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协议
甲方:深圳市瑞思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深业支行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瑞思大厦前广场约6平方位置事宜,作以下协议: 一、使用时间: 年 8 月 4 日至 年 8_月4日止 二、场地费用:元/天 三、场地用途:业务推广 四、推广内容:信用卡业务推广
五、甲方场地现状交接,展示内容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申报费用由乙方自 行承担
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双方
可以终止本协议
七、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相应经 济损失
八、乙方在使用场地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与安排,不得私自转让或超出本协议规定
的使用范围,否则所引起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以上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
使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收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票据;
十、 此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深圳市瑞思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深业支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日 期: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期: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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