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门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防止物资遗失,特制定出门条制度。 1、 出门证应统一管理发放,并按规定登记顺序号。 2、 公司货运车辆及空载货车出门,必须持该有项目部出库专用章、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盖印戳的出门证方可出门。 3、 生产物流部出门证的存根和出门证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正确格式规范填写。并注明出场时间。
4、 公司在货车辆出门由现场班长和常白班班长负责签字并盖印戳;空载车辆出门由司机班班长负责签字并该印戳。 5、 进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入内,出门时必须出具现场负责人所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员工个人车辆、来个车辆及公司公务车出门时要配合门卫检查,无可疑物方可放行。
6、 个人携带的包裹、手提袋等门卫也要检查后放行。 7、 所开具的出门证填写不规范的,门卫禁止放行。
8、 货车出门时,门卫要仔细检查车辆和对货物进行核对,确认箱数无误后方可放行。
9、 出门证出现代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200元。
10、 出门证用完后必须以旧换新,存根由后勤室统一管理。 11、有外来客人门卫要及时通知。经相关人允许后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场内;出门时,要将相关人签字的会客单返还方可放行。
出门条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项目部管理行为,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各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由公司负责制定出门条的样本,并向各项目部提供出门条样本的电子版。
2、出门条作为出门依据交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 3、责任人在填写出门条时,要先检查核实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然后再填写出门条,以确保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与出门条上填写的内容相符。
4、项目部物资出门,由项目部材料人员填写,项目经理审批。
5、开出门条时,要注意使出门物资(特别是租赁物资)的种类和数量相符。
6、出门条由项目经理审批结束后,交项目部加盖行政章。项目部在加盖行政章时,要对日期、编号、组别、内容摘要等进行逐项登记,登记时要用专册,以便有关部门监察和审计。 7、出门条必须随同出门物资一道,从起始地点一直到现场外围的最后一道护卫门岗。
8、护卫门岗在查看出门条时,一定要检查出门条内容的'填写是否正确,一定要严格核对实际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出门条上记录的内容相符。一旦发现不符,坚决不予放行,如果发现放行处罚护卫门岗责任人100元/次,罚出门条填写责任人50元/次。
9、所有被放行物资的出门条,护卫门岗都要按出门时间做好记录并收集保存,按周交到各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处,完善交接手续。
10、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要按盖章顺序逐一核对保存。 11、开出门条者保留的存根,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处保存的出门条和护卫门岗做的出门条记录,三者必须严格相符。谁出问题,谁受处罚。出门条和相关记录每差一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
12、每天晚上11点钟以后,无论是否持有出门条,任何物资都不许出门,否则,罚护卫门岗责任人500元/次,情节或后果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发全部工资(特殊情况需请示项目经理和护卫大队长)。
13、以上扣款,由财务部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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