费用。

2、图纸增晒费用:参见附件三《施工图设计单位服务承诺书》 3、付款方式:

各阶段设计费分配及设计费支付明细见附件五。

4、其它

4.1 在设计过程中,承包方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合理控制 结构断面以降低

造价,控制投资,为发包方节约成本。

4.2 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设计实施成本控制管理:住宅,含钢量(三级钢,单位为kg/㎡,

±0.000及以上部分含架空层,不含桩内钢筋)、混凝土含量(立方/㎡)应控制在不超过下表的指标,承包方设计含钢量、混凝土含量低于下表指标时,发包方即在确认含钢量、混凝土含量核定后七天内另行向承包方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2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注:表中数据为人防按核6级,消防车规格不超过30吨,顶板覆土1.2米,抗浮水位同

室外场地标高的情况,覆土为1.5米时,钢筋含量增加5Kg/㎡,覆土为1.0米时,钢筋含量减小3Kg/㎡。

4.3如果承包方设计含钢量(单位为kg/㎡,±0.000及以上部分含架空层,不含桩内钢筋)、混凝土含量超过4.2条的列表指标时,在经发包方指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专家组进行技术核定后,如果含钢量设计仍属合理、安全的设计范围,发包方在确认含钢量核定后七日内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2 元/平方米,

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否则不发放奖金并限期由承包方进行相关修改设计;如

不整改,发包方扣除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2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的费用作为对发包方给予的赔偿。

4.4因承包方图纸设计不当、错漏导致现场签证,并给发包方带来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或返工等实际重大损失的错漏变更数量总共不大于5个时,发包方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承包方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当数量大于5个不大于10个时,发包方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承包方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当数量大于10个时,发包方不再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4.5承包方应主动与建筑方案设计、景观、室内、弱电等专业密切配合,若未出现下述设计配合不利情况,发包方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承包方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1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承包方应:(1)建筑设计发生修改时要及时知会其它专业,避免因承包方与各专业沟通不及时、不准确给发包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时。(2)承包方应与建筑方案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咨询配合,在扩初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与方案设计单位定期开会解决技术问题,不得擅自更改方案设计单位的平、立面设计。

4.6 承包方应对本项目地库及人防地下室设计进行统筹管理,作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总

协调人,负责地库及人防地下室设计进度、设计质量、地库成本优化控制的的总体管理与协调。若未出现地库设计单位进度滞后、设计质量出现纰漏等情况,以至影响发包方项目政府报批报建、项目施工进度或给发包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时,发包方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承包方发放奖金总额 元人民币(以 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

第八条 惩罚与奖励

1、承包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进度设计时间表》(详见表二),提交各设计阶段中间过程设计图纸及最终设计图纸,且所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交由发包方进行确认。如未能按此要求执行,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按承包方承诺标准扣除相应部分的设计费用,每延误出图时间一天,扣减 0.1 %设计费。

2、承包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中,在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时,擅自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每人次发包方按扣减 0.1 %设计费。

3、承包方参加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及结构专业负责人,在进行本项目的设计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参与二个以上(含本数)其他工程的设计工作,每人次发包方按扣减 0.1 %设计费。

4、发包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支付设计费,否则,每迟延一日,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承担应付而未付款项0.1 %的违约金,但迟延付款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5、承包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承包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要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商定后才能办理,否则发包方有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

金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6、承包方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说明书和储存在电脑磁碟内的资料,以及按这些文件和图纸履行的一切工程的所有权和版权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可根据需要使用和复制承包方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或将会做成或制成的这些文件、图纸、图片和说明书,并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上述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说明书和储存在电脑中的资料用于其他项目,或向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且承包方因此所得之收益归发包方所有。

7、承包方如要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征得发包方之正式书面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且承包方因此所得之收益归发包方所有。

8、在发包方的项目推广宣传中,承包方有署名权。

9、发包方所提供的资料,承包方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使用或泄露,如有该情况发生,发包方保留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保险与赔偿

1、承包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失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包括本专业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各专业之间的图纸核对不上、与其他设计单位的图纸核对不上、图纸的深度不够等方面。由于以上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及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究责任,并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2、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质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立即通知承包方,以便承包方察看现场。承包方应当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予以解决,若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在本身无任何错失而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条款约束的情况下,可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已支付之定金或设计费用则不予退回。承包方有责任在合同终止后、收取应得的设计费前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图纸资料等移交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4、如因承包方原因使设计进度受到延迟,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承包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按发包方要求采取合理之补救措施,否则发包方有

权从本合约中摘取合理的工作部分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从承包方的设计费中扣除该部分之合理的工程设计费。

5、承包方如无故拖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达10天以上时, 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开始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 发包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为本项目总技术决策人,承包方指定

XXX为本项目负责人,XXX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需提前二周书面以公司名义并法人代表签字通知对方。发包方由****有限公司对承包方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服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若发生承包方违反承诺书的情况,发包方由***有限公司向承包方发出书面设计费扣减通知。承包方同意****有限公司保留根据承包方后续工作完成状况,免除设计费扣减事宜的权利。

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 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名称: 承包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XXXX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XXXXXX 签约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