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住宿纪律和文明教育。
2、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至少四次对楼内各楼层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校领导报告。检查公共设施,发现情况及时解决,节约用水用电。
3、对于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同学,要进行善意的批评教育,严重的及时向政教处汇报,由政教处进行处理。
4、对于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到场,果断处理并向值班老师及时汇报。
5、严格执行会客制度。非本栋楼学生原则上不准进入宿舍,特殊情况必须查实证件并作会客登记,宿舍不得留宿外人。男、女学生不得到宿舍互访。
6、对携带贵重或大量物品离开寝室的学生要进行盘查并作好登记。
7、受理本栋楼内的各项维修登记并及时报告后勤,做到不积压,不成堆,及时报修。
8、严格掌握作息时间制度,按时开关电闸,开关大门。
9、搞好值班室、走廊附近的公共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搞好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离开岗位。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宿管人员工作考核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宿舍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学生服务,促进宿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津贴发放具体办法:
宿管人员考核津贴分为:每月200元。
(二)、工作考核津贴标准:
标准为200元/月,要求完成该月各项工作,无任何工作失误。
如出现以下情况,按照对应项目进行扣款,扣完为止。
1、凡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或早退扣5元/次,第二次翻番,以此类推。
2、住宿名单与考勤名单应填写清楚、一致,有变动应及时更改。每位学生的姓名、班级经核对后,正确标注在住宿名单上。每日情况登记表应填写正确清楚,反映情况要如实,不能有误、漏,否则经查实扣10元/次。
3、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做打毛衣、洗衣服等私活,不得无故蹿岗、扎堆聊天、打瞌睡、提前睡觉等,发现一次扣5元/次。
4、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值班期间有外来人员在寝室搞推销或行窃等活动,一经发现对底楼宿管人员酌情扣10元/次。
5、上班期间不得饮酒,违反者扣20元/次。
6、晚自习期间不能认真履职,造成工作失误,扣20元/次,如因此出现重大事故扣50元/次。
7、发现学生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元/次。
8、学生科将定期对学生寝室的清洁、内务进行检查,不达标的寝室数不超过该楼层总寝室数的10%,若有超过,则按5元/间扣发。
9、对学生违纪视而不见,如吸烟、酗酒、打架等,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元,第二次解除合同。
10、未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酌情扣10元/次。
11、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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