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州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科级(含)以下职务的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12年3月10日—15日,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方式报名,县市由县市委组织部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确定5名以内人选上报州委组织部;州直归口管理单位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确定2名以内人选上报州委组织部。报名者分别到县市委组织部或州直归口管理单位人事(干部)科报名。县市委组织部和州直归口管理单位人事(干部)科于3月16日将推荐人员报名资料报送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 19日前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时间15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四)体检
体检拟定于3月底,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前8名考生参加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拟定于4月上旬,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审定和公示
考察对象资格平等。体检和考察后,报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5名试用人选,并对确定的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3月20日—23日,由本人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或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统一领取。
(三)笔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考试。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22257。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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