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2014届毕业创作成绩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创作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创作成绩考核工作,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中矿委﹝2013﹞34号)和《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3﹞10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2014届毕业创作成绩考核细则。
一、毕业创作
(一)毕业作品创作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对所学专业的热爱,提升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根据专业特点,从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专业性、应用性、时代性和规范性的特点,毕业创作有利于学生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全面训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规避论文抄袭现象。
(三)毕业创作由两部分组成:毕业作品创作和理论阐述。
二、毕业创作基本规范与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毕业创作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毕业作品,占总成绩50%; (2)理论阐述,占总成绩30% 2. 毕业作品:主题明确,声画清晰,手法新颖,剪辑流畅。 3. 作品长度15分钟以上,题材和类型不限。
4. 每部作品可由2-3名学生共同完成,每人可担任编剧(含解说词撰写)、导演、摄像和编辑。
5.毕业作品完成后应提交原创作品DVD光盘,光盘内容仅包括作品成品片以及导演现场视频记录、剧照花絮。理论阐述按照给定规范撰写和装订。 (二)作品创作要求:
1.毕业作品选题应在充分调研、认真思考的基础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行确定,题材不限,类型不限。
2.在毕业实习期间,在媒体单位完成的电视作品,其本人必须为主要创作者,即编剧(含解说词撰写)、导演、摄像和编辑,并有媒体单位出具证明方可认定为毕业作品。
3.作品的成品片与理论阐述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含15日)提交。 (三)理论阐述要求: 1.作品简介; 2.选题依据和意义; 3.本人承担的工作;
4.结合自己作品和承担的工作,阐述所学理论在创作中的应用;
5.分析自己作品优点和不足以及产生原因; 6.毕业作品创作的收获。 三、毕业创作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方法
1.由三部分成绩组成最终综合成绩:
(1)毕业作品 (2)理论阐述 (3)毕业答辩 以上三部分的组成比例分别为50%,30%和20%。
2.为便于计算综合成绩,参加毕业答辩的评委老师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并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最后按五级记分制确定成绩。 3.百分制与五级记分制的对应关系:
(1)90~100分——优秀 (2)80~89分——良好 (3)70~79分——中等 (4)60~69分——及格 (5)60分以下——不及格 (二) 成绩评定要求
优秀率一般控制在30%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二、毕业创作答辩 (一)答辩组的组成
1.答辩前,成立由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答辩组,每个答辩组由5-7名校内外教师组成。
2.根据需要,每个答辩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创作答辩工作。
3.答辩前,由答辩秘书把全部毕业创作的作品(电子档)和理论阐述(含电子档)的材料收齐),理论阐述电子档送学院“查重”。凡查重超过15%者自动落入第二轮答辩。
4.毕业作品和理论阐述两个部分应在答辩前五天由答辩秘书送达答辩组老师,答辩组老师务必认真观摩作品和评阅理论阐述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给出成绩。毕业作品和理论阐述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50%和30%。 5.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组组长主持该组毕业创作答辩,并宣布答辩组成员名单。 (2)答辩人报告毕业创作主要内容(不少于15分钟)。
(3)答辩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问题进行回答(不少于15分钟)。 (4)答辩结束后,答辩组老师对学生的毕业创作及答辩情况等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占毕业创作综合成绩的20%。
答辩秘书对答辩组老师给出的所有成绩加总平均,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四、毕业成绩
(一)毕业作品(占总成绩50%):
1.思想性(30%):主题思想健康,赋有艺术内涵和艺术感染力。 2.艺术性(50%):
(1)画面拍摄:画面稳定,表意清楚,机位、构图、光线、色彩、景别和拍摄角度,场面调度运用等。
(2)画面剪辑:剪辑意图明显,主题鲜明,镜头连接自然流畅,多种转场方式综合运用;声画处理符合要求,配音、解说与同期声使用正确,音乐与音响表达自然合理。
(3)音乐和音响:选材合理,与画面配合得当,深化主题,渲染气氛,作用突出。
3.叙事性(10%):作品要相对完整,有一定的叙事性。 4.创新性(10%):艺术表达有创造性的想象力。 (二)理论阐述(占总成绩30%): 1.符合理论阐述内容要求(20%); 2.结合自己作品,理论联系实际(30%); 3.有观点,有思路,有例证(20%); 4.观点有实践借鉴和指导价值(20%); 5.结构清晰,语言流畅(10%)。 (三)答辩(占总成绩20%): 1. 思路清晰,表达准确(20%); 2. 概念清楚,论点正确(20%)。 3. 有创新性的独到见解(20%); 4. 有理有据,回答准确(20%); 5. 仪态得体,表现大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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